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0521 (渾沌之灰)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 做到死?日醫療中心加班時數上限「每月30
時間Mon Sep 18 03:25:38 2017
※ 引述《FaithPrice (信仰的價值)》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187232
: 做到死?日醫療中心加班時數上限「每月300小時」
: (自由 2017-09-08)
逛日本新聞網站時偶然看到後續發展,
https://www.bengo4.com/c_5/n_6662/
在相關論壇隔天,有人寄信給專門研究過勞死的律師批評說「想破壞醫師
崇高的決心嗎」「居然要求莫名其妙的權利,給我反省」,滿滿醫德標題
實在搶眼,就試著整理一下新聞大意(破爛的日文跟讓人混亂的google翻譯)
9月9日在東京舉行了一次研討會。 其中一個主題是醫院工作時間管理模糊
。 松丸正律師說,「過勞死、過勞自殺的首要原因是沒有正確掌握工作時
間」
大阪府吹田市的國立心血管疾病研究中心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簽署的
勞資協議,將醫生和護理人員的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設為300時小時,雖然報
導指出醫院說實際上不可能真的加班300小時,但松丸律師說「即使沒有符
合條件的人,但已經等同放棄管理工作時間,會產生"無論工作多久也沒法
律問題"的意識」
在報導刊出之後,有人寄信給松丸律師「我認為這是醫師們想要表達有必要
的話會工作到體力限界為止,你想破壞他們崇高的決心嗎? 我要你反省怎能
主張這種莫名奇妙的權利」
(白色巨塔或其他職場背景的日劇好像都會有說這種精神論幹話的)
而2016年初自殺的女住院醫師醫院提出的加班時間跟政府單位調查的差了四
倍,因為前者時間依據主要是當事人自己申報的,後者則是調查電子病歷、
出入管制IC卡、停車場、高速道路ETC的時間紀錄來判斷。
夜間值班要多給兩成五,該月加班超過60小時的部分要多給五成,診療費越
來越高的現況下如果照實給加班費,醫院會倒掉。另外則是立場弱小的住院
醫師很難開口申報加班。
日本企業已開始強制規定加班時數上限,最快2019年實施,但醫師的場合是
...."展延五年",因為日本醫師法19條有規定「応召義務」:沒有"正當理由
"的情況下,醫師不得拒絕診治病患,違反最重吊銷執照。目前日本把醫師過
勞正當化的背景就是因為這一條。(所謂的正當理由只限醫師不在場、重病等
完全無法幫病人診療的情況,沒有包含過勞可能導致醫療疏失之類)。
律師的意見是「如果是醫療機關、醫療系統上面造成的問題,就不該凹人解
決,要廢除這部分的「応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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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只想翻些大意,不知不覺反而接近整篇翻完,因為看到後來很多都跟台
灣現況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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