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tait (西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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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疾管署這封解釋函 讓第一線消防救護員恐
時間Thu Jun 22 21:41:29 2017
疾管署這封解釋函 讓第一線消防救護員恐慌!消防署痛批
鄉民昨在批踢踢實業坊「爆卦」版發文表示,衛福部疾管署說,「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
人員」,並在內文附上一張衛福部疾管署發函給消防署的公文,內文寫出「HIV感染者於
醫療機構治療時,應有告知病情義務,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更直接引用法條
指出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技術員(EMT)」,對第一線出勤救護的消防救護技術員來說,
是很嚴重的威脅。
消防署今天表示,衛福部疾管署今年6月13日所發的公文,主要是因花蓮縣消防局日前一
名擁有救護技術員(EMT)證照的鳳凰志工出勤救護勤務,因手上有些微傷口,並疑似與
病患的血液有接觸,但病患疑未告知有HIV,送院治療後才由院方通知消防局,因此花蓮
縣消防局發函給衛福部請教相關處置規範。
沒想到疾管署回函指出,按「人類免疾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
「HIV感染者於醫療機構治療時,應有告知病情義務,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
函文並指出,另按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是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醫事專門證書的15類共
28種醫事人員,不包含救護技術員(EMT),也就是說,HIV患者沒有義務告知第一線救護
人員的義務,讓消防救護員深感無奈及恐懼。
「不認同此法條規範!」消防署今天強烈回應表示,全國各縣市消防局救護技術員通常是
第一線接觸病患的人,相對風險也高,疾管署函文所引用的法條,等於將第一線執勤救護
技術員的生死置於度外,近期將會了解當時訂法的評估,並盡速與衛福部疾管署討論修法
事宜,強調「絕對不讓第一線救護技術員的生命安全受到損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40496
(聯合報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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