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tio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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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北市陽明醫院 病患轉院(人球?)事件系列
時間Thu Sep 3 22:10:1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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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不同媒體的報導, 不負責任猜測事件發生順序是這樣
病發, 送陽明ER
→ 陽明: 設備不足, 聯絡榮總
→ 陽明: 榮總說現在ICU沒床, 告知家屬, 幫轉仁愛好不好?
→ 家屬: 我們一定要去榮總
→ 陽明: 可是榮總說沒床,
我們無法開立轉院通知,
如果你們堅持一定要去榮總,
只好請你們先辦出院,
且不能 "免費" 派救護車跟隨車人員
→ 家屬找"朋友" "協助轉診" (喬床位? 先送去再說?)
→ 家屬 "萬般無奈" (被迫?) 簽了AAD, "自費" 請救護車去榮總
→ 覺得陽明服務不夠親切周到, 越想越不爽
→ 陽明給2500元的救護車費用當作慰問金
→ 家屬還是很不爽, 找議員, 開記者會
→ 程度都很好的記者們: 醫院差勁又過份,
逼簽切結書,
怎麼可以踢人球呢
→ 千錯萬錯都是醫療人員、機構、制度的錯, 病人和家屬不會有錯 (誤)
朕躬有罪, 無以萬方
萬方有罪, 罪在朕躬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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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9.122
1F:推 CKun:有錯,危險病患轉院需醫療人員護送,當然幾千元人事費病方支付 09/03 22:13
2F:→ CKun:我想陽明是賠這一部分的疏忽 09/03 22:13
3F:→ retiola:願意轉仁愛的話 陽明應該會有人護送 09/03 22:16
4F:推 Jerhyn:可不可以有客訴家屬的專線?在病歷上註記不良紀錄 = = 09/03 22:42
5F:推 MYFRLG:推 見解周到 09/03 22:47
6F:推 tachson:有民間救護車公司的special nurse隨車護送… 09/03 22:48
7F:→ tachson:我是當天值ICU的苦主…,不過AAD是在我接班以前就安排好了 09/03 22:51
8F:推 milkitty:我想到是不事醫院中 '切結書'的情況有點多? 09/03 23:18
9F:→ tachson:如果病人是AMI或cardiogenic shock等需要立即 09/03 23:19
10F:→ milkitty:如果改成一件詳述的說明書 後面寫家屬'同意' "不同意” 09/03 23:20
11F:→ tachson:revasculization的情況,我們絕對儘力幫病人找床 09/03 23:21
12F:→ milkitty:但有某某替代方案可行, 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09/03 23:22
13F:→ tachson:並派人車護送。但當時病人是CHF with APE and acute Resp. 09/03 23:23
14F:→ tachson:failure。Initial的cardiac enzyme及EKG都看不出來有AMI 09/03 23:24
15F:→ tachson:也無shock的情形。陽明並非無能力處理,只是因病人有DM及 09/03 23:25
16F:→ tachson:CAD的history。所以可能有建議病人可考慮轉院至有心導管的 09/03 23:26
17F:→ tachson:比較安全。 我沒有直接接觸病家,當日不是我解釋病情。不 09/03 23:27
18F:→ tachson:過我們一向都是這麼處理NSTEMI or ACS的病人的。 09/03 23:29
19F:推 Jerhyn:是家屬自己堅持非榮總不轉的不是嗎?這就是癥結阿 09/04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