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operidol (沒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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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癲癇男頭卡腳踏板亡 台鐵判賠
時間Thu Sep 3 20:05:26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3/11/1qe3r.html
民視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09/03 19:01
2007年5月,一名王姓男子搭火車時,癲癇發作,頭部卡在自強號前方的腳踏板間,列車
沒有就近停車,還一直開到終點站才進行搶救,男子送醫不治,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台鐵延
誤施救,一審判賠107萬。
研究所畢業的29歲兒子,從台南搭火車回高雄,卻癲癇發作而死,是媽媽一輩子的痛,這
起意外,發生在2007年5月,當時王姓男子的頭部,就像這顆球一樣,卡在腳踏板中間,
台鐵車廂和附近車站都沒有拆解工具,就讓王姓男子一路從岡山這樣拖到高雄,最後送醫
不治,只是這樣一場意外後,台鐵似乎並沒有改善應變措施。
可以升高降低的腳踏板,卻成為奪命所在,法官認為台鐵應該要負3成責任,因此判決賠
償,目前台鐵方面還在研究是不是要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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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及問題:
其實看完這新聞
我不是很在意到底最後台鐵須不須要賠
不過我想請問各位...
如果像這種在台鐵或者在飛機上的
如果剛好他有廣播是不是有醫護相關同仁可以來救...
然後你身為醫護人員很"勇敢"的出現了
然後最後病人還是死了...
問題來了...
家屬會不會事後反咬你...救助不力...要賠償 @_@
會這樣嗎? 世態炎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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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205.47
1F:推 nbear:可惜的是台灣的法律就是見死不救無罪 09/03 20:11
2F:→ droperidol:有時候家屬死人會失去理智.怪說當時你沒有好好救而死掉 09/03 20:15
3F:→ droperidol:你說見死不救有罪.那請先確定有給他無責任歸屬再說... 09/03 20:17
4F:→ droperidol:而且再問一個狀況.如果他不是醫護背景的呢?還要定他 09/03 20:19
5F:→ droperidol:見死不救嗎?那救錯了不就更糟!肋骨先壓斷好幾根!想想吧 09/03 20:20
6F:推 CKun:會...你一定要賠 09/03 20:50
7F:→ CKun:目前車禍砍殺案件,除非當場死亡,很多都是告醫生不告肇事者 09/03 20:52
8F:→ CKun:法官判損害賠償時,也是把肇事者應付的賬歸於治療者 09/03 20:53
9F:→ EasonA:有人會在下一站火車到站時立刻下火車搭下一班的火車嗎???? 09/03 21:01
10F:推 Elleria:足見法官的腦袋...可能吃定醫生就算不服也不會跟某些肇事 09/04 00:52
11F:→ Elleria:者一樣找人去砍法官吧... 09/04 00:53
12F:→ CKun:主要原因是病人及家屬沒有告肇事者,治不好都是醫療疏失 09/04 01:36
13F:→ RealWill:台灣需要好撒瑪俐亞人法 09/04 01:36
14F:→ CKun:也不想想造成失能殘障的禍首是誰 (兇手:送醫後不干我的事) 09/04 01:39
15F:推 mark89:不會啦 我在高鐵上曾經幫忙過一個病人 09/04 05:28
16F:→ mark89:法官也會考量當時現場環境可以提供的設備啊 09/04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