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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veTattoo:確實,我的碩士老婆,我講一句她應十句,自從被我巴頭之後 03/04 09:36 → RaveTattoo:她就學聰明了,所以說啥不能打老婆,是女人想出來的 03/04 09:36 → RaveTattoo:在我一巴之下她就頓悟了 03/04 09:38 推 RaveTattoo:因為她想了想,就算告我傷害家暴,離婚吃虧的還是她 03/04 09:45 → RaveTattoo:不如就乖乖聽話,共創幸福的家庭 03/04 09:46 噓 loser1:樓上爛男人! 以上這段對話 被逞罰的居然是loser1 RaveTattoo反而沒被逞罰 大家不覺得邏輯怪怪的嗎?? 對我來說 有言語上不舒服的人身攻擊的是RaveTattoo loser1只罵了一個人 但是RaveTatto言語攻擊了全體的女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3.112.254.202 ※ 編輯: paramedicz 來自: 213.112.254.202 (03/05 00:24)
1F:→ ollo:2天很快就過去喏 乖 03/05 00:24
2F:推 chwr:其實我也覺得loser1大講的是實話,應該不算人身攻擊吧... 03/05 00:26
3F:噓 spiky:打女人要被罰也不是版主來罰.. 03/05 00:26
4F:推 jayouch:因為爛男人這個詞是人身攻擊,版龜是不允許的 03/05 00:27
5F:→ jayouch:Rave打女人是他的家務事,版龜管不到家務事... 03/05 00:28
6F:推 happy7912:真不曉得這種打女人的事情怎麼會有人拿出來講 03/05 00:29
7F:→ happy7912:還這麼沾沾自喜.... 03/05 00:30
8F:→ jayouch:如果真的義憤填膺應該是要報警才有用...@_@ 03/05 00:30
9F:→ artytea:我也覺得loser1這次被罰得很冤 03/05 00:32
10F:→ artytea:因為他只說實話而已啊 03/05 00:33
11F:推 cannalily:原來家暴防治法頒布後還有人認為家暴是家務事... 唉.... 03/05 00:33
12F:推 chanpelle:我也覺得,被罰的很奇怪耶 03/05 00:36
13F:推 condenza:怎覺是難笑的300 03/05 00:40
14F:→ l9B1:那個版友很奇怪...但loser的確是不太應該這樣講 03/05 00:41
15F:推 knnp:可是打女人的不是X男人的話 要怎麼講比較好? (我有打馬賽克) 03/05 00:44
16F:推 many5:loser1大講的是實話 +1 03/05 00:46
17F:推 tsutaS:那個版友沒老婆的啦 03/05 00:47
18F:推 isaacc:其實從這個判決可以觀察到今上的價值觀阿~呵呵 03/05 00:50
19F:推 many5:不過...甚麼鍋 才會配甚麼蓋~~ Rave有無污辱到他自己呢? 03/05 00:51
20F:→ ahsoo:"爛男人"是罵人的話, 版龜是版龜,法理是法理, 分得很清楚 03/05 00:51
21F:推 many5:不論是誰 打人家巴掌 本來就是"爛"~~ 這是"基本常識"!!!!!! 03/05 00:53
22F:推 isaacc:執法嚴格沒關係,但是要公平啊。 03/05 00:53
23F:→ isaacc:還是說,【打老婆】不算【人身攻擊】? 03/05 00:54
24F:→ many5:看到爛人的行為 不能說句"爛"嗎???????????????? 03/05 00:54
25F:→ ahsoo:雖然別人家暴,但人格,名譽仍然受法律保護. 03/05 00:54
26F:→ many5:Rave老婆 真可憐~~ 沒人替她不值.... 03/05 00:55
27F:→ many5:言論無法"譴責"暴力行為????????????????????????????? 03/05 00:56
28F:推 longloveyu:就是論事@@...就像之前有網友上網控訴她老公惡蹟, 03/05 00:56
29F:→ isaacc:話說,也許板主是想保護更多網友別被告上法院吧... 03/05 00:56
30F:→ longloveyu:網友群起憤慨罵該男,結果該男子告這些"口出惡言"的網友 03/05 00:56
31F:→ many5:只能任其公然囂張"暴力"他老婆????????????????????? 03/05 00:57
32F:→ longloveyu:,據說告訴成立...所以.好險當年陳進興沒告人(?) 03/05 00:57
33F:→ ahsoo:在情感上我同情Rave的老婆,但我支持版主的判決(不一樣的) 03/05 00:58
34F:→ ahsoo:many5版友, 人情和法律本來就有差距的阿 03/05 00:59
35F:推 many5:但這種判決 讓人覺得怪怪的.... "觀感"怪怪的~~~ 03/05 01:00
36F:→ many5:因為 看到Rave的言論 令人"十分生氣"~~ 卻拿他沒辦法!!! 03/05 01:01
37F:→ many5:只能任他 強欺弱.... 而且不知悔悟!!!!!!!!!!!!!! 03/05 01:02
38F:→ many5:那麼... "家暴"可否改成"公訴罪"????????????????????? 03/05 01:03
39F:→ ahsoo:就說人情和法律有差距了嘛 03/05 01:03
40F:→ ahsoo:可以去HATE版PO文阿 03/05 01:04
41F:→ many5:"虐兒"是公訴罪嗎???????????????? 03/05 01:04
42F:→ ahsoo:再不然你可以回他信箱 03/05 01:04
43F:→ sunnycatt:人情和法律有差距 所以...檢舉loser1的人.....? 03/05 01:05
44F:→ ahsoo:可不可以改成"公訴罪"也不是我們決定的吧 03/05 01:05
45F:推 many5:如果"虐兒"是公訴罪 人人可檢舉警察的話~~~ 03/05 01:06
46F:推 licell:專門用來釣魚的新帳號啊 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03/05 01:06
47F:→ many5:那"家暴"也應公訴罪 向警方檢舉!!!!!!!!!!!! 03/05 01:07
48F:→ ahsoo:那麼神聖的任務就交給你了many5大. 03/05 01:08
49F:推 nicko:就算Rave的言論非常讓人生氣 但是loser1也沒必要用「爛」字 03/05 01:09
50F:→ ahsoo:不過這篇討論的應該是版主執法的合理性. 我覺得合理 03/05 01:09
51F:→ nicko:這個字太有針對性 看來l大在想徵求擔任版主的過程中 03/05 01:09
52F:推 many5:執法有爭議 才會被拿出來"討論"~~~ 03/05 01:10
53F:→ nicko:在版上的一言一行可能還需要再多考慮一下 03/05 01:10
54F:推 licell:看到故意說反話嘩眾的釣客,冷處理最好,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03/05 01:10
55F:→ sunnycatt:有人覺得"爛"有針對性 但也有人覺得那是在闡述事實 03/05 01:10
56F:→ ahsoo:剛剛查了一下, many5大該不會就是鼎鼎大名的教母吧 03/05 01:11
57F:→ nicko:不覺得版主執法有爭議+1 03/05 01:11
58F:→ licell:我印象中就算闡述事實,還是謾罵 03/05 01:11
59F:推 many5:家暴案件已經不是家務事,而是眾人的事,且由告訴乃論改為 03/05 01:12
60F:→ many5:公訴罪,可見『防止家暴,人人有責』,任何受暴者都可透過法 03/05 01:12
61F:→ many5:律管道得到保護。 03/05 01:12
62F:→ sunnycatt:那麼謾罵=人身攻擊嗎?只能說幸好我看到那段推文忍住了 03/05 01:12
64F:→ sunnycatt:不然被水桶的就換我了 orz 03/05 01:13
65F:→ ahsoo:看見別人家暴可以報警吧~ 關版主執法什麼事 03/05 01:13
66F:→ licell:再合購洽板看到的,批評別人行為不能用侮辱類字句,不然 03/05 01:13
67F:→ licell:還是可以告 03/05 01:14
68F:→ many5:"虐兒"----> 公訴罪!!! "任何家暴"請改為"公訴罪"!!!!!!! 03/05 01:14
69F:→ ahsoo:要改公訴罪應該是去法律版討論吧 03/05 01:14
70F:推 nicko:R先生在虛擬網路上陳述他打老婆的行為 並無對版友人身攻擊 03/05 01:14
71F:→ isaacc:@ahsoo:你得到他了~ 03/05 01:14
72F:→ nicko:我們可以不認可不同意他的行為 但可理性討論 也許不需要 03/05 01:15
73F:→ many5:若是"公訴罪"的事.... 人人譴責-->是自然的反應!!!! 03/05 01:15
74F:→ nicko:用他人可能認為有攻擊性的字眼(普通人被罵爛會認為是理性 03/05 01:15
75F:→ sunnycatt:不知道他那段文字算不算歧視女性? 03/05 01:15
76F:→ licell:簡單的說:這個男人會打老婆(闡述事實)爛賤狗娘養的(謾罵) 03/05 01:15
77F:→ nicko:溝通嗎?應該不會吧...) 03/05 01:15
78F:→ many5:虐貓/虐狗/虐兒---> 通通會被網友罵到狗血淋頭!!!!!!!!!!!!! 03/05 01:16
79F:→ many5:那虐妻呢??? 03/05 01:16
80F:→ licell:因為是他自己先承認,前者不構成抹黑,但後者還是謾罵 03/05 01:17
81F:→ licell:虐貓狗亂罵被反告的例子已經有了喔 03/05 01:18
82F:推 nicko:教母請不要模糊焦點囉 沒人說虐妻沒錯不該罵 虐妻行為很糟 03/05 01:18
83F:→ ahsoo:果然是教母 XD 03/05 01:18
84F:→ nicko:但要罵可以寄信給原PO 不需要在公開的版上做這樣的舉動吧 03/05 01:18
85F:→ nicko:教母你有很多理想抱負 但你到婚姻版來抒發 真的大材小用 03/05 01:19
86F:→ nicko:看你要不要到立院前陳情抗議 或公開連署 可能比較有用吧 03/05 01:20
87F:→ ahsoo:在版上還是可以表示不滿的, 按2就好啦 03/05 01:20
88F:推 many5:個人認為: "任何家暴"都應改成"公訴罪"!!!!!!!!!!!!!!!!!!!! 03/05 01:20
89F:推 rehtra:有針在跳耶! 03/05 01:20
90F:→ ahsoo:還是那句,請洽法律版 03/05 01:20
91F:→ sunnycatt:所以他那段文字到底算不算歧視女性阿? 03/05 01:21
92F:→ nicko:繼續跳針不奉陪 很晚了大家晚安 版主加油 03/05 01:21
93F:→ many5:虐狗/虐貓/虐兒/虐配偶--> 都應是公訴罪 比較"合理"!!!!!!!! 03/05 01:21
94F:推 licell:可是那傢伙以推文釣魚居多,噓會噓到原POˇˇ 03/05 01:22
95F:→ many5:從沒聽過...打人是可以打到自己爽的!!!!!!!!!!!!!!!!!!!!!! 03/05 01:22
96F:推 bryansun:打女人很正常呀....輪不到你來罵他爛... 03/05 01:22
97F:→ ahsoo:大家晚安 我也不看跳針了 加油 03/05 01:23
98F:→ many5:若"家暴"可以讓施暴者打到自己爽 不應該成"公訴罪"嗎??????? 03/05 01:23
99F:→ licell:哈哈又來一隻,所以我說冷處理才是最好的 03/05 01:24
100F:→ licell:這板早就不缺專用腦補戰人妻的了 03/05 01:24
101F:→ sunnycatt:所以很多男人心裡都是這樣想的嗎 之前那個老婆不叫人事 03/05 01:25
102F:→ sunnycatt:件也是有人推說巴下去就好了.... 03/05 01:25
103F:→ licell:教母也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是不可能被駁倒的 03/05 01:25
104F:→ licell:發現是無法溝通的,不如省下力氣 03/05 01:26
105F:推 many5:還是一句: "任何家暴"都應改成"公訴罪"!!!!!!!!!!!!!!!!!!!! 03/05 01:26
106F:推 bryansun:公訴罪-那如果老婆後來心疼了怎辦? 03/05 01:26
107F:→ many5:讓我們大家一起杜絕"暴力"行為!!!!!!!!!!!!!!!!!!!!!!!!! 03/05 01:27
108F:→ bryansun:那小孩的爸爸被抓去關了怎辦? 03/05 01:27
109F:→ bryansun:那沒有能力養小孩的老婆怎辦? 03/05 01:27
110F:推 many5:犯錯就是要"矯正" 能怎麼辦?????????????????????? 03/05 01:29
111F:推 bryansun:對呀...沒能力養活自己的女人就等死吧... 03/05 01:30
112F:→ many5:易科罰金也可以啊~~~ 總之 就是"有罪"!!!!!!!!!!!!!!!!!!!!! 03/05 01:30
113F:→ bryansun:要抓一個人很簡單...但是這是一個家庭的問題.. 03/05 01:30
114F:→ bryansun:= =老子有錢....就是要打女人...easy... 03/05 01:31
115F:推 rehtra:這篇的推文好噁心啊 03/05 01:31
116F:→ bryansun:清官難管家務事呀... 03/05 01:31
117F:→ many5:這和"強暴"未改成"公訴罪"前的心態 有甚麼差別????????????? 03/05 01:32
118F:→ many5:"錯就是錯"!!! 就是"有罪"!!!!!!!!!!! 03/05 01:32
119F:→ bryansun:強暴-可能是強暴不認識的女人,反正也不需要靠強姦犯.. 03/05 01:32
120F:→ bryansun:打人本來就有罪了...看老婆要不要告而已.. 03/05 01:33
121F:推 rehtra:我眼睛被強暴了 03/05 01:33
122F:→ bryansun:你應該多鼓勵女性要自立自發..獨立自主.. 03/05 01:33
123F:→ bryansun:這樣才有能力對抗男人.. 03/05 01:34
124F:→ bryansun:一旦自己能獨立,打人就告他... 03/05 01:34
125F:推 EvanYang:{述一件事實,哪裡人身攻擊阿 = = 03/05 01:35
126F:→ bryansun:把他抓去關-不過這樣婚姻大概也走不下去了.. 03/05 01:35
127F:推 many5:虐待兒童--> 公訴罪 那虐妻 為甚麼不是"公訴罪"??????????? 03/05 01:52
128F:→ many5:女人比兒童不如嗎???????????????????????????????????????? 03/05 01:53
129F:→ RaveTattoo:看來教母需要頓悟嗎? 03/05 01:53
130F:→ RaveTattoo:請妳老公幫忙 03/05 01:54
131F:→ many5:兒童被虐-->身心受傷 女人被虐 身心就不會受傷嗎????????? 03/05 01:54
132F:→ many5:法律只會保護兒童???? 不知保護女人???????????????? 03/05 01:55
133F:→ bryansun:虐待兒童-把虐待的人抓走..還有福利院可以收養.. 03/05 01:57
134F:→ bryansun:女人-打女人的男人被抓走了,誰要收養這個女人? 03/05 01:58
135F:→ bryansun:男人-女人,目前確實比兒童還不如... 03/05 01:59
136F:→ bryansun:難道你想要跟小朋友爭平等? 03/05 01:59
137F:→ bryansun:那未滿18歲犯法,跟成人犯法都不一樣的刑法.. 03/05 02:00
138F:→ blockcat:還是不要用太直白的方法罵人好了,罵人不帶X才是高招啊 03/05 02:00
139F:→ bryansun:難道大人不如小孩? 03/05 02:00
140F:→ ntusnoopy:臨時板規並未做規範,所以... 03/05 02:08
141F:→ many5:若家暴法改成"公訴罪"---> 保證沒有幾個男人"敢"打老婆!!!!! 03/05 02:11
142F:推 Natalisa:挺 loser1 03/05 02:31
143F:推 bryansun:有死刑-還不是有人敢做殺人的事情... 03/05 02:33
144F:→ bryansun:many5的想法太單純了.. 03/05 02:35
145F:→ bryansun:單純是一件好事... 03/05 02:36
146F:→ bryansun:真羡慕單純的人.. 03/05 02:36
147F:→ blockcat:我也覺得變公訴也不一定報得上 這社會是很黑暗滴>< 03/05 03:00
148F:→ blockcat:特別在中國思想中家事是私事,而且(婆家)家"醜"不外揚 03/05 03:01
149F:→ l19:人家老婆被打 都沒在叫了 搞不好該老婆覺得他老公很有男子氣概 03/05 03:07
150F:→ l19:不過Google "RaveTattoo+高雄"不知道有沒有懂法的知道這嚴重性 03/05 03:08
151F:→ l19: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 03/05 03:08
152F:→ l19: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 03/05 03:08
153F:→ l19: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 03/05 03:08
154F:→ l19: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03/05 03:09
155F:→ l19:有哪位警察大哥缺業績的? 03/05 03:09
156F:推 licell:完美情人那個?但是目前應該還是罰娼不罰嫖... 03/05 03:12
157F:→ licell:有未成年的喔?那就顆顆... 03/05 03:16
※ 編輯: paramedicz 來自: 213.112.254.202 (03/05 04:37) ※ 編輯: paramedicz 來自: 213.112.254.202 (03/05 04:39)
158F:推 NanFish:家暴不是家務事 03/05 04:51
159F:推 NanFish:罰娼不罰嫖也很不合理 雖然覺得板主處置沒錯 但心裡真的覺 03/05 04:57
160F:→ NanFish:得很不公平 看到很多人說 女人自己不告更覺得這世界怎麼了 03/05 04:58
161F:推 brillante:對於打女人的人我們可以用輿論撻伐,但是不要踩到言論自 03/05 05:06
162F:→ brillante:由的底線......不過話說我當時看到這句話,感覺不太像是 03/05 05:07
163F:→ brillante:罵人,而是嘎爪在開玩笑。而原推文者我也覺得他只是隨口 03/05 05:07
164F:→ brillante:說說並沒有真的這樣做。網路上這樣講得很狠的人很多啊 03/05 05:07
165F:→ brillante:或許被巴頭在棉被裡哭泣的是推文者本人也不一定......XD 03/05 05:08
166F:→ spock2230:還是別用嘎爪了吧 照小組長的標準 這也該算人身攻擊 03/05 06:36
167F:→ spock2230:(就算當事人覺得無妨 還是可能被第三者檢舉而停權呢!) 03/05 06:37
168F:推 ikoyumi:家暴者都是垃圾啊 我住美國的時候 公路旁都有這種看板 03/05 10:08
169F:→ ikoyumi:標語寫:打老婆的是loser 這算是基本常識 不算攻擊 03/05 10:08
170F:推 sanyl:為什麼這種看板要寫在公路旁啊=_=打老婆的有那麼多嗎 03/05 10:28
171F:→ sanyl:公路旁的不是都是小心鴨子,最近的酒吧還有1km,那一類的 03/05 10:28
172F:推 sbbig:@教母驚嘆號問號不是拿來讓妳填滿一行的,看了實在很不舒服 03/05 10:30
173F:推 feable:loser1大講的是實話 +1 03/05 11:26
174F:推 waggy:虐兒公訴是因為兒童沒反抗能力 家暴的對像是成人 03/05 11:28
175F:→ waggy:成人可以自己決定行為是否為暴力 03/05 11:29
176F:→ hjoyce0131:有人檢舉 板主受理 03/05 12:33
177F:推 asdfghjklasd:http://ppt.cc/!jtU 這也是寫爛.為什麼那麼人去吃 03/05 13:51
178F:→ asdfghjklasd:爛不是唯一的壞名詞. 03/05 13:51
179F:推 eachway:打人的男人 小心你老了以後 老婆小孩採取報復 03/05 14:05
180F:推 seay:那這種讓人看了不舒服但不是針對特定人室的文字,就享有施展 03/05 14:57
181F:→ seay:文字暴力的特權囉? 03/05 14:57
182F:→ seay:難怪教母之前不斷攻擊家庭主婦是可以的。 03/05 14:58
183F:推 kapeika:使用暴力還可以這麼心安理得... 03/05 15:18
184F:推 frommars03:家暴or虐兒都不是『罪名』 無法判斷是告訴乃論或者公訴 03/05 15:40
185F:→ frommars03:家庭暴力事件 應視具體案情而定,可能是輕罪例如普通 03/05 15:42
186F:→ frommars03:傷害、公然侮辱(以上為告訴乃論之罪) 03/05 15:43
187F:→ frommars03:也可能構成重傷害、私刑拘禁、強制罪等等(均公訴罪) 03/05 15:45
188F:→ frommars03:另外若家暴加害人違反保護令罪,也是公訴罪 03/05 15:46
189F:→ frommars03:總之家庭內的暴力行為 嚴重的話幾乎都是公訴罪啦 03/05 15:47
190F:→ frommars03:只是說,由於家庭屬於私密空間 外人比較難以得知 03/05 15:48
191F:→ frommars03:一定要由被害人挺身而出提出告訴,檢警才能發現並追訴 03/05 15:48
192F:→ frommars03:(以上單純說明,不然似乎很多人誤解..?) 03/05 15:50
193F:推 minna:所以教母別這麼容易嗨,有控還是多去看看法條喔,乖~ 03/05 17:27
194F:→ minna:改上一行錯字,空 03/05 17:34
195F:→ leprosy:露色大情有可原 回文時還是要技巧些 03/05 17:45
196F:推 Urmila:我也覺得是非被顛倒了~ 03/05 22:55
197F:推 FATLEM:不要臉~打女人還拿來說嘴 03/06 00:31
198F:推 thinklu:教母跳針重現江湖!!!!XD 03/06 17:15
199F:推 confess2007:loser1說的是實話+1 03/06 19:21
200F:推 jovc:loser1大講的是實話 +1 03/07 10:31
201F:推 syl0602:loser1說的是實話+1 03/07 22:23
202F:噓 dearyl:講實話又如何 他打老婆又不是版主罰 03/08 08:17
雖然很多人都說這是家務事不要管 我一點都不覺得rave說的話只對他老婆人身攻擊 "說啥不能打老婆,是女人想出來的" <= 這句話 大多數女人都不能接受 根本就是言語攻擊
203F:推 wmja4387:是非顛倒。說爛男人已經很客氣了。 03/08 14:25
※ 編輯: paramedicz 來自: 213.112.242.176 (03/09 22:31)
204F:→ champagne:真是過份 !! 05/04 11:55
205F:推 hajiweon:爛男人不是陳述事實嗎?不然難道是好男人嗎? 05/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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