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epin (secrete)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 在醫院買藥 便宜好幾倍
時間Tue Oct 21 00:32:11 2008
※ 引述《hjmb0530 (珍惜現有的幸福)》之銘言:
: 《原文恕刪》
1. 基於健保局之前做過的解釋,只要病患簽下「弄丟藥物的証明」
醫療院所就不能用收自費的方法開藥給她,與是否為管制藥品無關
但醫師還是擁有要不要開的處方權
2. 我認為您家醫師是和藥師在演場戲給病患看
3. 去別家診所開,如果別家診所沒有check IC卡記錄(或貴診所沒有上傳醫令)
有可能會被健保局核刪
4. 病患自稱弄丟藥物,尤其是鎮定劑,大該10個有9.9999個是騙醫生的
5. 如果原po是診所的員工,怎麼不問你老闆就知道了,還要到板上來問?
我被害妄想的懷疑您就是那位弄丟藥物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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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8.249
1F:推 hjmb0530:謝謝sheepin大大的解釋,十分地清楚明瞭,我真的弄懂了 10/21 00:39
2F:→ hjmb0530:沒有問醫師是因為,我一直以為就像醫師和藥師說的那樣 10/21 00:47
3F:→ mk:羊姐太厲害了...從字裡行間就知道是原po自己要問的... 10/21 01:01
4F:→ hjmb0530:呃~~我真的不是那個病人啦:~~ 10/21 01:06
5F:→ hjmb0530:我只是個常要被病人罵的行政人員而已:~ 10/21 01:07
6F:→ Duarte:你看吧, 醫生常常都主動的不相信病人, 尤其是羊大 XDDDDD 10/21 01:09
7F:→ sheepin:原po對不起啦,我就說我被害妄想發作了咩 10/21 01:18
8F:→ hjmb0530:原來,大家都把我當那個病人..|||b 10/21 01:23
9F:→ hjmb0530:不過剛我重看了一次,好像還滿像的..|||b 10/21 01:25
10F:→ hjmb0530:呃~sheepin大,不要緊的,真的很感謝您的回文 :) 10/21 01:32
11F:推 lOcm:「弄丟藥物的証明」有沒有格式? 10/21 06:13
12F:推 orix1124:健保局會發公文給診所,叫醫師不可以再開管制藥給特定病人 10/21 11:07
13F:→ orix1124:醫師不想當壞人只好跟藥師一起演戲 10/21 11:09
14F:推 ErosSonic:我也覺得是在演戲給病人看... 10/2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