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閒聊] 沒生小孩的打算最好別結婚
時間Wed Oct 27 10:39:59 2010
: 推 greenstars:真正相愛的人是不會在乎那張紙的...如果婆家不好 10/26 11:26
: → greenstars:那我寧願未婚生子然後一輩子同居就會少掉很多問題 10/26 11:27
: → greenstars:不過我運氣不錯遇到好婆家所以就嫁了 10/26 11:27
其實不在乎那張紙 往往是不懂的那張紙的公用
最切深的痛 可能要再意外發生時才會感受
當你不能為最愛的人作些甚麼時,例如遺產 急救方式....
留下的也只有後悔
或者讓雙方有留下這個後悔機會,是因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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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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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3.224
1F:推 guninia:真正相愛,且不想背負家庭重擔的人,是不在乎那張紙的。 10/27 10:56
2F:推 forty1001:我老公說,你要有過那張紙,才有資格說那張紙重不重要 10/27 10:59
3F:推 djboy:那張紙 絕對有差,無論是在有形的法律與無形的精神。 10/27 11:10
4F:推 limingche:一樓的意思是說..真正相愛,但有問題還是可以隨時說再見? 10/27 11:17
5F:推 uwmtsa:一樓那句話只存在紙上 10/27 11:29
6F:推 ladyluck:一樓說的對也不對,結婚不是為了保障愛情的。所以那張紙 10/27 12:00
7F:→ ladyluck:的確不能保障愛情,但男女在一起通常不只是愛情這麼簡單 10/27 12:01
8F:推 senjor:偷渡同居文:其實原PO講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10/27 12:08
9F:推 birdbaby:樓上版主不敬業 嘖嘖~ 10/27 12:19
10F:推 makoto520:請旨引如何解決文中問題,倘若我沒記錯急救時不是配偶與 10/27 12:39
11F:→ makoto520:直系血親是無法簽署同意書的@@" 10/27 12:39
12F:→ makoto520:難不成要簽授權書嗎?? 10/27 12:40
13F:→ jill987:我想說,當年還沒結婚,出國的保險我想受益人寫老公 10/27 14:12
14F:→ jill987:結果馬上被保險公司打槍:不是直系不可寫這麼高的金額! 10/27 14:12
15F:→ jill987:X的我有錢想買還不行哩! 所以後來馬上結婚了(誤) 10/27 14:13
16F:→ gogorein:一樓感覺太不切實際 10/27 14:16
17F:推 syl0602:推二樓 10/27 14:35
18F:→ jill987:推三樓 10/27 14:40
19F:推 mtyc:很多事情就是要有那張紙,你才會明白 10/27 14:49
20F:推 stkate:推ladyluck及板大 10/27 15:01
21F:推 cyh33:如果說還有其它家人,這些狀況並不會無法解決的.但若是純以在 10/27 15:11
22F:→ cyh33:一起已很久的"另一半"角度來看,的確當這些時刻自己沒名份,是 10/27 15:11
23F:→ cyh33:很悶的沒錯. 10/27 15:11
24F:推 peiy:在醫院時就知道那張紙的重要性 沒那張紙 關係再深也沒用 遇到 10/27 15:44
25F:→ peiy:不關心的家屬 再遠的"遠親" 也可以做你不願做接受的決定 10/27 15:45
26F:→ peiy:ex 同居二十年的情人說要救 三十年前離婚後就歸給前配偶的子 10/27 15:47
27F:→ peiy:女 儘管不相往來各自有家庭了 他說要放棄你 或要跟你"積極救 10/27 15:47
28F:→ peiy:命 壓胸電擊氣切什麼都要" 同居人也只能哭 不然還能怎樣? 10/27 15:48
29F:→ peiy:除非台灣的法律能認可同居人的這些法律地位 不然還是有差 10/27 15:49
30F:→ jill987:又不是每個人的「家人」都可以信賴。 10/27 16:00
31F:→ jill987:原生家庭的家人不能選,配偶可以選。 10/27 16:02
32F:→ jill987:喔喔我在寫啥? 人不能選原生家庭,但是可以選配偶 10/27 16:03
33F:→ melodypiano:法律已經改了喔 急救的簽名 不是家人也可以 10/27 16:25
34F:→ melodypiano:遺產 可以立遺屬或生前作信託基金 10/27 16:27
35F:→ melodypiano:設定啟動條件 10/27 16:27
36F:推 cyh33:所以說不一定啊,有人是原生家人不可信賴,有的怎麼選,還是選 10/27 16:30
37F:→ cyh33:到了非良人.所以才說以另一半角度看,若只因沒這名份,就很傷. 10/27 16:31
38F:→ cyh33:什麼例子都有,有著急的父母,也有握有那張證書但卻心懷不軌的 10/27 16:31
39F:→ cyh33:配偶...唉. 10/27 16:31
40F:推 hoeseee:沒有打算生小孩 其實交往就可以了 結婚後扯到太多東西 10/27 16:33
41F:→ hoeseee:難道婚前交往時沒有生病過? 問題會因為沒結婚就無法解決? 10/27 16:34
42F:→ hoeseee:相愛又有那張紙才有意義 愛是前提 紙的意義建立在"愛"之上 10/27 16:37
43F:→ hoeseee:相守是因為愛不是紙 沒做好準備就結婚 才真的挖洞給自己跳 10/27 16:39
44F:→ hoeseee:很多東西明明就是"婚前就知道會面對到的問題" 視而不見 10/27 16:40
45F:→ hoeseee:或者跟我無關的心態者 又何苦走入婚姻? 10/27 16:41
46F:推 longloveyu:認為「那張紙不重要的人」有多少人是迫於無奈?或是不 10/27 16:55
47F:→ longloveyu:想負責任?不想跟對方家庭有瓜葛? 10/27 16:55
48F:→ longloveyu:我私以為只有極少數的人真的完全不在乎「那張紙」 10/27 16:56
49F:→ hoeseee:非也非也 只有已經沒有愛的人才能不在意那張紙 10/27 17:15
50F:→ melodypiano:耍賴又結婚的人 才真的不在乎那張紙呢 ~ 10/27 17:16
51F:→ melodypiano:如同生小孩 完全不在乎的人 反而能輕易的生小孩 囧 10/27 17:17
52F:→ hoeseee:他們只在乎過程 才不在乎結果勒 XD 10/27 17:18
53F:推 llorraine:以前我也覺得那張紙一點都不重要,可是後來聽到一個故事 10/27 17:22
54F:→ llorraine:,深深覺得我想要那張紙。故事是描述一對交往同居多年的 10/27 17:22
55F:→ llorraine:情侶,其實他們早就把對方視為終生伴侶,彼此的家庭也是 10/27 17:24
56F:→ llorraine:,有天女方因病過世,男方想站在家人的立場送她最後一程 10/27 17:24
57F:→ llorraine:,結果卻因他們沒有婚姻關係,男生在最後的告別式中,只 10/27 17:25
58F:→ llorraine:能以朋友的身份出席,而不能站在家屬區,他才開始悔恨當 10/27 17:27
59F:→ llorraine:初沒有跟女生結婚,最終不能以家人身份送她.... 10/27 17:27
61F:→ SABBATHTEA:相伴三十多年的伴侶(也有參與拉森創作)無法得到版權.. 10/27 18:34
62F:→ hoeseee:搞成這樣的話 問題已經在於"不結婚的理由" 10/27 19:11
63F:推 melodypiano:因為沒有立好遺囑啊 囧 10/27 19:11
64F:→ melodypiano:立好遺囑 財產也可以留給養的寵物喔 10/27 19:12
65F:推 sunnyhope:如果那張紙不重要,前幾天看報紙寫那個劉立立導演 也不 10/27 21:11
66F:→ sunnyhope:會在病榻前 因為知道董今狐離了原配娶他 留下淚水 那張 10/27 21:12
67F:→ sunnyhope:紙代表的精神與意義 只有結過婚的人才能體會吧... 10/27 21:13
68F:→ tesuko:那個導演倒是不太尊重別人的那張紙 :p 10/27 21:22
69F:→ tesuko:因為拉森死太突然了 不過北歐國家同居的比例應該更高 10/27 21:22
70F:推 makeme:就算立好遺囑指定給同居人 法律上血緣者還是可以打官司分配 10/27 21:32
71F:→ makeme:拉森即為一例 愛人繼承與否是一回事 還有可能被血緣者欺負 10/27 21:34
72F:→ makeme:少數成功指定給寵物的是因為沒有其他繼承人 或其他人放棄 10/27 21:36
73F:推 sansiro:看了推文感覺那張紙的重要性主要在繼承 10/27 22:21
74F:推 naokon:如果不重要的話,為什麼第三者都想扶正?名份有他的意義在 10/27 22:29
75F:→ megaboost:推二三樓,但就男人來說,沒那張紙說不定方便很多...(茶) 10/28 00:22
76F:→ melodypiano:覺得怪怪的 該不會劉立立有很多財產吧? 10/28 01:19
77F:→ melodypiano:去世的前一刻趕快完婚 有很大的利益嗎? 10/28 01:19
78F:→ uwmtsa:這年頭純情會被當怪物看啊 (  ̄ c ̄)y▂ξ 10/28 01:33
79F:推 sanyl:我覺得這好像跟學歷一樣,學歷沒什麼只是一張紙,但沒有就是 10/28 06:57
80F:→ sanyl:沒有XD而且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果說有一張紙沒一張紙有差,那 10/28 06:58
81F:→ sanyl:堅持不拿那張紙的原因是???就是有差才有想拿不想拿吧,想拿 10/28 06:58
82F:→ sanyl:這張紙有理由,不想拿也一定有理由吧,理由不會是不拿沒差, 10/28 06:58
83F:→ sanyl:沒差又不肯拿是怎樣? 10/28 06:58
84F:推 longloveyu:嗯啊!同意樓上,有不少人是「不想拿」,而以「沒差」 10/28 09:18
85F:→ longloveyu:當藉口。 10/28 09:18
86F:→ longloveyu:至於為什麼不想拿,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10/28 09:18
87F:推 peiy:作家拉森同居三十多年的女友 還被趕出屋子不准住..... 10/28 16:03
88F:→ tesuko:反正有紙沒紙都各有問題 10/28 17:12
89F:→ tesuko:拉森的女友也拒絕的280多萬的和解金 10/28 17:13
90F:→ tesuko:應該是拒絕了280多萬美元的和解金 10/28 17:14
91F:推 kidoradult:還有人記得戰車排長孫吉祥嗎? 10/29 04:35
92F:推 icevenus:我推sanyl的推論XD 10/31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