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ychen (pp)
看板medache
標題Re: 學歷認證與開放境外人士來台
時間Mon Jul 5 11:52:06 2010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民國八十七年之時我就已從事「反對大陸學歷認證」之工作,我想陳述幾件事情給大家
: 參考:。
: 二、學歷認證就只是學歷認證
: 學歷認證最直接的效益在於「是否承認其學位、是否可報考更高層級校系」
: 一份學歷已被承認,不代表必然具備相關職業之相關資格。後者本來就是由各個
: 專業法規(例如由衛生署主管的醫師法)來規範。各個專業本來就有其獨特考量。
醫師法第二條(應醫師考試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
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
根據上法,
教育部採認,就取得應考資格,與你說的有些差距喔......
不只可以考更高層級校系,還可以有相關職業應考資格喔。
醫師法第 3 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中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中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醫師法第 4 條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
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
應牙醫師考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79.148
※ 編輯: pgychen 來自: 114.37.79.148 (07/05 12:03)
1F:推 Arma:各種學歷都一樣, 最後目標不是參與國家考試、擔任公職的話 07/05 15:53
2F:→ Arma:那政府認證學歷幹嘛? 民間企業、團體、個人早就都採認啦 07/05 15:54
3F:→ gentlwind:我已已明文指出.如符公益.應修改「醫師法」排除特定對象 07/05 16:47
4F:→ gentlwind:大家不去修改醫師法.卻怪教育部為何承認他們讀的是大學. 07/05 16:54
5F:→ gentlwind:本來就是本末倒置.再者.校系水準與國情差異也應該列入醫 07/05 16:55
6F:→ gentlwind:師法之規範.「專業自主」的意思就是醫師的事情醫師自決 07/05 16:56
7F:→ gentlwind:假若醫界老是被政治人物操弄.正途不走,何時可以自決? 07/05 16:59
8F:→ gentlwind:我的看法是未能接受「台灣官方評鑑」與「總額管控」之學 07/05 17:02
9F:→ gentlwind:歷.一律不在常規應考資格之列. 此為正解.別無他途 07/05 17:04
10F:推 Rurouni:大家不去修改醫師法.卻怪教育部......大家想修呀..... 07/05 18:57
11F:→ Rurouni:在位者不想呀...... 07/05 18:58
12F:→ gentlwind:大家管啥在位者上位者?如果認為立法怠惰、民意不彰,那 07/05 23:24
13F:→ gentlwind:可以搞公投呀.如果一點努力都不付出.旁人為何要贊同? 07/05 23:25
14F:→ gentlwind:看看主婦聯盟.人家現在還在搞反美牛公投.有為者亦若是! 07/05 23:26
15F:→ DMW:只出一張嘴用講的真簡單 之前在修法時被擋了幾次有沒有在看? 07/06 09:03
16F:→ DMW:搞公投 有沒有看過發起公投的條件? 任意發起公投反而會更慘 07/06 09:04
17F:→ gentlwind:看看主婦聯盟.人家現在還在搞反美牛公投.有為者亦若是! 07/06 22:58
18F:→ gentlwind:憤怒?被擋就不必修法嗎? 07/06 23:06
19F:推 cherilove:還在搞 所以有任何改變嗎? 07/08 01:05
20F:→ gentlwind:既然如此 何妨趁天氣不錯 出去走走 思考一下要做什麼 07/10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