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rk (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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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延誤治療? 醫師無罪
時間Thu Feb 26 11:24:58 2009
延誤治療? 醫師無罪 【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2009.02.22 02:11 am
張姓機車騎士93年間酒後騎車發生車禍,被送到署立基隆醫院急救後不治,家屬
認為值班黃姓醫師只做頭部X光及外傷處理,沒有做腦部斷層檢查,延誤治療時
機,控告黃醫師業務過失致死。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張姓男子當時的
昏迷指數15,不需馬上做斷層檢查,黃姓醫師並無違背醫療常規的疏失,法官據
此判決黃姓醫師無罪。
【2009/02/2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748607.shtml
判決書:
至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3 次鑑定意見均認「在追蹤患者時,如果發
現明顯神經學變化時,宜作電腦斷層以判斷是否病情變化。本件病人在01:
00左右的紀錄發現有嗜睡的情形,依期臨床的病況,此時應可做腦部電腦斷
層檢查。」,然證人甲○○、丁○○均未通知被告本件病患在1 時許有嗜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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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情形,則被告無從知悉病患病情是否發生變化,自難執此為不利被告之認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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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39.148
1F:推 approach:判的好 02/26 11:28
※ 編輯: clerk 來自: 220.136.39.148 (02/26 11:50)
2F:推 Elleria:真是令人感動...(認真) 02/26 12:19
3F:→ clerk:那如果病家改告護士呢?這樣有點危險.... 02/26 12:29
4F:推 kyfang:同意3樓 不過我記得沒錯的話 這件案子是護士有要去測GCS 02/26 13:16
5F:→ kyfang:可是家屬說不要吵病人 讓病人好好休息 所以..... 02/26 13:17
6F:→ kyfang:這應該也是家屬找醫生下手的原因之一 我想護士應該有把相關 02/26 13:18
7F:→ kyfang:溝通過程記錄起來 02/26 13:18
8F:→ jimtaipei:法官現在懂得看書了嗎? 02/26 14:25
9F:→ jimtaipei:因為要是拚家屬贏的話,輸的是健保局 02/26 14:25
10F:→ jimtaipei:以後嘴巴說意識有改變就CT,100%都會做CT,健保也刪不掉 02/26 14:26
11F:→ jimtaipei:健保亂刪就上法院讓法官電一電 02/26 14:26
12F:→ jimtaipei:連合報記者看起來唯恐天下不亂,用什麼爛標題 02/26 14:27
13F:→ jimtaipei:酒後騎車車禍怪誰?還想撈一票死人錢,沒水準 02/26 14:27
14F:推 fundoshi:01:00的話 我也很嗜睡呢 02/26 15:29
15F:推 lrw: 01:00的話 我也很嗜睡呢 02/26 15:41
16F:推 hinuwolf:真想反告家屬- - 02/26 16:25
17F:推 ChienLijen:到底這個病人該不該做電腦斷層?是因為健保的關係所以 02/26 16:50
18F:→ ChienLijen:沒有做嗎? 02/26 16:50
19F:推 Duarte:如果一直是 GCS15, 做 CT 的 indication 不知道是什麼. 02/26 16:53
20F:推 ChienLijen:GCS 15,也是有些狀況可以切CT啊 02/26 16:57
21F:→ ChienLijen:New Orleans Criteria 02/26 17:01
22F:→ ChienLijen:只是不知道依照這些criteria排CT,會不會被健保刪除 02/26 17:04
23F:推 SleepyPaul:車禍後顏面有外傷 特別是耳朵附近 就可以考慮排CT 02/26 17:32
24F:推 XLE:酒後駕車還有臉告別人, 建議健保先把酒後車禍的都改自費 02/26 17:38
25F:→ XLE:反正抽菸都課稅了,酒駕也應該要列入,因為酒駕有公共危險 02/26 17:40
26F:推 CKun:酒駕罰金上繳50%給健保局嗎? 02/26 17:48
27F:→ clerk:我也覺得酒駕造成的車禍應該自費~不過該做的還是要做啦 02/26 19:00
28F:推 Q4:酒駕出事還想要醫師買單 可悲 02/26 19:59
29F:推 Kupffer:外傷的Brain CT只要indication寫清楚,大部份不會被刪啦 02/26 20:51
30F:推 WMX:我覺得酒駕、自殺、吸毒過多都該自費... 02/27 13:32
31F:推 selenachen:推酒駕吸毒應自費..但自殺我覺得很難界定..畢竟有些人 02/27 14:53
32F:→ selenachen:是受到本身的精神疾病影響而難以控制此類行為..很難 02/27 14:53
33F:→ jimtaipei:感覺樓上幾行推文看不懂,學姊...怎麼了 02/27 16:12
34F:推 WMX:恩恩~我推文之後後來想想自殺有些是精神病造成的!挺可憐的! 02/28 02:07
35F:→ WMX:我覺得好玩的是,去勒戒所戒毒一個月不到4000,自費戒酒還更貴 02/28 02:08
36F:→ WMX:那這樣想戒酒又沒錢的人,乾脆去勒戒所戒好了... 02/28 02:09
※ 編輯: clerk 來自: 220.136.37.81 (02/28 03:02)
37F:推 momomasun:看了樓上推文有同感 那些抽煙抽到肺癌的 也想叫他們自費 03/01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