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shell (Dr.Kjo)
看板medache
標題[情報] 婦找藥房打針 一針送命 老闆無照20年 出事後竟續營業
時間Sun Feb 11 11:15:10 2007
林錫淵、張世瑜╱高雄報導】高縣一名中年婦人昨天因腰痠背痛,到一家藥房打止痛針,
不料突然昏迷,送醫不治死亡。警方發現該藥房竟違法開業20年,負責人沒有藥劑師執照
、更無醫師資格,形同密醫,已將他帶回漏夜偵訊,檢警今將相驗屍體了解婦人死因;離
譜的是,該藥房出事後仍繼續營業,昨晚看到《蘋果》記者上門採訪,才拉下鐵門。
離譜至極
警方指出,死者是林園鄉民黃賴螺珠(女,54歲),黃婦因常腰痠背痛,5年多前就曾到
住家附近港嘴二路的吉春藥房就診,藥房負責人許榮宗(50歲,高縣人)當時為她打針止
痛,但黃婦藥物過敏送醫,所幸當時無礙。
不到3分鐘昏迷送醫
本月初黃婦因閃到腰、疼痛不已,8日又去找許榮宗打止痛針,當天黃婦並無不適,但腰
痛未改善;昨上午8時30分許,黃婦再次到吉春藥房,許榮宗又幫她打一劑止痛針後,不
到3分鐘黃婦出現呼吸急促等症狀,隨即昏迷。
許男見狀連忙打119,由救護車送黃婦到建佑醫院急救,但昨午2時宣告不治。林園分局港
埔派出所獲報,立即將許男帶回調查,發現許男既沒有藥劑師執照,更沒有醫師資格,根
本不能替人看診開藥打針,其行為等同密醫。
許男原供稱昨天是第一次替黃婦打針。但死者家屬指證歷歷,許男才改口承認:「為生活
,開藥房執業已有20年時間。」警方今將報請檢方及法醫相驗黃婦屍體,並將許男依違反
《醫師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衛生單位恐查緝不力
死者小叔昨晚表示:「嫂嫂為了省事找小藥房打針吃藥,女兒曾多次規勸母親,有病痛就
去看醫生,想不到嫂嫂還是將生命葬送在不肖的藥房老闆手上。」
高雄縣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此事「非常嚴重」,「將徹查為何沒有執照還能開設藥房?
甚至幫民眾進行打針的醫療行為。」他強調,不排除基層衛生所有查緝不力的行政疏失。
打針注意事項
.是否需要打針,應由醫師處置
.先以酒精棉花球擦拭皮膚,等約2分鐘待酒精揮發才有消毒效果
.打針後保持皮膚清潔,避免刮痧,以免感染細菌
.不找密醫、使用來路不明針頭刺青或穿耳洞
.若打針後出現過敏、身體不適等症狀,應即就醫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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