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n7158 (I'M魯迪)
看板marriage
標題[板務] 建議新增大絕條款
時間Tue Mar 31 06:38:52 2020
5. 板務建議請列出議題、個人看法論述與實際做法建議。
稍微研究一下wn案
15. 具攻擊性言論
1. 禁止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
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
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
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違者
刪除發言並
禁言14天。
=============================
實在很不想回,但是有點覺得討論越來越抓不到重點了!
1.列出議題的部分
起因就是<甲甲有愛滋機率超高>這句話,而因為甲甲這個詞,版主pass過了,所以很悲傷
難過的,導致後面的歧視甲甲不成立。
所以現在開始檢討失敗的源頭是什麼?發現源頭好像就是:
為什麼甲甲這個詞,不是歧視句??
好的,一個月的正反論辯,相信各位看官對於甲甲這個詞,不管正反雙方都有一定的歷史
認識,我就不再老調重談玩地獄迴圈。
但是那句甲甲,真的是源頭嗎????
那今天wn7158如果是講了:
<男同有愛滋的機率很高> or
<GAY有愛滋的機率很高>
那就不是歧視句了嗎?
顯然不會是這樣的,大概又是跑去溯源,愛滋人數多少,男同愛滋人數....等到底是幾%
之類的。
所以溯到最後,發現一切都沒問題,但是就是很奇怪,怎麼辦?怎麼辦?
2.個人看法的部分
靠X,原來源頭就是wn7158,抓到了!
3.建議事項的部分
所以,我覺得啦,打蛇打七吋!
15-1如果要修改,應該要參考這個人過往在其他ptt版的發言,比如:
<他有沒有投同婚票>
<他統獨取向如何>
<他省籍是哪一個族群>
<他是台男還台女>
<他是異男還是男同>
<他住北部中部南部,還是花東外島>
<他有沒有開馬自達>
<他手機是不是哀鳳>
其他大版重點就給版友接著補了.
這樣下來,就不要耗了一個月在那裡瞎找,可以很快很有效率找到源頭,超前部署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43.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585607935.A.BEA.html
※ 編輯: wn7158 (1.171.143.118 臺灣), 03/31/2020 06:41:50
1F:噓 touchdowns : ^^03/31 06:45
※ 編輯: wn7158 (1.171.143.118 臺灣), 03/31/2020 07:13:49
2F:推 taohua : 版主7pupu不幹了 拿你當箭靶 幫你補血 03/31 08:39
3F:噓 fujisakimomo: .... 03/31 08:59
4F:推 frank111 : 沒錯,你突破盲點了 03/31 09:38
5F:推 winniekuma : 沒錯啊 一堆人以人廢言還沾沾自喜 本該就事論事 03/31 10:13
6F:→ winniekuma : 有個大前提在心中 還在那邊硬凹邏輯 不堪入目 03/31 10:14
7F:→ TINBING : 老實講,你說的沒錯,以人廢言的狀況其實不少 03/31 10:31
8F:推 djboy : 為啥是 馬自達 ?我開M6有罪嗎 XD 03/31 10:37
9F:推 TINBING : 可惡,我也開馬六!! 03/31 10:50
10F:噓 allgod : 是仇甲裝中立裝沒歧視被看破手腳吧,這在PTT叫偷渡 03/31 10:52
11F:→ allgod : 文 03/31 10:52
12F:推 susanna026 : 覺得 霸王條款 文字獄 要找理由桶人 太容易 03/31 10:56
13F:→ ReDmango : 參考別板這不是傳說中的隔空水桶? 03/31 11:17
14F:推 hinghtlimit : 就事論事,會想用這種方式真的很可悲。 03/31 11:51
15F:推 rogerliu : 就事論事、這次wn真的有理 03/31 11:58
16F:推 longya : 一些人 想搞文字獄還在那邊裝XD 03/31 13:21
17F:推 TINBING : 有時參考別板是有必要性的,例如17-5 03/31 14:13
18F:噓 mark0204 : zzz... 03/31 19:07
19F:推 susanna026 : 推 03/31 19:29
20F:噓 GRIPIT : 嘴臉很可笑 03/31 19:50
21F:→ wayne62 : 是不到歧視。較像用 不實資訊 強化/散播對少數族群 03/31 20:38
22F:→ wayne62 : 的刻板印象。若有人信了這套,有可能會做出歧視行為 03/31 20:40
24F:→ wayne62 : 偏見、歧視和刻板印象,有什麼不一樣? 03/31 20:48
25F:→ wayne62 : 換成這樣思考看看: 犯了罪自然要罰,但教唆犯罪 03/31 21:13
26F:→ wayne62 : 要不要罰? 什麼程度算達到教唆犯罪? 03/31 21:14
27F:噓 lumpfish : wn我不跟你地獄迴圈,你在那一篇噓那一句就是要酸 04/02 13:47
28F:→ lumpfish : 要刺惡意滿滿,最看不過就是還要硬凹成善意,不然 04/02 13:47
29F:→ lumpfish : 整體來看某些版友也不遑多讓只是沒人檢舉而已,當 04/02 13:47
30F:→ lumpfish : 然你跟檢舉機一樣喜歡看人跳腳的癖好也滿有趣,那 04/02 13:47
31F:→ lumpfish : 些直白的打砲文還是什麼支持性專區的都不錯,但這 04/02 13:47
32F:→ lumpfish : 次真的很過分很難看,不要再硬凹了,就這樣。 04/02 13:47
33F:推 aigret : 建議你辦青草色黨政就可以橫行無阻了 04/0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