作者kurara (電視叔叔)
看板media-chaos
標題新聞記者觸法1
時間Wed Aug 2 13:48:16 2006
在國外
要拍戲要採訪要使用到SNG車
都得要到當地主管警察局申請道路使用
進步的城市台北市 專業的新聞記者
都應該會知道這種規定吧
SNG車停紅線
攝影機腳架跟攤販一樣亂擺
小攤販要開單 記者比較高貴麼?
打電話到警察局去問看看有沒有申請
沒有的話 告死他們吧
預告現場
台北地院
立法院
民生東路
知道當地主管派出所的 提供一下電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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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3.180
1F:推 iele:警察根本不會鳥吧 台北的警察只會事後依照媒體的報導開單罰 08/02 15:04
2F:→ iele:總統 罰總統女婿 罰行政院長 08/02 15:04
3F:→ iele:不然就是欺負小老百姓衝業績 遇到女支者 跟龜兒子一樣 08/02 15:05
4F:推 geesegeese:記者遇到人民警察是很乖的,絕對不敢造次 XD 08/02 19:23
5F:推 andyanna:直接打110 我打過 但接電話的警察說 不敢保證能拖吊 08/02 23:46
6F:→ andyanna:可是說『會派員警過去疏導交通』當時是下午六點 台北地院 08/02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