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為錢吵架
時間Wed Feb 27 05:40:49 2019
夫妻倆能力不足以養小孩同時過舒服好生活,財務有點緊張就開戰了,如果遇到更大的問題
,例如雙方父母生病,需要另一半財務或是體力精神上的付出,我看更不樂觀。
另外台灣是不是需要加強宣導一下夫妻財產制度的觀念啊,台灣除非是有特地簽署婚前財產
分配書,不然就是夫妻財產共有制,房子掛在誰名下對於後續財產分配根本差異不大,頂多
就是掛名的人比較可以隨心所欲處分。兩邊一起共同掛名是最傻的,除了稅務減免很南處理
,後續要出租,買賣等財務操作上,都會變的麻煩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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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varslaker: 看了很多回覆後才發現法盲比想象中多很多02/27 07:07
2F:→ tsutaS: 所以我才在前文猜測他們沒登記02/27 08:14
3F:→ tsutaS: 結婚02/27 08:14
沒結婚前買房要貸款付不少甚至付清才會差比較多,如果只是付一部分頭期,其餘的還是會
依照共有的概念去分配
4F:推 hotaka: 太太主張離婚分房產要打官司很麻煩,雖然盲目信任也不好,02/27 10:38
房子掛誰名下,要吵分配的時候都一樣要打官司啊。難道名字掛她名下就都她的,先生不會
要求分配????
5F:→ hotaka: 但真的感覺這對夫妻互相信任感超不足02/27 10:38
6F:→ mesth: 法定財產制和共有制不一樣喔,是有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02/27 10:50
※ 編輯: deltaz (223.138.21.195), 02/27/2019 11:02:13
7F:→ hotaka: 太太要共同掛名啊02/27 11:12
8F:→ i9100: 就是財產沒共有,各賺各花,也就會有人付出到乾,有人爽過日子 02/27 11:13
9F:推 pastoris: 不過說實在話啦,家計緊伴侶又賺不多吃用卻大手大腳沒盤 02/27 11:47
10F:→ pastoris: 算,為了避免爭執最好的辦法是男方扛房車女方負責家用 02/27 11:47
11F:→ pastoris: 採買,省的買個東西堅持 有機/無毒/防癌/抗老 整天找/吵 02/27 11:47
12F:→ pastoris: 共識 ,只是沒料到太太不夠花跑來討奶粉錢吧02/27 11:47
13F:→ ooii0109mark: 原原PO太可怕 老公銀彈快乾了還是常常被要個一兩百 02/27 17:39
14F:→ ooii0109mark: 不吃不喝的情況下就要55K了 還要被嫌愛揹房貸02/27 17:42
15F:→ ella3: 台灣是法定財產制,不是共有制喔~需了解其中差異喔~ 02/28 12:51
抱歉,打錯了
http://bigwife.yam.org.tw/law/law041.html
但不影響判讀這狀況,夫妻婚後的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或是共同登記,在法律上差異不大,但
是要處理各項租賃,稅務,買賣等等,共同登記是最糟糕的
※ 編輯: deltaz (223.138.21.197), 02/28/2019 22: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