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rGe0n (假外科)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未告知醫療風險 病患家屬控醫
時間Sat Jul 3 22:23:48 2010
※ 引述《clerk (用心)》之銘言:
: 以後都不要做危險的治療
: 治不好變成要負擔一輩子醫藥費
有時候在站病人家屬的角度想想
併發症也許對我們來說發生率只是一個統計數字
但是對病人來說發生了就是100%
沒有人是可以接受醫療的不可預知性的
連某任 VGH 院長在 ICU 過世
家屬都可以提告了
這世界還有甚麼公平正義可言?
新加坡來台灣徵醫療人才
因為高知識分子沒有人要當醫生
都去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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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246.70
1F:→ Vancehome:不可預知性對醫師和家屬是一樣的,要醫生負責合理嗎? 07/03 23:26
2F:噓 HoterLin:既然是醫生就是要站在醫生的角度來想 07/04 00:52
3F:推 WMX:是要同理病人家屬心情,但是假如醫療過程上沒有疏失, 07/04 07:54
4F:→ WMX:家屬不合理的提告那就讓醫療人員很無奈了... 07/04 07:54
5F:→ WMX:我一直好奇為啥手術同意書常常是給家屬簽,應該病患本人吧? 07/04 07:56
6F:→ WMX:我看過謹慎的VS會把手術同意書寫在P-N的部份~才有法律效力 07/04 07:57
7F:推 cherilove:一直都是本人+家屬吧 07/04 17:15
8F:推 jeekid:某前輩跟我說:家屬願意在法庭上跟你解決問題是好事.. 07/09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