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ian (鳥)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閒聊] 結婚前財產該如何處理呢
時間Tue Dec 14 11:14:21 2010
民法規定贍養費的給定條件有兩個
1. 請求之一方無過失
2. 離婚後生活陷入困難
所以如果你擔心你老婆外遇
打離婚官司時她就是有過失的一方
基本上是請不到贍養費的
你不想把錢分給對方
我要問你為什麼你覺得你可以不用給?
為何那不是對方應得的?
婚前你有的財產她本來就拿不到
兩個人一旦結了婚
時間勞力就是奉獻在這個家裡
為何她付出後不能得到所得的一半?
她跟你一起工作
事業也是一起拚出來的
為何她不能分享成功的果實?
如果你覺得她的功勞沒有大到可以分走一半
你之前拚出來的成果已經是你結婚前的財產了
她進入你家事業後的績效
你還是要分給她
如果你認為她貢獻根本沒這麼大
只是站在你家打好的基礎上分享紅利
那你有沒有想過
為何不去外面雇用陌生人做這份工作?
為什麼要請她來做?
我家也是家族事業
太太都在先生的公司裡工作
小孩子長大以後長輩也一直希望拉我們晚輩進去幫忙
你覺得為的是什麼?
長輩們要去外面找員工絕對不是找不到
那他們一直希望自家人進公司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不就是因為自己人比較值得信任
我家的長輩用過好幾個不適任的員工
真的都怕到
所以他們寧可相信自家人
千方百計的想要讓我們去公司
為的就是求一個信任
你現在要找你未來的老婆去幫忙
難道不是因為相同的理由嗎?
不然你不要雇她
直接去外面找人阿
要用她這個人又不想相信她
那你到底要她怎樣?
就算你用一個陌生人也要承擔被倒帳或落跑的風險阿
你做生意這麼久了不懂這點嗎?
想要結婚生子
想要有信得過的人幫忙家族事業
又不想要承擔半點風險
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嗎?
換個角度看
你有沒有想過要怎麼找不會貪你錢財的女人?
有幾個可能啦
就是賺得比你還多的
或者娘家很強大的
不過這兩種女人對你家的事業八成也沒興趣
願意去你家工作的女人
基本上就會把你家的事業當成自己的去努力經營
所以在她眼中那不是"你"的錢
那是"你們"的錢
所以也沒有貪不貪的問題
而如果你還是認為那是"你"的錢不是"你們"的
又希望另一半進來合夥
那我勸你趁早死了這條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52.79
1F:推 sunrider1102:推~~中肯啊!! 12/14 11:15
2F:→ klll:精闢 簡要 不盧小~~ 12/14 11:16
3F:→ vicke:他要找雇員 不是找合夥人 沒有哪家公司的老闆會認為公司的錢 12/14 11:17
4F:→ vicke:等於雇員的錢吧 XD 12/14 11:17
5F:推 feilio:推這篇,去找個比你or你家有錢的女人結婚吧,省得一天到晚 12/14 11:23
6F:→ feilio:在那擔心別人會來分錢 12/14 11:23
7F:→ feilio:不過有錢的女人可能對你家的事業沒興趣也不會想去幫忙 12/14 11:24
8F:→ feilio:是說看了我小姑的例子,我寧可在外當雇員也不想在夫家工作 12/14 11:25
9F:推 vegafish:推,AAAA如果要進入婚姻又對財產有不安感,這篇是正解。 12/14 11:30
10F:→ vegafish:無論如何上法院就是這麼處理的,要怎麼避都避不過, 12/14 11:31
11F:→ vegafish:真能讓你避掉的另一半,我想也不是太精明。 12/14 11:31
12F:推 AAAA3345678:這篇說中很多 我的想法 但是兩個人 錢混在一起好混亂 12/14 11:38
13F:推 AAAA3345678:所以我想要給老婆合理的報酬 這樣雙方可以自行理財 12/14 11:42
14F:推 Oedogonium:其實我覺得就和未來的老婆說清楚,公私分明,他就是在 12/14 12:15
15F:→ Oedogonium:你公司的僱員,有多少薪水和福利。而之後再另外討論兩 12/14 12:16
16F:→ Oedogonium:人對小家庭的經濟貢獻,各要出多少當家用等,這樣不就 12/14 12:17
17F:→ Oedogonium:分清楚了。不過也不該把員工福利之員工旅遊當作家庭旅 12/14 12:18
18F:→ Oedogonium:行就是了。 12/14 12:18
19F:推 cashforever:推這篇 12/14 13:16
20F:→ leprosy:其實還是參考一下郭董啦 12/14 13:18
21F:→ Himmel329:為什麼錢要混在一起?很多夫妻財產是分開自行管理的 12/14 13:31
22F:推 mrsdsn:讚! 12/14 14:49
23F:→ yutsenlin:郭董的case....和一般人不太一樣,主要會放在生愈多分愈 12/14 14:50
24F:→ yutsenlin:多上面,所以財產分開制....只能說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 12/14 14:51
25F:→ yutsenlin:梯....... 12/14 14:51
26F:→ bgflyer:用入股來分好了 12/14 15:15
27F:推 candyhill:推這篇 12/1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