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ila (小雯)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苦惱] 遷戶口與不遷戶口的考量
時間Fri Apr 8 17:32:24 2011
我想我跟你的情況一樣
我也是嫁給"福利很好"的離島人
一結婚就把戶籍遷過去了 但兩夫妻都在本島工作
雖然婆家完全沒干涉過
但我牽去的理由是
每年至少都得回去一次探親
戶籍遷去才能享有機票優惠
另外三節的福利 真的還不錯
因為婆家沒要求過孝親費 所以我們除了過年紅包包大一點
就用這些福利當給公婆的孝親費了
我生第一胎時 剛好遇到少子化
2010年1/1日起該離島生育補助加碼至2萬
雖然慢慢其他縣市也跟進 但限制都比較多
比如我現在工作的苗栗縣 生育補助好像三萬多 分期付款
但必須兩夫妻都得設籍在此一年以上
離島2萬是直接匯到我戶頭 感覺很不錯
記得前陣子馬政府發消費券3600
該離島縣市消費券加碼到發三次 後兩次稱為領x券
一樣是3600 可去當地商店換成現金3500元
領到這些都覺得"揪甘心"
比較麻煩的就是 罰單! 會寄到戶籍地
不過我公公都會幫我們繳 也從來沒唸過我們 真的很感謝他
我前幾個月買了新房 代書說戶籍遷進去可更改為自用住宅 房屋稅可以省幾百元
我聽到幾百元就冷了 三節該離島縣市至少就各有兩千以上的收入
所以到現在我這間新房還是空屋狀態 但住了我們一家四口
我是覺得有福利 不領白不領
現在不是都已經有電腦連線 所以戶籍謄本也可以在台灣申請
我是沒有感到任何不便
給原po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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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3.145
1F:推 melodypiano:省幾百元.........太少了吧 04/08 18:12
2F:→ ninan:不只省幾百喔! 自用住宅的稅很便宜 04/08 20:29
3F:推 im3m:二樓正解!我先生繳過一次二千有找,繳過一次六千多塊~ 04/08 20:31
4F:→ ninan:而且還有地價稅也不一樣,最好試算一下。 04/08 20:33
5F:→ tatami:會不一樣的只有地價稅,分為自用住宅跟非自用住宅,對一般 04/08 21:06
6F:→ tatami:土地持分少的公寓大樓來說差異真的不大,而房屋稅是分為住 04/08 21:07
7F:→ tatami:家用跟非住家用,只要稅單上註明是住家用,跟戶籍在不在裡 04/08 21:07
8F:→ tatami:面沒什麼相關。 04/08 21:08
9F:推 ninan:感謝樓上講解。不過我家在辦理自用住宅後,地價稅差很多 04/08 21:08
10F:→ tatami:不過小朋友的戶籍會影響到學籍,有些學校太晚遷入會沒辦法 04/08 21:08
11F:→ ninan:可能是因為地點為住商兩用大樓的關係吧! 04/08 21:09
12F:→ tatami:入學,例如:竹北的新設小學(通常都是總量管制)… 04/08 21:09
13F:→ tatami:n大的狀況可能是該處的土地公告現值很高吧!^_^ 04/08 21:11
14F:→ Sumila:我式住在華廈大樓.會是因為這樣才不會差很多嗎? 04/10 19:01
15F:→ Sumila:小朋友還很小.最大才1歲.還沒考慮學籍問題 04/10 19:02
16F:推 alterego:離島福利算賄選嗎? 05/26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