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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站內匿名檢舉如下: 原判決如下: 文章代碼 #1Y_wfdwj (marriage) ID: wn7158 違反板規 15-3 不雅或粗鄙字詞 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直接一 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覺得可怕 如果有,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半,這種生活應該會很煩躁,看她講話就會不 自覺想灌他一拳家暴 經版主群審視檢舉內容,認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為,雖後續又說理解但 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網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發表,另板主群亦不樂見 版上出現偏激暴力的言論,故從嚴認定,上述言論對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改依照15-1裁處。 依照一罪一罰原則 判處wn7158兩次違規推文刪除,各14天水桶,合計28天 以上 很抱歉因未熟悉板規而需要改判,為使板主執法標準一致參考以往判例改判如下: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656839617.A.72F.html (第2個判決) 檢視推噓文內容,並無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 但相關言論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雖然被檢舉人在後續推文才補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板友先提出,而係被檢 舉人自行發表,相關言論過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樂見板上出現這類偏激暴力言論 故從嚴審理,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 另原先認定違反兩次板規,但參照以往對相同對象同一篇文內重複違規發言僅算一次違規 故原判決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在這裡跟大家說明一下,板主群討論時裁定違規,但沒有討論到用哪一條板規,後續是我 引用錯誤的板規判處,非其他兩位板主的錯誤,其他板主看到公告之後提醒需保持判決 一致,這才有後續改判行為。如有造成各位板友困擾、疑惑,在此道歉。 之後各位板友如有發現本人有需改進或可提出建議的地方,再麻煩各位不吝提醒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79.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661222644.A.EC8.html
1F:推 kirbycopy : 請問特定族群是指"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 08/23 10:55
2F:→ kirbycopy : 半"嗎? 08/23 10:55
※ 編輯: charles6416 (59.120.179.30 臺灣), 08/23/2022 11:57:59
3F:推 simonfz : UCCU 08/23 11:32
4F:推 yylane : 這個看起來沒有鼓勵家暴啊,是說這樣很惱人我無法接 08/23 11:41
5F:→ yylane : 受所以會遠離這樣的伴侶,這個意思吧?如果我說遇到 08/23 11:41
6F:→ yylane : 這麼囉嗦的另一半實在讓人很想把她嘴巴縫起來,那也 08/23 11:41
7F:→ yylane : 算是鼓勵暴力嗎? 08/23 11:41
8F:推 minniegc : 是覺得有點暴力 08/23 11:56
9F:推 pinkygirl : 這篇才對啊 明明就是wn先講一堆家暴評論 說很想揍 08/23 12:04
10F:→ pinkygirl : 該揍 欠揍 然後還玩文字遊戲說理解不支持 08/23 12:04
11F:→ pinkygirl : 玩文字遊戲當大家都看不懂啊 08/23 12:04
12F:推 kimchvm03 : 推~正常人哪會這樣說 08/23 12:05
13F:→ pinkygirl : 如果沒有支持家暴 會把家暴合理理由寫的那麼詳細? 08/23 12:05
14F:→ kirbycopy : 那前幾天有一篇提倡罵散仙老公的文 發文和推文支持 08/23 12:07
15F:→ kirbycopy : 理解的也是支持家暴嗎? 08/23 12:08
16F:→ pinkygirl : 先定義一下家暴吧 灌他一拳 跟 罵 一樣嗎? 08/23 12:09
17F:→ pinkygirl : 是不是也可以說 散仙也是家暴? 08/23 12:10
18F:→ pinkygirl : 要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 什麼都不用規定了拉 08/23 12:10
19F:→ kirbycopy : 家暴定義估狗就有了阿 08/23 12:12
20F:→ kirbycopy : 你可以說家暴程度不一樣 但大罵一定是家暴行為 08/23 12:13
21F:→ kirbycopy : 倒是散仙是不是家暴 確實可以討論討論 你覺得呢? 08/23 12:13
22F:→ kirbycopy : 我不介意把提倡散仙的看成提倡家暴 08/23 12:14
23F:→ kirbycopy : 而且說想灌一拳跟真的罵了還上來說 程度也不一樣阿 08/23 12:15
24F:→ kirbycopy : 一個只是想 一個是真的做了 08/23 12:15
25F:推 pinkygirl : 散仙 跟 罵 頂多就是互相家暴囉 08/23 12:18
26F:→ pinkygirl : 這邊講的是提倡家暴 先畫了一個靶說老婆口臭 接下來 08/23 12:18
27F:→ kirbycopy : 那生活習慣差造成的口罩和灌一拳也是互相家暴囉 08/23 12:19
28F:→ pinkygirl : 說灌他一拳 分明沒發生的事情一直講 提倡不就是這樣 08/23 12:19
29F:→ pinkygirl : 你要不要去google一下 “提倡”是什麼意思 08/23 12:19
30F:→ charles6416 : 大罵的程度個人感受不同,但灌一拳正常人不能接受吧 08/23 12:21
31F:→ charles6416 : 做錯事可以罵可以溝通,但不該使用暴力行為 08/23 12:23
32F:→ charles6416 : 如果要說什麼罵人算冷暴力之類的,那就太無限上綱 08/23 12:23
33F:推 pinkygirl : 尤其內容 "打砲" "灌她嘴巴家暴" 頻頻重複 真的水準 08/23 12:24
34F:→ pinkygirl : 之低劣 看了都覺得怎麼有人這樣講話 很不堪的詞彙 08/23 12:24
35F:推 yaokut : 有沒有真的做不是重點,即使現實生活真的做了,婚姻 08/23 12:25
36F:→ yaokut : 版應該也沒那一條可以判決禁言吧!XD 08/23 12:25
37F:→ yaokut : 這篇禁言的理由,也不是他現實生活真的做了什麼。而 08/23 12:27
38F:→ yaokut : 是用不雅或者粗鄙字詞,會有人把灌下去/灌一拳/縫嘴 08/23 12:27
39F:→ yaokut : 巴,算在合宜字詞嗎? 08/23 12:27
40F:→ kirbycopy : 15-1或15-3沒啥意見啦 板主認定好就好 可是說提倡家 08/23 12:28
41F:噓 RealWill : 現在要檢舉大戰了嗎? 08/23 12:29
42F:→ kirbycopy : 暴就覺得扯太遠了 板規沒有對提倡家暴這行為有明確 08/23 12:29
43F:→ kirbycopy : 罰則吧 所以才要確定一下這行為的標準在哪囉 08/23 12:30
44F:→ kirbycopy : 而且17系列算是板規中的大殺器吧 更要確定一下板主 08/23 12:31
45F:噓 simonfz : 家暴不是看接受程度吧...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 08/23 12:31
46F:→ simonfz : 條之1跟4,光是精神跟言語上都算啊,還是說今天被家 08/23 12:31
47F:→ simonfz : 暴者比較耐打,他能接受就不算家暴?不懂一樣都是 08/23 12:31
48F:→ simonfz : 言語暴力,為何是看接受程度,而不是一視同仁,甚 08/23 12:31
49F:→ simonfz : 至還被認為是無限上綱?? 08/23 12:31
50F:→ kirbycopy : 拿出來揮的動機&頻率 08/23 12:31
51F:→ kirbycopy : 而且我個人覺得真的罵散仙和假設要灌口臭 這程度很 08/23 12:33
52F:→ kirbycopy : 接近阿 怎麼會冒出來接受程度 那如果那個口臭是斗m 08/23 12:33
53F:推 mtyc : 現在是要大家說好話做好事存好心,婚姻板變三好板了 08/23 12:34
54F:→ mtyc : 嗎? 08/23 12:34
55F:→ kirbycopy : 這樣假設是不是就過關了 08/23 12:34
56F:推 mtyc : 直接套Kirbycopy在其他公告的推文:「你們在這推文 08/23 12:36
57F:→ mtyc : 還不如去檢舉」,你怎麼不去檢舉? 08/23 12:36
58F:推 RealWill : 要說這是提倡家暴,就像說暴力電玩是鼓吹犯罪差不多 08/23 12:37
59F:→ RealWill : 意思。自己想做、自已有做、鼓勵別人做,這些都還是 08/23 12:37
60F:→ RealWill : 不一樣吧。是不是以後這個板所有的負面用詞都要消失 08/23 12:37
61F:→ RealWill : ,所有負面行為都不能描述了? 08/23 12:37
62F:→ mtyc : 在這拿別的例子來質疑該篇檢舉,是非常沒邏輯的事 08/23 12:37
63F:推 CuLiZn5566 : 所以是15-3-> 15-1 -> 17-5 ?改三次? 08/23 12:38
64F:→ mtyc : 兩者程度差這麼多,一直拿來護航,我也是醉了 08/23 12:38
65F:推 pinkygirl : kirb要不要去檢舉罵散仙都是家暴啊? 08/23 12:38
66F:→ pinkygirl : 這麼不爽去選版主啊 我對他們的判決是沒有意見拉 08/23 12:39
67F:→ kirbycopy : 板規沒有說不能家暴阿 要檢舉哪條 17-5? 08/23 12:40
68F:推 yaokut : 不是提倡家暴,只是把心中的暴力想法說出口?倘若他 08/23 12:40
69F:→ yaokut : 老婆是這種人,他做的機率極高(還是必然?) 08/23 12:40
70F:→ pinkygirl : 喔 那你在這邊不開心什麼? 08/23 12:40
71F:→ kirbycopy : 沒有不開心阿 我討論的很開心阿 不開心就去大爆檢舉 08/23 12:41
72F:→ kirbycopy : 了阿 08/23 12:41
73F:推 CuLiZn5566 : 是說這種言論用17-5判感覺有點奇怪 08/23 12:41
74F:→ pinkygirl : 口臭就應該要被灌爆嘴巴喔? 這還不叫提倡家暴? 08/23 12:41
75F:→ CuLiZn5566 : "想要家暴"的言論會"引起爭端"嗎?一定是被撻伐啊 08/23 12:42
76F:推 mtyc : 「版規說不能家暴?」你到底在講什麼 08/23 12:43
77F:→ CuLiZn5566 : 不太可能引起爭端的...因為沒啥爭議 08/23 12:44
78F:推 mtyc : *「版規沒有說不能家暴」 08/23 12:44
79F:推 pinkygirl : 因為版規沒有說不能家暴 所以可以提倡家暴? 08/23 12:44
80F:→ pinkygirl : 真的是公蝦毀 08/23 12:45
81F:→ yaokut : 所以他是因為實際家暴,而被水桶嗎?@@a 怎有點看不 08/23 12:45
82F:→ yaokut : 懂了 08/23 12:45
83F:→ CuLiZn5566 : 根據板主的理由書 是說板主不樂見此類言論 08/23 12:46
84F:→ pinkygirl : 會實際家暴的人 是要被告了好不好 水桶有屁用 哈 08/23 12:46
85F:推 RealWill : 這篇最讓我意外的是,板主討論違規時沒有討論是哪一 08/23 12:46
86F:→ RealWill : 條,三個人就覺得已違規,然後才找看違反哪條,才會 08/23 12:46
87F:→ RealWill : 發生改判法條,這樣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08/23 12:46
88F:→ CuLiZn5566 : 板主不樂見的言論是不是就能用17-5判 這個就有問題 08/23 12:47
89F:推 mary11082002: 推版主,看到那自以為是的推文就不舒服,思想低劣 08/23 12:47
90F:→ mary11082002: 暴力還狡辯一堆真的是頗呵。 08/23 12:47
91F:→ pinkygirl : 只有版主不樂見嗎? 很多板友都不樂見啊 08/23 12:47
92F:→ lluunnaa : 咪那桑,黑單就看不到粗暴言論啦XD 08/23 12:48
93F:→ CuLiZn5566 : 今天就針對板主的理由書討論咩...17-5是大絕招 08/23 12:48
94F:→ pinkygirl : 黑單也就看不到粗暴言論被水桶囉 哈 08/23 12:49
95F:→ CuLiZn5566 : 不能隨便亂放 要依據版規執法 還是版友意願執法 08/23 12:49
96F:→ pinkygirl : 版主有提出判例啊 08/23 12:50
97F:→ CuLiZn5566 : 這個比較是本56在意的點啦 08/23 12:50
98F:→ pinkygirl : 板規就是版友意願 不是嗎 08/23 12:50
99F:→ pinkygirl : 大多數板友意願 08/23 12:51
100F:→ yaokut : 所以問題不是有沒有做,而是這種言論要用哪一條,避 08/23 12:51
101F:→ yaokut : 免過度使用吧!要說只是自己想做,沒有提倡,也是! 08/23 12:51
102F:→ yaokut : 受害者單一咩 QQ 08/23 12:51
103F:→ yaokut : 按照那篇的判例的話,17-5,水桶180天 08/23 12:53
104F:推 cloverice : 看不太懂,所以提到負面陳述如「打」「罵」就表示 08/23 12:53
105F:→ cloverice : 提倡家暴嗎?推文還有人說拿槍指著他的頭》這樣算 08/23 12:53
106F:→ cloverice : 提倡非法使用槍枝嗎? 08/23 12:53
107F:推 CuLiZn5566 : 樓上說的也是本56的疑慮 如果說自己被家暴 這樣算 08/23 12:55
108F:→ CuLiZn5566 : 涉及家暴暴力嗎? 08/23 12:55
109F:推 TINBING : 這判下去就像哪天說"如果是我也會打下去"然後就被桶 08/23 12:57
110F:推 mtyc : 至於改判17-5,確實想問版主17-1跟15-1、15-3的判定 08/23 12:57
111F:→ mtyc : 標準差別,因為處罰天數有明顯差別,並且檢舉人是 08/23 12:57
112F:→ mtyc : 檢舉15-3,非17-5 08/23 12:57
113F:推 al1914 : 17-5有"因而干擾板友閱讀"的要件,本案板主是怎麼判 08/23 13:00
114F:→ al1914 : 段這點的呢? 08/23 13:00
115F:推 mtyc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條是為雙姓教母設立,極少用 08/23 13:03
116F:→ mtyc : 於別的版友身上 08/23 13:03
117F:推 mtyc : 禁言180天在婚姻板版規是相對嚴重的處罰,希望版主 08/23 13:05
118F:→ mtyc : 群能告知判決標準,非常感激 08/23 13:05
119F:→ al1914 : 干擾通常用於唐僧念經那種在多篇用大片無關主題的推 08/23 13:06
120F:→ al1914 : 文影響閱讀的情形?若單純幾個板友推文爭論也算干擾 08/23 13:06
121F:推 simonfz : 板主們討論認定違規時,當下並無討論用哪一條板規 08/23 13:07
122F:→ simonfz : 裁定,那想問判17-5三位的標準?應該不是隨便找條 08/23 13:07
123F:→ simonfz : 硬上吧 08/23 13:07
124F:→ al1914 : 那常見的兩三個網友在推文爭論,且相罵沒好話,大片 08/23 13:08
125F:→ al1914 : 負能量噴發,也可能成立17-5 08/23 13:08
126F:→ al1914 : 180天又自由心證的倚天劍不宜輕易出鞘阿... 08/23 13:10
127F:→ simonfz : 而且有經歷過教母那時期的話,這個w版友根本比不上 08/23 13:12
128F:→ simonfz : (誤 08/23 13:12
129F:推 ror : 認定違規,並無討論用哪一條板規,這是事後安罪名的 08/23 13:23
130F:→ ror : 意思嗎? 08/23 13:23
131F:→ ror : 然後17-5不是教母條款嗎,自由心證的大招太早用了吧 08/23 13:25
132F:推 neverli : 要這樣搞,以後是不是一堆「提倡性騷擾」的判罰? 08/23 13:25
133F:推 CuLiZn5566 : 話說教母是不是索尼xxx?好久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 08/23 13:27
134F:推 norikko : 180天看不到那傢伙平心而論很爽,不過同m大意見,要 08/23 13:30
135F:→ norikko : 不要判這麼重宜三思。 08/23 13:30
136F:→ ror : 教母記得好像是sony三個數字,最近很少看到了 08/23 13:39
137F:推 Lolira : 推 08/23 13:42
138F:→ toocat168 : WN言論是粗暴,但我不覺得自由言論社會他有觸犯誹 08/23 13:47
139F:→ toocat168 : 謗或人身攻擊,除了之前婆媳不同住罵原po與該文老 08/23 13:47
140F:→ toocat168 : 婆的,要檢舉也是檢舉這邊啊,口臭家暴論實在判得 08/23 13:47
141F:→ toocat168 : 太自由心證了。 08/23 13:47
142F:→ skyjazz : 我在這裡補充說明, 08/23 13:50
143F:→ skyjazz : 自從板規17-5修改#1WLwxtUK (marriage)之後,這類 08/23 13:50
144F:→ skyjazz : 涉及家暴、暴力行為的言論只有有人檢舉就會從嚴審 08/23 13:50
145F:→ skyjazz : 視, 08/23 13:50
146F:→ skyjazz : 如charles板主在公告中附上的#1YmLt1Sl (marriage) 08/23 13:50
147F:→ skyjazz : 第2點,還有#1YPgMKZk (marriage)第4點、 08/23 13:50
148F:→ skyjazz : #1YqykKT2 (marriage)第14點、甚至是更早以前還在 08/23 13:50
149F:→ skyjazz : 判定嚴重違法行為的板規時#1PkMVJy3 (marriage)第6 08/23 13:50
150F:→ skyjazz : 點也是相同標準。 08/23 13:50
151F:推 al1914 : 之前判17-5確實都不處理"干擾閱讀",但這是現行板規 08/23 13:54
152F:→ skyjazz : 也如我在#1Z0y9Qej (marriage)改判中所說明的,對 08/23 13:54
153F:→ skyjazz : 婚姻關係來說,這類行為影響婚姻關係甚鉅,無論是 08/23 13:54
154F:→ skyjazz : 潛意識、不自覺行為或僅是口頭上提出,都會造成莫 08/23 13:54
155F:→ skyjazz : 大傷害,所以無論如何婚姻板皆不鼓勵這類言論,只 08/23 13:54
156F:→ skyjazz : 要有檢舉就會從嚴審視。 08/23 13:54
157F:→ al1914 : 明文規定的要件。謝謝板主回答標準是否相同,但對於 08/23 13:55
158F:→ al1914 : 干擾,能否也略說明下? 08/23 13:55
159F:→ al1914 : 板主認為因為不鼓勵這類言論,所以存在=干擾閱讀? 08/23 13:56
160F:噓 milulittle : 板主在推文說做錯事可以罵??罵人不算家暴??這算 08/23 13:59
161F:→ milulittle : 不算提倡罵人???? 08/23 13:59
162F:→ toocat168 : 想請教那麼產後憂鬱媽媽想殺了孩子或分享當時經歷 08/23 14:02
163F:→ toocat168 : 的負面情緒,或者形容想把孩子塞回去看到老公不幫 08/23 14:02
164F:→ toocat168 : 忙就想掐死他等等;甚至口臭這整串都不乏主張散仙 08/23 14:02
165F:→ toocat168 : 活該被情緒暴力,都是因為他們不做好才逼得別人當 08/23 14:02
166F:→ toocat168 : 潑婦等等言論是也能符合經檢舉就屬於主張、提倡暴 08/23 14:02
167F:→ toocat168 : 力?以上這些負面形容難道不屬於損害婚姻的界定? 08/23 14:02
168F:→ skyjazz : 要件應看是否有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的事 08/23 14:05
169F:→ skyjazz : 實 08/23 14:05
170F:噓 milulittle : 上面板友洗碗不照他太太的方法就是做錯事就活該被罵 08/23 14:06
171F:→ milulittle : ??該板友已經因為這種無理的對待覺得不如歸去了耶 08/23 14:06
172F:→ milulittle : ?板主確定要這樣支持罵人?? 08/23 14:06
173F:→ skyjazz : 產後憂鬱心情抒發、因家事導致負面情緒等情事當然 08/23 14:17
174F:→ skyjazz : 需要視內容情節而定;但若是直接在推噓文內主張灌 08/23 14:17
175F:→ skyjazz : 一拳家暴、灌她嘴巴家暴之類等直接施暴行為的言論 08/23 14:17
176F:→ skyjazz : 都不能算引起爭端,難道整個版面充斥這類言論的情 08/23 14:17
177F:→ skyjazz : 景是各位所樂見的嗎? 08/23 14:17
178F:推 CuLiZn5566 : 當然是不樂見啦 不過這種情況應該直接定在版規裡 08/23 14:18
179F:→ CuLiZn5566 : 而不是用一個似是而非的規定桶人 這有點牽強 08/23 14:19
180F:→ CuLiZn5566 : 不過這種要求比較像是程序正義啦 婚姻版要不要嚴格 08/23 14:20
181F:→ toocat168 : 所謂爭端應為大範圍的擴大討論另闢戰場,而非一兩 08/23 14:20
182F:→ toocat168 : 個個人的唇舌之戰然後單位版友的不舒服就能論處之 08/23 14:20
183F:→ toocat168 : 。言論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該在遵守法律規範下擁有 08/23 14:20
184F:→ toocat168 : 自由抒發的「形容」方式,來更具體化討論主題的故 08/23 14:20
185F:→ toocat168 : 事。若形容「老婆有口臭我就一拳過去」屬於提倡家 08/23 14:20
186F:→ toocat168 : 暴,那「教不聽的小孩你不賞他兩巴掌你還是他老子 08/23 14:20
187F:→ toocat168 : 嗎」根本是完全一樣的家庭暴力,差別只是在另外一 08/23 14:20
188F:→ toocat168 : 篇沒人選擇檢舉罷了。 08/23 14:20
189F:→ CuLiZn5566 : 遵守這種規範見仁見智啦 08/23 14:20
190F:→ simonfz : 那如果拿產後憂鬱來當理由(因無從查證),說想揍老 08/23 14:20
191F:→ simonfz : 公,老公回家只會划手機,超想補他兩腳也能以17-5 08/23 14:20
192F:→ simonfz : 檢舉嗎? 08/23 14:20
193F:→ CuLiZn5566 : 現在的爭點不是家暴 而是版主樂不樂見 08/23 14:21
194F:→ simonfz : 同樣都是暴力吧?同樣都是想而沒有真的做 08/23 14:21
195F:→ CuLiZn5566 : 版主不樂見就能用17-5桶人 本56覺得有點怪 08/23 14:21
196F:→ toocat168 : 這個判處的定調全權歸於版主群的樂不樂見,如果不 08/23 14:26
197F:→ toocat168 : 對其他暴力方式的形容也釋出定義,給我的感覺會只 08/23 14:26
198F:→ toocat168 : 僅限於對婦女的家暴言論,而沒有對兒童權益,兩性 08/23 14:26
199F:→ toocat168 : 關係等等一視同仁,多少給人偏頗之感,婚姻版冠上 08/23 14:26
200F:→ toocat168 : 媳婦版已經行之有年,望三思啊 08/23 14:26
201F:→ skyjazz : "教不聽的小孩你不賞他兩巴掌你還是他老子嗎"這類 08/23 14:28
202F:→ skyjazz : 暴力言論若有人檢舉,依我的標準與過往判例確實是 08/23 14:28
203F:→ skyjazz : 會依板規懲處 08/23 14:28
204F:推 CuLiZn5566 : 其實"涉及"家暴 定義超級模糊 提到 提倡 敘述 轉述 08/23 14:29
205F:→ CuLiZn5566 : 都不是那麼容易界定 自由心證的空間非常大 08/23 14:30
206F:→ skyjazz : 因為重點並不是放在樂不樂見,而是放在是否有涉及 08/23 14:31
207F:→ skyjazz : 提倡或施行家暴、暴力情事 08/23 14:31
208F:推 TINBING : 先定義一下什麼叫"提倡"。 08/23 14:42
209F:推 mary11082002: 不懂為啥有人一直舉其他形式的暴力例子來反推或質 08/23 14:44
210F:→ mary11082002: 疑這次判決,這個推文非常明顯的就是暴力言論啊。 08/23 14:44
211F:→ mary11082002: 難道拿出其他形式暴力的例子追問版主之後這則推文 08/23 14:44
212F:→ mary11082002: 就會變得不暴力了嗎?甚至還有人覺得暴力是言論自 08/23 14:44
213F:→ mary11082002: 由呢^^ 08/23 14:44
214F:→ mary11082002: 我要再推一次版主判決,這篇推文就是暴力言論啊, 08/23 14:44
215F:→ mary11082002: 完全沒問題,版主也提出很多過往判例佐證了並沒有 08/23 14:44
216F:→ mary11082002: 判決不一的問題。 08/23 14:44
217F:→ mary11082002: 至於其他形式暴力是否也要用相同標準到底和這篇版 08/23 14:44
218F:→ mary11082002: 主判決適用17-5有啥關聯呢?版友覺得涉及暴力請直 08/23 14:44
219F:→ mary11082002: 接檢舉好嗎? 08/23 14:44
220F:推 pinkygirl : 單就這篇推文來說 就是暴力言論+1 08/23 14:47
221F:→ pinkygirl : 要質疑其他推文請檢舉 也可以裁決一下 08/23 14:48
222F:推 ivycheng0415: 同問:提倡是「我個人可能會想oooxxx 」算提倡,還 08/23 14:48
223F:→ ivycheng0415: 是問大家「這種情況你不巴他兩巴掌還算他老子嗎?」 08/23 14:48
224F:→ ivycheng0415: 算提倡? 08/23 14:48
225F:→ ivycheng0415: 喔,我個人覺得後者比較像,但也只是比較像,兩個都 08/23 14:48
226F:→ ivycheng0415: 不到我會檢舉的程度,也覺得不用限縮言論,畢竟兩者 08/23 14:48
227F:→ ivycheng0415: 都未實行,也都只是誇飾、戲劇性的在說話。 08/23 14:48
228F:推 mtyc : 不需要一直拿別的例子來討論,只要針對本案即可。況 08/23 14:52
229F:→ mtyc : 且很多文句都得看上下文,只拿一句(還是假設情境) 08/23 14:53
230F:→ mtyc : 來問版主,那是沒有意義的 08/23 14:53
231F:推 mtyc : 如果17-5是以違法、家暴為前提,希望版主能加進去, 08/23 14:54
232F:→ mtyc : 以說明執法原則 08/23 14:54
233F:推 pinkygirl : 『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想灌她一拳』 我覺得是提倡 08/23 14:56
234F:→ pinkygirl : 因為這句話就是在合理化家暴 08/23 14:56
235F:推 ror : 如果以違反沒前提當然沒意見,但是家暴定義要採哪種 08/23 15:00
236F:→ ror :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經濟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 08/23 15:01
237F:→ ror : 舉例如下: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這些也算 08/23 15:02
238F:→ ror : 嗎? 08/23 15:02
239F:推 pinkygirl : 推樓上 當然算啊 所以板上不是都在譴責這些行為嗎 08/23 15:06
240F:推 RealWill : 「可以理解」還不算提倡吧,「可以理解」的範圍非常 08/23 15:07
241F:→ RealWill : 廣。 08/23 15:07
242F:推 CuLiZn5566 : 但什麼叫做過度控制 鄉民又不是檢察官 如何認定? 08/23 15:08
243F:→ pinkygirl : 那應該就是講到的 多次提到家暴行為 算提倡? 08/23 15:10
244F:→ CuLiZn5566 : 而且認真起來 違不違法最後是看法院判決 版主如何從 08/23 15:10
245F:推 RealWill : 「我可以理解」白話一點比較像「我知道為什麼會發生 08/23 15:10
246F:→ RealWill : 」 08/23 15:10
247F:→ CuLiZn5566 : 鄉民的推文發文就能預測鄉民是否違法? 08/23 15:10
248F:→ pinkygirl : 不會耶 家暴根本不應該發生吧 還理解? 08/23 15:11
249F:→ pinkygirl : 為什麼會發生家暴 就是這男的有問題啊 還怪老婆? 08/23 15:11
250F:→ pinkygirl : 您是認真同意口臭導致家暴? 08/23 15:11
251F:→ pinkygirl : 還是同意另一半口臭 對方就可以朝他嘴巴灌一拳? 08/23 15:12
252F:→ CuLiZn5566 : 理解沒問題啊 那種丈夫看不下去殺了久病妻子 絕對是 08/23 15:12
253F:→ pinkygirl : 那有汗臭味的另一半是不是應該更家暴回去? 08/23 15:12
254F:→ CuLiZn5566 : 家暴的一種 也是殺人的一種 但一般人都能理解吧? 08/23 15:13
255F:→ pinkygirl : 口臭跟久病類比? 符合比例原則? 08/23 15:13
256F:→ pinkygirl : 是啊 所以就是灌下去就是家暴 一直講灌下去灌下去 08/23 15:13
257F:→ CuLiZn5566 : 雖然都是極端的例子 但規定既然是一體適用 08/23 15:13
258F:→ pinkygirl : 是在宣傳啊 不然哪? 08/23 15:13
259F:→ CuLiZn5566 : 所以就是要界定這種擦邊球 08/23 15:14
260F:→ pinkygirl : 擦邊球就是版主界定囉 不然就你來當版主啊 08/23 15:14
261F:→ pinkygirl :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想要打擦邊球 講家暴言論 08/23 15:15
262F:→ CuLiZn5566 : 就提出來討論咩 幹嘛火氣那麼大 本來就板主界定 08/23 15:16
263F:→ pinkygirl : 但暴力言論就暴力言論 不會因為擦邊球就變成和平言 08/23 15:16
264F:→ pinkygirl : 論喔 08/23 15:16
265F:→ CuLiZn5566 : 但難道討論或建議都要完全禁止嗎? 08/23 15:16
266F:→ pinkygirl : 沒有火氣大啊 就意見那麼多 版主給你當啊 08/23 15:16
267F:→ pinkygirl : 沒有禁止啊 建議有意見的可以選版主啊 很有建設性吧 08/23 15:17
268F:→ CuLiZn5566 : 意見很多嗎? 從頭到尾就是說17-5施行要三思 08/23 15:17
269F:推 mamajustgo : 噗,這串感覺跟妨害名譽爭議好像差不多,都不會有 08/23 15:17
270F:→ mamajustgo : 標準答案XD 08/23 15:17
271F:→ CuLiZn5566 : 你要護航沒問題啊 那也是你的意見不是嗎 08/23 15:17
272F:→ pinkygirl : 你講三思三思 版主就思很久了啊 08/23 15:18
273F:→ pinkygirl : 都改那麼多遍了 還三人討論 看來也四思五思了 08/23 15:19
274F:→ CuLiZn5566 : 就是沒有思很久所以改判了很多次啊XDDD 08/23 15:19
275F:→ pinkygirl : 你還覺得思不夠 要不要加入版主群一起思? 08/23 15:19
276F:→ pinkygirl : 貴56一起去當版主拉 哈哈哈 08/23 15:19
277F:→ CuLiZn5566 : 上面覺得版主要三思的人很多ㄟ 版主群要那多人嗎? 08/23 15:20
278F:→ pinkygirl : 覺得家暴言論duck不必的也很多啊 08/23 15:20
279F:→ toocat168 : 舉其他形式的暴力不是為了反推或質疑,而是法律本 08/23 15:21
280F:→ toocat168 : 就要能涵蓋與解釋所有的情況才能以法服人罷了,難 08/23 15:21
281F:→ toocat168 : 道家暴法只設限於女性受害者?既然無受限就該所有 08/23 15:21
282F:→ toocat168 : 文章一視同仁。所以同推M版友,若要以此作為解釋就 08/23 15:21
283F:→ toocat168 : 直接在版規註明,也好讓各版友熟知什麼狀況會違背 08/23 15:21
284F:→ toocat168 : 版規,而不是一句自由心證未免太過草率。 08/23 15:21
285F:→ CuLiZn5566 : 本56也覺得家暴言論duck不必 但你要桶人手段要合理 08/23 15:22
286F:→ CuLiZn5566 : 你要桶人 不如直接改規定 而不是任意擴大解釋 08/23 15:23
287F:推 ror : 看完了過去的判例,補推一下T大M大的建議在版規註明 08/23 15:24
288F:推 cloverice : 雖然版主說重點不是樂不樂見,而是放在提倡或實行 08/23 15:30
289F:→ cloverice : 的行為,但前面又說不鼓勵板上有這類暴力言論,所以 08/23 15:30
290F:→ cloverice : 還是不樂見啊? 08/23 15:30
291F:→ cloverice : 推備註說明板上對於暴力言論會從嚴審核,但請說明清 08/23 15:32
292F:→ cloverice : 楚何謂提倡,不然上面舉的例子都可以在進桶的範圍。 08/23 15:32
293F:→ cloverice : 另外暴力不是只有哐哐哐揍人才叫暴力,婚姻中的暴力 08/23 15:34
294F:→ cloverice : 行為可多了 08/23 15:34
295F:→ segio : 婚姻中的暴力行為版友能有啥好建議?應該要找法扶吧 08/23 15:38
296F:推 cloverice : btw大家會在推文舉其他例子因為都是在推文很常出現 08/23 15:38
297F:→ cloverice : 的話(當然舉槍指著別人的頭比較少)所以會以此類 08/23 15:38
298F:→ cloverice : 推問版主這樣講是不是就算在檢舉範圍,提早說明清 08/23 15:38
299F:→ cloverice : 楚大家也比較有依據玩耍 08/23 15:38
300F:→ pinkygirl : 會一直重複"灌她嘴巴一拳" 也不常發生吧 08/23 15:40
301F:→ pinkygirl : 不覺得擴大解釋啊 灌她嘴巴一拳 已經是家暴言論了 08/23 15:41
302F:→ pinkygirl : 其他暴力言論例子不是因為合規 而是沒人檢舉吧 08/23 15:42
303F:→ pinkygirl : 所以才說 拿其他例子說嘴的人 可以去檢舉 08/23 15:42
304F:推 ror : 我看他們的意思是想知道範圍在哪裡吧,不然你單看版 08/23 15:44
305F:→ ror : 規17-5,除非你每次判決都跟到,會知道這樣用嗎? 08/23 15:45
306F:→ sopoor : 以後推文爭執就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阿 08/23 16:31
307F:→ sopoor : 然後至少要關雙方,因為一個人吵不起來 08/23 16:32
308F:推 ttnez : 判15-3比較合理 粗俗不雅。17-5 用在wn感覺不太搭 08/23 17:20
309F:推 ttnez : 不認同wn推文可以說是雙方意見不合。 引發爭端… 網 08/23 17:28
310F:→ ttnez : 友筆戰不是很正常嗎? 我覺得要考量一下言論自由吧。 08/23 17:28
311F:→ ttnez : 不過還是會尊重板主判決。 08/23 17:28
312F:推 susanna026 : 「可以理解」~》覺得 嗯 就了解原因 就說會違法 也 08/23 17:44
313F:→ susanna026 : 太武斷的 08/23 17:44
314F:推 susanna026 : 如果老婆有口臭,又三天不刷牙,不時有臭,當然很 08/23 17:55
315F:→ susanna026 : 煩躁,w大那個假設比喻是誇飾,不會當真的,當然也 08/23 17:55
316F:→ susanna026 : 不可能去打人?要說他鼓勵家暴,也是太誇張,處分進 08/23 17:55
317F:→ susanna026 : 水桶的話,也不合理的。 08/23 17:55
318F:推 MKLAWxSY : 推版主,其他人有意見就一起舉報啊^^ 08/23 17:55
319F:→ MKLAWxSY : 我個人是已經黑單他了啦,而且並非單獨個案,看多傷 08/23 17:55
320F:→ MKLAWxSY : 眼傷身 08/23 17:55
321F:推 susanna026 : 覺得 想到中介法 言論自由很重要 08/23 18:20
322F:→ susanna026 : 尊重版主 但是 鄉民也有不同意見 08/23 18:21
323F:→ susanna026 : 網路是多元文化 不會是一言堂 08/23 18:21
324F:推 afria : 板主先說好,你們樂見什麼可以嗎?很容易被判不雅 08/23 18:27
325F:→ afria : 粗鄙,然後改判加重180天...怕 08/23 18:27
326F:推 afria : 要碼就關雙方+1 沒有另一位網友先斷章取義,也不會 08/23 18:30
327F:→ afria : 拉一串推文佔版面 08/23 18:30
328F:→ lluunnaa : 56君辛苦了... 08/23 18:55
329F:推 dowcher : 是搞文字獄,他有說假如,也有說潛意識,是他個人主 08/23 19:34
330F:→ dowcher : 觀的想法為什麼不能說 08/23 19:34
331F:→ dowcher : 新版主一上台就開始想要言論審查 08/23 19:35
332F:推 dowcher : 閱讀能力有多差,他說他自身的看法,哪來鼓吹 08/23 19:36
333F:推 mark0204 : https://reurl.cc/O4jMjy 08/23 19:39
334F:推 dowcher : 直接投訴小組長啦,版主不僅要守版規還要同時守版主 08/23 19:40
335F:→ dowcher : 的規範,被撤銷職務的一堆 08/23 19:40
336F:推 dowcher : https://i.imgur.com/TxUpZwz.jpg 08/23 19:43
337F:推 dowcher : https://i.imgur.com/2G4l3Mp.jpg 08/23 19:46
338F:推 mark0204 : 你的"個人主觀想法"在別板也被判定違規而永久水桶啊 08/23 19:48
339F:推 dowcher : 那是我那時候懶得去申訴 08/23 19:49
340F:→ dowcher : 我之後搞倒多少想搞文字獄的玻璃心 08/23 19:49
341F:→ dowcher : 人家女版已經重判美醜是主觀思想,還我正義了 08/23 19:50
342F:→ dowcher : 法院也判決過好幾次,美醜不涉及公然侮辱,屬於個人 08/23 19:51
343F:→ dowcher : 主觀意見 08/23 19:51
344F:推 dowcher : 像你打出來的那些才是真正涉及毀謗跟公然侮辱 08/23 19:52
345F:推 mark0204 : 歡迎你把gay板判你永久水桶,拿去法院告該板主侵權 08/23 19:53
346F:→ mark0204 : "真正涉及毀謗跟公然侮辱"勒,哈~~~ 08/23 19:53
347F:推 dowcher : 歡迎你把gay版拿去全部版貼,順便去告訴所有版要以g 08/23 19:55
348F:→ dowcher : ay版標準為文字獄唯一標準,等你被告公然侮辱侵權, 08/23 19:55
349F:→ dowcher : 也可以哭哭申請gay版版主當證人 哭哭 08/23 19:55
350F:→ dowcher : 某m:人家gay版版主說美醜要永桶,法官你都不聽我說 08/23 19:56
351F:→ dowcher : 笑死 08/23 19:56
352F:推 mark0204 : 亂扯的真的很好笑,重點在"個人主觀想法"無限上綱啊 08/23 19:56
353F:→ dowcher : 文字獄真的很可怕,想要文字獄就什麼都可以扯 08/23 19:57
354F:→ mark0204 : 你自己被判永桶,你自己去法院力爭言論自由了嗎? 08/23 19:58
355F:→ mark0204 : 文字獄很可怕,自己幻想出來的文字獄也很可怕啊~~~ 08/23 19:58
356F:→ dowcher : 你自己四處罵國罵,你去警局自首了嗎? 08/23 19:58
357F:→ mark0204 : 認為板主搞文字獄的,歡迎提案罷免板主 08/23 19:59
358F:→ dowcher : 你進行文字審查,有去對岸深造取經嗎? 08/23 19:59
359F:→ xio : 覺得沒有嚴重到需要180天,但板主有提出判例,如果 08/23 19:59
360F:→ xio : 前面這樣判過大家也覺得合理,那比照也合理?只是 08/23 19:59
361F:→ xio : 後續要講清楚標準,或增加板規說明。 08/23 19:59
362F:→ mark0204 : "你自己四處罵國罵",裝瞎裝傻的是不懂引用是啥喔? 08/23 19:59
363F:→ dowcher : 認為某m思想審查的,可以直接查他推文 08/23 19:59
364F:→ mark0204 : 那你快去告法官,因為判決書內引述犯罪者言論=違法 08/23 20:00
365F:→ dowcher : 裝籠做啞的法盲是以為引用就可以對號入座自己愛駡 08/23 20:00
366F:→ dowcher : 國罵 08/23 20:00
367F:→ mark0204 : 你貼的那兩張,全是檢舉所引用被檢舉者自己寫的內容 08/23 20:01
368F:→ dowcher : 那你快去對岸使用言論審查,快進行網路管制 08/23 20:01
369F:→ dowcher : 你貼的引用就是你偏激的引用 08/23 20:01
370F:→ mark0204 : "偏激的引用",哈哈哈哈~~~~ 08/23 20:02
371F:→ mark0204 : 判死刑的,就是法官"偏激的"去判死刑,真的太好笑了~~ 08/23 20:02
372F:→ dowcher : 不就是言論審查,哈哈哈哈哈 08/23 20:02
373F:→ dowcher : 言論審查的不就是幻想自己是鍵盤法官,哈哈哈哈哈 08/23 20:03
374F:→ dowcher : 哈 真的搞笑 08/23 20:03
375F:→ mark0204 : "幻想自己是鍵盤法官",這自介讚~~~ 08/23 20:04
376F:→ dowcher : 對號入座就是引用狂魔自介王 笑死 08/23 20:04
377F:→ mark0204 : 那你快去檢舉 charles6416 在這篇寫"灌她嘴巴家暴" 08/23 20:07
378F:推 adimsc : 那說要去婆家放火的,算不算鼓吹暴力阿?(認真思 08/23 20:07
379F:→ adimsc : 考) 08/23 20:07
380F:推 mamajustgo :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 08/23 20:18
381F:→ mamajustgo : 而干擾板友閱讀, 08/23 20:18
382F:推 mamajustgo :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 08/23 20:19
383F:→ mamajustgo : 而干擾板友閱讀, 08/23 20:19
384F:→ mamajustgo :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看 08/23 20:19
385F:→ mamajustgo : 了一下條文內容,再看了一下那串推文,覺得確實有得 08/23 20:19
386F:→ mamajustgo : 桶,但對象跟我想的不一樣XD 08/23 20:19
387F:推 susanna026 : 覺得 W大不該被桶 08/23 20:21
388F:推 freesoul : 推CuLiZn, 桶wn是一回事, 但是版主心證這把刀一用了 08/23 22:42
389F:→ freesoul : 爭議一定一堆, ptt各版出問題的十之八九都是這樣 08/23 22:43
390F:推 bubuu : 讚 支持 08/23 22:55
391F:推 manman0324 : 支持板主決定 08/23 23:53
392F:推 MKLAWxSY : 有爭議的判決可以討論吧。如果以後都是wn 這種留言 08/24 00:00
393F:→ MKLAWxSY : ,大概變成第二個八卦版 08/24 00:00
394F:推 kennywong : 支持! 08/24 00:20
395F:推 pinkygirl : 支持 對方有口臭就想灌她嘴巴 這種言論滾去八卦或男 08/24 08:21
396F:→ pinkygirl : 女版吧 有這種想法的人婚姻根本很難存續 08/24 08:22
397F:推 kimchvm03 : 推,正常人應該都不會推那種文,不過建議規範清楚, 08/24 08:22
398F:→ kimchvm03 : 避免有人無限上綱 08/24 08:22
399F:推 susanna026 : 覺得 用版主心證 很容易像中介法那種球員兼裁判 重 08/24 08:57
400F:→ susanna026 : 者罰1000萬 感恩席大大 讚嘆席大大吧?容不下不同意 08/24 08:57
401F:→ susanna026 : 見? 08/24 08:57
402F:推 abby2007 : 通常會開始吵的就是那些特別爭議的人物啦 08/24 09:31
403F:推 sweam : 粉紅大,大部分人都不會支持w大的那種言論。但是現 08/24 15:04
404F:→ sweam : 在在討論的根本就不是支持他的言論與否,你焦點根 08/24 15:04
405F:→ sweam : 本放錯。 08/24 15:04
406F:推 sweam : 你冷靜下來看一下大家的意思,是對於「裁量權」、「 08/24 15:06
407F:→ sweam : 法規是否妥適」這部分去探討。沒有人想討論w大的言 08/24 15:06
408F:→ sweam : 論是對或錯。 08/24 15:06
409F:→ sweam : 另外,我也想提出一點:今天到法院告人,如果告錯法 08/24 15:08
410F:→ sweam : 條,法官可以自動改成另一個法條下去判嗎? 08/24 15:08
411F:推 hikari22 : 糟糕我在其他版也說過看到違停就想放把火燒了,看 08/24 16:01
412F:→ hikari22 : 到政客就想用死亡筆記本宰了,看來我不是正常人w 08/24 16:01
413F:→ hikari22 : 你跟粉紅姨討論你就先輸面了,再談邏輯和冷靜直接G 08/24 16:02
414F:推 norikko : sky板主任職期間一直都會檢視檢舉內文,如果不適用 08/24 16:22
415F:→ norikko : 檢舉者檢舉的A條卻剛好B條違規,sky都會逕用B判耶, 08/24 16:22
416F:→ norikko : 這有什麼問題嗎@@ 08/24 16:22
417F:推 heartblue : 檢舉wn的人非常幼稚,水桶判決相當不智且荒謬! 08/24 17:27
418F:推 heartblue : 版規缺乏明確性原則又涉及到限制言論自由,建議板主 08/24 17:33
419F:→ heartblue : 盡量別處理這些事 08/24 17:33
420F:→ pinkygirl : 本來每個板板規就不同 拿A打B是沒有意義的 08/24 21:42
421F:→ pinkygirl : ptt這麼多版為什麼各有不同板規? 這小學生都知道原 08/24 21:43
422F:→ pinkygirl : 因吧 還需要我多費唇舌? 用點你可愛小腦袋好嗎 08/24 21:44
423F:→ pinkygirl : 我在其他版也會說單身廢宅廢到炸 但這與婚姻版何干 08/24 21:45
424F:→ pinkygirl : 有些人連不同版不同規矩這樣簡單邏輯都無法理解 08/24 21:45
425F:→ pinkygirl : 只能說 邏輯跟冷靜程度真的是稱霸宇宙吧 哈 08/24 21:46
426F:→ heartblue : 沒人在乎妳在別版說什麼,也沒人想知道。我們就是針 08/24 23:30
427F:→ heartblue : 對wn在本版的個案進行討論,懂? 08/24 23:30
428F:→ pinkygirl : 歐 就像你覺得暴力言論在婚姻版應該出現一樣 很聚焦 08/24 23:52
429F:→ pinkygirl : 齁? 超專業der 婚姻版專業戶4ni? 08/24 23:53
430F:推 heartblue : 廢話!不聚焦個案難道聽大媽瞎扯閑聊? 08/25 16:44
431F:推 uwmtsa : 他的說法看不出來鼓吹,提到家暴跟鼓吹不是一回事 08/26 03:59
432F:→ uwmtsa : 好比說,如果有人提到凶殺案跟家屬反映的時候說, 08/26 03:59
433F:→ uwmtsa : 我如果是受害者家屬,我就帶把槍去把兇手幹掉。 08/26 03:59
434F:→ uwmtsa : 這是不是也要被判成鼓勵私刑所以得水桶? 08/26 04:00
435F:噓 data1728 : 問題是他真的做了嗎 08/26 07:17
436F:→ data1728 : 笑死,一堆幻想仔 08/26 07:18
437F:→ lluunnaa : 才一個版不能發言,又不是不能上ptt,支持版主決定 08/27 11:39
438F:→ zxc6325551 : 有點暴力@@ 08/27 22:55
439F:→ uwmtsa : 只有一個板不能發言不嚴重的話,支持全面加重罰則 08/31 03:48
440F:→ uwmtsa : 所有的違規都改成180天起跳吧 08/31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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