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272 (飛不起來 愛上墮落的快感)
看板medache
標題Re: [閒聊] 這個應該要插管了喔?!....
時間Tue Jul 29 13:58:41 2008
※ 引述《lOcm (十公分)》之銘言:
: 看了一連串的長篇討論
: 還蠻精彩的
: 我習慣的作法
: 首先,就是講話不會太委婉
: 家屬『不插管,你就看著他等死?』
: 我 『對,不插管,他就是一定會因為沒力氣呼吸,然後就走了』
: (呼吸衰竭的白話文)
: 家屬『那要抽痰呀!』
: 我 『該給的藥物、該做的事情,一件都不會少
: 可是效果不大,還是會死』
: 另外,討論中也有提到說
: 要請家屬在外面隨時待命
: 這個我覺得真的很重要
: 我都會偶爾出去外面看一下家屬在不在
: 如果不在,馬上跟護士小姐要聯絡電話
: 自己call
: 電話中還不忘一段小責罵『不是叫你們要隨時有人在嗎?』
: 我自己的想法是
: 做到該做的
: 當然一定要遵守法律
: 另外就是也要合乎情理
: 擷取傷害比較小的(不管對病人或者對自己)
: 不知道這樣做
: 還有沒有可以改進的地方呢?
: (檢察官、法官找麻煩的那種,就算了)
也許該有人教教我
在沒有醫院規定跟法律約束下 如何強制"難搞"的家屬留在院內
與家屬未到院時是否可以讓病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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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97.17
1F:→ maze777:恐嚇家屬可能會吃上遺棄罪這樣..... 07/29 14:11
2F:推 lOcm:家屬未到院,盡量還是避免讓病人先行離開 比較保險 07/29 14:18
3F:推 sheepin:一樓:已經有過判決,丟在醫院不管不算遺棄罪。 07/29 15:05
4F:推 wanderful:家屬把病人丟在醫院, 還是算有照顧... 07/29 18:54
5F:→ wanderful:但是醫院如果把病人丟回家裡, 會被告到走投無路... 07/29 18:54
6F:推 dewenhsu:放醫院等家屬變成 2506 篇... 07/29 20:08
7F:推 clerk:常常遇到路倒病人,家屬完全不理… 07/30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