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求助] 棘手的狀況....
時間Mon Apr 4 11:52:19 2011
※ 引述《waisalder (心情)》之銘言:
: 我想我只想針對 才7w的小孩提出一點建議
: 不管離婚與否 很明顯的 根本這小孩不適合再被生下來
: (有宗教因素的人請勿批判)
這個,您的"好意"
很多人會覺得是"殺人"
也不只是宗教因素,這是個人價值觀。
然後...可能會開戰喔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說;這點有點類似吧。。。
但我個人是衷心的期望,讓大家回歸婚姻話題
版面上不要公開討論殺嬰情事。
謝謝。
PS: 再次強調,我沒有任何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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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10.7.199
1F:推 yutsenlin:同感推這篇 04/04 12:02
2F:推 ladyluck:我是不知道那位原po有沒有孩子。說來慚愧沒孩子的時候我 04/04 12:11
3F:→ ladyluck:也會有這種想法(不見得會說出來),有孩子之後就不同了 04/04 12:11
4F:推 waisalder:我自己也有寶寶一個,我只是針對 原PO她的情況來做建議 04/04 12:14
5F:→ waisalder:我想我的建議 拿掉小孩 完全是針對她的婚姻情況來討論 04/04 12:15
6F:→ waisalder:絕對不是單純的討論生下來與否 沒人願意"殺生"or"墮x" 04/04 12:16
7F:→ leprosy:誰要殺人?? 04/04 13:13
8F:→ spock2230:waisalder你沒看懂宅爸的意思嗎?有些事不適合公開討論 04/04 13:40
9F:→ spock2230:更別提什麼暗黑建議了.... 04/04 13:40
10F:→ ntusnoopy:宅爸只是忍不住溫馨提示一下... 板上各種人都有... 04/04 14:02
11F:推 makoto520:因為不是當事人所以就會講出看似很美好又和平的解決方案 04/04 14:25
12F:→ makoto520:,很多時候吞不下去的苦為何一定要吞? 04/04 14:25
13F:推 ladyluck:暗黑的方法可以私信給她,在公開版面還是發言謹慎點吧。 04/04 14:42
14F:→ minna:真的版上各種人都有......(皺眉) 04/04 14:46
15F:→ mayko:印像中有醫生替未成年少女拿小孩,被家長告,因為先前有過一樣 04/04 15:35
16F:→ mayko:的事情緩刑了,醫生要坐牢幾個月(好像是少女老爸要敲醫生一筆 04/04 15:36
17F:→ mayko:醫生不肯給),包括法官都同情醫生,可是依法就是醫生有罪. 04/04 15:37
18F:→ leprosy:我現在都跟病家講說:求情比不上法定 04/04 16:12
19F:→ drama:公開場合要謹言慎行,我想我們每天都被新聞啟示了這個觀念啊 04/04 16:48
20F:→ mayko:而且原原po的表姐要是沒經過丈夫去拿掉孩子,搞不好還會害醫 04/04 18:20
21F:→ mayko:生被告,婦權團體好像一直想修這條法律,沒修正,違法就是違法 04/04 18:22
22F:→ leprosy:現在醫生不敢隨便拿豥子啦 被告一次就慘了 04/04 18:24
23F:→ brillante:我從來不勸人墮胎,那是當事者自己的責任。 04/04 18:27
24F:→ brillante:連要不要生都沒辦法決定的話,我根本懶得跟這種人談話。 04/04 18:27
25F:→ brillante:若只是自己的問題就算了,但沒能力幹嘛懷小孩? 04/04 18:28
26F:→ meiyaya:我只好推閃媽了 04/04 18:28
27F:推 makoto520:因為愛,因為傻,因為蠢,因為顧前不顧後。世界上還是有 04/04 21:54
28F:→ makoto520:不少傻女人天真的希望孩子是挽回劣勢的一種武器,孰不知 04/04 21:55
29F:→ makoto520:那是最後讓自己無法脫身的牽絆。 04/04 21:55
30F:推 tivo:我只能推閃媽~ 04/04 23:48
※ 編輯: isaacc 來自: 222.65.209.177 (04/06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