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ce (歸雲)
看板medache
標題Re: 邱小妹人球案 北檢起訴二醫師
時間Sun Sep 4 19:09:31 2005
※ 引述《ptau (NN N)》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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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之 他認為即使因果關係有問題 但是她個人很希望醫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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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 檢察官明知不一定有違法卻用道德要求起訴百姓
: 這樣有沒有涉及瀆職..?
: 我記的小時候讀的公民教我們法律的概念應該是不該涉及道德的
: 醫病倫理 醫師的責任使命跟檢察官要維護的司法有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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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聯繫醫病倫理 確實生病
: 陳佳秀認為,台灣的醫療聯繫體系、醫病倫理確實「生病了」,她希望藉由起訴這個
: 案子,能夠喚起醫師的責任及使命感。
: 至於包括國泰醫院等十餘家大台北醫療院所,遭檢舉在EOC通報轉診過程中,疑涉
: 匿報病床情事,檢察官因查無具體事證,以「他」字案簽結。
因為如果真的要辦那十幾家院所,實在很麻煩,
搞不好還會妨礙到一些民代高官的利益或前途.
踩死這小咖醫師嘛,不痛不癢,反正當初他的長官都急著要讓他棄車保帥了.
還可以順便講一番啥倫理啥道德的大道理.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有權勢沒權勢也一樣.
真好笑,最近才聽到有某個嘉義的婦人因為對鄰居說"你比宋楚瑜還奸"被判刑,
不然就得罰九千塊罰金,
因為法官認定"奸"有侮辱人的意味.
那些袞袞利委諸公,謊話連篇.
人身攻擊肉體攻擊都來,還和黑道掛勾.
工程弊案採購分贓不知拿了多少,
照樣吃香喝辣舒爽自在.
結果一個抱玻璃娃娃發生意外的好心少年,
卻"依法"給他來個連帶必須和校方一起賠幾百萬.
果然法院是專門為某些人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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