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我們兩個都沒有錯,只是男生性格太硬了
時間Sat Oct 4 07:07:26 2025
※ 引述 《tyrano (在夢幻還不是真實)》 之銘言:
: 標題: [心情] 我們兩個都沒有錯,只是男生性格太硬了
: 時間: Sat Oct 4 00:08:30 2025
:
: 先說說引爆點是什麼,每次到了節日,總是會為了
: 要不要回娘家而鬧得不歡而散。
: 今天是連假的前一天,弟媳、娘家媽媽邀我和先生
: 帶兩個小女兒星期日回去慶中秋,剛好當天下午
: 在娘家的住處附近跟朋友有約,想說可以順道回
: 娘家探望一下,卻只聽到拒絕。原因是他認為我
: 在娘家沒地位,在歡樂氣氛中,我只是個被人利用
: 的棋子。加上他還在準備考試,無法體面地帶著我
: 回去見我的父母。
: 接著他又繼續灌輸女兒們錯誤的觀念:你媽媽會吃
: 藥,都是你外婆害的。記得結婚前說什麼不在乎我
: 的病,婚後(尤其是生小孩之後)就一直說我有病,
: 問我有沒有吃藥。還告訴女兒說,她們的外婆為了
: 錢,對自己的姐姐強制執行,打算告她告到死。兩
: 個小孩才一兩歲,哪裡能讓他們聽這些呢?
: 我想將小孩抱離現場,他跟我搶著抱,拉扯中,我
: 抱著小孩,被他踹到大腿外側,想必是瘀青了,這
: 是他第一次踹我,心好痛!他也回去台中宿舍了。
: 連娘家都歸不得,我嫁了一個大男人,一個只能
: 順他的意思,不然就要吵架的婚姻生活。試問
: 我們之間有解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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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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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直接扣上大男人的帽子有點太快了
還是要先冷靜下來思考
除了回娘家這件事情
先生有很多事情都這麼堅持嗎?
很多事情都要求聽他的,大男人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當你在論述大男人的時候
我想應該不會只講這個單一事件吧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還是要思考一下
先生是不是看出來你的原生家庭的問題
想要拉你離開那個環境
你還自己當局者迷
娘家如果是後盾
當然要回去維持關係
但如果娘家是毒親戚
是假面和平,甚至是精神壓力根源
你還會去熱臉貼冷屁股
這本來對於任何一個真的愛你的男生
都不想看到自己的老婆被娘家欺負
會告自己女兒的媽媽,還強制執行
這局,我覺得妳先生的判斷是對的;
好好經營延伸家庭,原生家庭放生了吧
人生總是要抉擇,現在如果先生跟媽媽二選一
自己好好想想哪個才是能陪你一輩子的人
仔細想想挺媽媽放棄先生的優缺點
挺先生放棄媽媽的優缺點好好評估
至於你的姐姐,可以用其他的方式維繫感情
不一定要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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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uyuma : 會亂告人不是好岳家+1 以後妳們爭產也會拖累各自的10/04 07:11
2F:→ Puyuma : 連襟+110/04 07:11
3F:推 marra : "外婆…對自己的姐姐…" 應該是孩子的外婆告"外婆自10/04 07:47
4F:→ marra : 己的姐姐"(孩子的姨婆?)吧?!10/04 07:47
5F:→ etiennechiu : 「外婆對自己的姐姐」,你怎麼會理解成在說原po的10/04 08:22
6F:→ etiennechiu : 姐姐?10/04 08:22
剛睡醒回文果然腦袋不清XXD
不過不修正了
對自己親妹妹提告
結論不變
都是薄情寡義之人
主軸考慮原生家庭vs 延伸家庭的論述也不變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7.213.213 臺灣), 10/04/2025 10:14:24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7.213.213 臺灣), 10/04/2025 10:15:19
7F:→ JayceLai : 媽媽可能會離開 老公可能會離婚 沒有誰能保證誰一定10/04 12:57
8F:→ JayceLai : 能一輩子陪伴10/04 12:57
9F:→ amilkamilk : 媽媽遲早一定會離開,老公不一定會離婚,理性思考10/04 13:14
10F:→ amilkamilk : 應該是這樣10/04 13:14
11F:噓 MartyFriedma: 會跟小孩說一堆吃藥有的沒的和踹老婆就知道這人個10/04 20:42
12F:→ MartyFriedma: 性有問題10/04 20:42
13F:噓 GyroZep : 會踹人還要陪一輩子唷,笑死 10/05 03:09
14F:→ shannienie : 會踹人的是媽媽陪他吧 10/05 10:11
15F:推 marra : 那個…會踹人的,都成年了,就自立自強吧! 10/05 15:06
講真的,不要因為聽到單方說踹人,就覺得另一方必定錯
舉最近ryu的例子吧
畫家女友說ryu失控家暴
ryu也承認
但起因是因為畫家女友先甩他一個耳光
這樣後續的家暴可責性還有這麼高嗎
至少這邊單方說踹人
但小孩怎麼樣搶來搶去的
一看就避重就輕很明顯
如果有家暴多次的
如果本性有問題
不會講說第一次被踹
而且講所謂被踹的過程
劇情有不連貫的問題
敘事方式很奇怪
給大家一個思考事情原貌的方向XDD
16F:→ marra : 為什麼要推回給媽媽啊?!=_=#10/05 15:06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195.54 臺灣), 10/05/2025 15:09:53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195.54 臺灣), 10/05/2025 15:11:33
17F:推 marra : 我對"有沒有踹人"、"有沒有避重就輕"沒有意見。 10/05 15:57
18F:→ marra : 樓主說的都非常有道理。但,成年人了,不要動不動就 10/05 15:57
19F:→ marra : "丟還給媽媽"。我的重點放在這兒! =_=# 10/05 15:57
20F:推 offstage : 推。女方明顯避重就輕在敘事 10/05 23:53
21F:→ marah : 外婆告自己妹妹不代表薄情 我親戚因為長輩財產被偷 10/06 11:50
22F:→ marah : 賣 保險也被偷領走才打官司 10/06 11:50
23F:→ gilbertchen8: 為何別人有辦法拿到自己財產 證件保險偷領走? 自己 10/07 06:33
24F:→ gilbertchen8: 東西自己保護好很困難嗎,自己不顧好才去提告 不是 10/07 06:33
25F:→ gilbertchen8: 更累 10/07 06:33
26F:推 artning : 樓上正在譴責受害者耶。東西被偷,你不是去怪小小 10/07 08:18
27F:→ artning : 偷? 10/07 08:18
28F:→ bbbing : 確實,為了避免受害而檢討就是譴責受害人 10/07 09:33
29F:推 MRheartblue : 就像前幾天的捷運事件,阿婆一定說長髮男踹她,年 10/07 10:45
30F:→ MRheartblue : 輕人欺負老人,不可偏聽啊! 10/07 10:45
31F:推 gilbertchen8: 小偷就小偷 牽扯親人幹啥呀 還檢討受害人咧 笑死 10/07 12:23
32F:推 gilbertchen8: 小偷最好可以盜領保險費啦 出一張嘴最厲害 10/07 12:24
33F:→ offstage : 那踹人就是踹人,不可以檢討捷運老婆婆囉 10/07 20:40
34F:→ offstage : 絕、對、不、可、以、檢、討、受、害、人 10/07 20:41
35F:推 Puyuma : 推樓上哈哈哈+1 老婆裝受害者想帶風向笑死+1 10/07 20:53
36F:推 MRheartblue : 誰說不能檢討被害者?台灣一堆被詐騙的根本欠檢討, 10/08 09:05
37F:→ MRheartblue : 既笨且貪! 10/08 09:05
38F:→ amilkamilk : 思考很單純的,好騙的,才會被不能檢討受害者這種 10/08 11:29
39F:→ amilkamilk : 沒邏輯的價值觀洗腦XD 10/08 11:29
40F:→ bbbing : 不想要受害,所以參考受害者經歷->NG,你檢討受害者 10/09 17:40
41F:推 marah : 長輩已臥床 臨終前就被不肖子孫偽造文書變賣家產 10/12 20:06
42F:→ marah : 偷領保險費 這怎麼防?難道24小時顧著長輩跟長輩 10/12 20:06
43F:→ marah : 的印鑑嗎?遺產繼承人要依法分配 當然走法律 10/12 20:06
44F:→ marah : 被害人當然可以檢討 但就算是笨或根本不知道要防 權 10/12 20:10
45F:→ marah : 益被侵犯 也有權力依法維權吧 10/12 20:10
46F:→ amilkamilk : 長輩已經臥床,其他子女就去監護宣告啊,自己不跑 10/12 20:46
47F:→ amilkamilk : 程序再被偽造文書,活該 10/12 20:46
48F:→ amilkamilk : 本來搶遺產大戰,從長輩行動能力下降就要開始了 10/12 20:46
49F:推 marah : 痾 活該什麼?沒想到對方連偽造文書都敢 發現後去起 10/12 21:34
50F:→ marah : 訴有問題嗎?每個人什麼都能事先預見那世界上還需要 10/12 21:34
51F:→ marah : 法院?所以是活該應該吞下去? 10/12 21:34
52F:噓 clare247429 : 踹人就踹人 還管是不是第一次歐 10/13 22:35
53F:→ clare247429 : 驗傷家暴告起來啦 10/13 22:35
54F:→ offstage : 光拿到印鑑沒辦法偽造遺書,遺書要親筆寫。 10/22 22:01
55F:→ offstage : 如果無法寫字,也要有律師等第三方公證人錄影之類 10/22 22:01
56F:→ offstage : 至於偷領什麼的,那就是長輩的直系血親的問題 10/22 22:02
57F:噓 FadOut : 閱讀障礙不要亂給建議… 11/08 21:45
58F:→ FadOut : 毒親戚不走法律難道要互殺嗎? 11/08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