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shell (Dr.K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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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提出健保追扣的立委
時間Thu Jun 22 14:15:04 2006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榮章、黃淑英今天表示,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總額點值結算後,中央健康保險局溢付新台幣一百零六億元,應依法計算利息並追回,不能由全體被保險人買單。
王榮璋(不分區)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各地醫師公會上週串連抗爭,提出分期攤還且免除利息,以及取消抵押品、保證人等不合理要求。
他呼籲,健保局(新聞、網站)明日與醫師公會協商時,不得就上述條件妥協,否則將控告健保局瀆職與圖利醫院,且提案刪除健保局績效獎金。
黃淑英(不分區)表示,健保局公布九十三及九十四年追扣醫療費用分期攤還作業須知,相較九十二年已放寬許多,最多分二十四期,利率依商業本票一百八十天期平均發行利率計算,約為百分之一點九,換票次數無限制,但醫師公會尚不滿足,要求延後執行。
王榮璋說,健保局早在九十一年就制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欠費分期攤還作業須知」,當初規定分期最多不得超過十二期,利率依民法規定為百分之五,換票次數限兩次。
他要求,健保局追討健保溢付款應依九十一年的一般性規定辦理,若與醫師公會妥協,承諾可分二十四期且免息,其間約四億餘元的利息差額,就得全部由被保險人買單。
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委員滕西華說,民眾欠繳保費馬上就被扣卡,且須加徵滯納金至百分之三十為止;醫療院所欠費卻不會被終止特約且享有優惠利率,醫界還不滿足,還要求分期且無息。同樣是欠費,健保局優待醫療院所,卻苛待一般民眾。
中央健保局副總經理黃三桂表示,健保局會堅持醫院償還溢付款必須有抵押品及保證人,且不得免息,分期以十二期為原則,最多不超過二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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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21.157
1F:推 dewenhsu:筆記.....民進黨 王榮章 黃淑英 06/22 16:03
2F:→ dewenhsu:璋.....XD 06/22 16:04
3F:推 m82:哪個縣市的 06/22 16:09
4F:推 elderone:不分區的!可惡,那些大老是捐錢捐假的嗎? 06/22 16:45
5F:→ elderone:什麼叫同樣是欠費?使用者欠費叫白吃白喝,提供者會欠費 06/22 16:46
6F:→ elderone:叫做被資本者坑!!更嘔的是健保沒提供資本就成了債權人! 06/22 16:48
7F:推 banbanegg:醫療院所也要跟國家追討溢繳的稅金啦 06/22 17:51
8F:→ banbanegg:除了利息之外 還要申請國家賠償 衝啊! 06/22 17:52
9F:推 DrBear:民進黨給我記住 06/23 22:09
10F:噓 Haonan:樓上的推文真自私,我雖然支持泛藍,但我讚賞這兩位立委的行 06/24 08:56
11F:→ Haonan:為,欠國家的本來就該還 06/24 08:57
12F:→ erichuag:哪天國稅局說過去幾年都少扣稅你就好好把欠國家的錢 06/24 10:04
13F:→ erichuag:吐出來吧 06/24 10:11
14F:推 DrBear:國家說欠就欠喔,那我隨便算一算說你欠國家一堆你要不要給 06/27 17:43
15F:→ DrBear:Haonan你就覺得反正人家算出來說你欠直接搶就可以囉 06/27 17:44
16F:推 DrBear:我反而覺得健保局欠我一堆錢耶 06/27 17:48
17F:推 Rickon:10樓的真的知道什麼叫做溢付嗎? 06/27 22:26
18F:→ Rickon:是本來答應給一百的只給八十,也不跟你講有多少錢叫你盡量 06/27 22:27
19F:→ Rickon:做。真的做了兩年後又說手上只有六十,叫你把過去的錢再吐 06/27 22:27
20F:→ Rickon:出來...而且還要交80元的稅金,做60要80...好樣的健保局 06/27 22:28
21F:推 limi:醫療費用欠費 應該是只 欠"保費"未還吧? 這根本是張冠李戴! 07/0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