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rca123 (circa)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閒聊] 新婚1-2個月,不爽先生保單沒改受益人...
時間Fri Feb 19 12:23:00 2021
如果是父母買的,受益人是父母其實很合理,如果是婚後買的,或是自己繳的,要寫配偶
就比較站得住腳,但我覺得前題是要互寫對方為受益人
如果有小孩了,應該計算一下理賠金的金額寫一些給小孩當受益人,做為自己萬一有風險
,可以讓小孩無後顧之憂的長大或是讓另一半不用承擔你的負債(比如房貸或是未償還的
債務)
保險不是拿來賺錢,是讓你愛的家人可以繼續沒有壓力的生活下去
婚後或是有小孩後適度的檢視與調整保單的內容其實是對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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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irca123 (114.26.136.39 臺灣), 02/19/2021 12:23:59
1F:→ AppleAlice : 不懂怎麼吵成這樣,寫法定繼承人不就好了,有子女就 02/19 12:28
2F:→ AppleAlice : 子女,沒子女就父母,如果離婚了也不用怕前夫/前妻 02/19 12:29
3F:→ AppleAlice : 分走 02/19 12:29
4F:→ tskier : 違反板規的文其實沒必要回 02/19 12:54
5F:推 Cauchy2008 : 壽險的一個功能是萬一家中經濟主力身故,家庭成員可 02/19 21:25
6F:→ Cauchy2008 : 以有資金度過緩衝期。有孩子的家庭,直接寫孩子是 02/19 21:25
7F:→ Cauchy2008 : 最方便的。 02/19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