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Ch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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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藥師公會抗議人力不足 修法未納門急診 枉顧用藥安全
時間Thu Aug 10 09:23:23 2006
藥師公會抗議人力不足、修法未納門急診 枉顧用藥安全
http://news.yam.com/ettoday/healthy/200608/20060809156453.html
實習記者嚴鈺婷/台北報導 2006-08-09 00:06
經過昨日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與十大醫事專業團體對衛生署的抗議活動,今天全國藥師
公會全聯會又再度召開記者會,強調衛生署漠視專業,刪減人力,枉顧用藥安全。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何榮生指出,藥師的專業在處方確認、用藥適當性的評估
及交付藥品的用藥指導。尤其「用藥適當性評估」是用藥安全的重要關鍵;它包含查核病
人的疾病與用藥記錄是否相符,有無過敏史、處方失誤或電腦點選失誤、劑量或劑型或用
藥期間的適當性、重複用藥、藥品交互作用、處方禁忌、開錯病人等。
以醫學中心的藥師實際作業狀況,調配的藥師每人每天處理的處方箋高達500張,假設每
個人都不吃不喝不休息每張處方分配的時間是1分鐘,再以每張處方平均有3.58筆藥品計
,每筆藥的調配時間為17秒。17秒內需完成工作實在勉強,連基本的三讀五對(取藥時、
調劑時、給藥前,三次核讀藥品標籤;在調劑藥品過程進行姓名對、藥物對、劑量對、時
間對、途徑對等五種核對)都難以落實。這也是用藥疏失事件一再重現主因。
常務理事連瑞猛表示,衛生署說即使刪減人力之後,人力依然是足夠。這一切都是因為衛
生署排除門診與急診的情況列入考慮,還是將人力刪減53%。
藥師公會最後提出兩項訴求:1.藥事人力配置應依實際工作量予以規範:門急診處方、住
院床數、特殊處方及藥學諮詢服務均應列入計算,以免造成人力配置嚴重偏頗,危害用藥
安全。2.最低限也應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核付藥事服務費及藥品費用之配置藥事人力規定
辦理。健保核付藥事服務費是依門診處方量、病床數、特殊處方量等為計算標準,且已施
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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