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我是三舅)
看板marriage
標題[公告] 板規強調及部分修正
時間Fri Oct 8 17:37:36 2010
因為新板規施行,所以對於某部分的執行並沒有特別強調與嚴格,也是
希望能讓大家慢慢適應,目前在此特別提醒大家注意板規第二章第八條之廣
告文定義,尤其是標註黃字之部分,尤其是習慣在簽名檔放上連結的板友們
,請特別注意。
第二章 公訴類別板規
第八條 廣告文規範
1. 本板嚴禁廣告文。
2. 廣告文之定義,文章內含有以下之內容者屬之。
(1) 含有具有商業廣告之連結。
(2) 明顯提及商品或店家名稱、聯絡方式、或各種明示暗示表達店家資訊之文章。
(3) 連結之部落格內有其他商品之使用心得或部落格內含有廣告(含嵌入式)者。
(4) 宣傳特定立場、觀念之重複宣傳,如政黨、政策、法案、子女監護權、命名
權等等之特定立場之內文或連結。
3. 若部落格有廣告性質,切勿將部落格連結放上,請改用純文字心得分享,圖片也
請直接使用圖片連結,請勿使用部落格相簿分享,以達到避嫌之效果。
4. 違者刪文並於刪文後標題警告,推文者則直接警告。
5. 再犯者水桶7天。
習慣在簽名檔放上連結的板友們請特別注意看看,自己的簽名檔是否有屬於
廣告文定義之連結,尤其是有在自己部落格放上『特定立場、觀念之重複宣傳』
以及含有『廣告安插』、『廠商試用心得』之類連結或內容的板友,因為利用部
落格人氣安插廣告而賺取廣告費的人現在大有人在,而為了讓婚姻板與商業廣告
、部落客以及特定立場觀念重複宣傳者切割,故以後將會嚴格執行此板規,請特
別注意。而部落格只是單純分享個人生活的板友們則不用擔心,只要你的部落格
沒有『自己主動放置之廣告』(為與部分使用即預設廣告之部落格區分)就不會有
影響,也希望大家配合之。
另一部份,板規將對灌水文新增定義(3),並將其處罰下修至水桶三天,發表
的文章還沒有人回文以前,請善用大E編修原文增加自己的補充資料,謝謝。
第五條 灌水文規範
1. 禁止發表灌水文,意見不多者請善用推文回覆(推文:請在文章前按大寫X)。
2. 灌水文之定義
(1) 內文去除標點符號及表情符號等無義字後,字數尚不足50字之文章。
(2) 於三個月內重複發表於板上之文章。
(3) 自己發表之同一主題尚無他人回文即自行回文者。(刪文重PO者亦同)
(請善用大E修改來補充資料。)
3. 違者刪文並於刪文後標題警告。
4. 再犯者水桶3天。
公告後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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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8.49
1F:推 charleen:推!^^ 10/08 18:20
3F:推 bunnys:『特定立場、觀念之重複宣傳』 XD 10/08 18:33
4F:推 oralsex5566:樓上 XD 10/08 21:44
5F:推 minna:這招真是......噗XDDD 10/08 21:44
6F:推 icefeeling:二樓累了,就休息吧 10/08 21:49
7F:推 ttoouu:GJ 10/08 22:05
8F:推 abine:連結的個人blog有商品使用心得就算廣告文??這也太嚴格了吧 10/08 22:55
9F:→ abine:就算是單純個人生活分享也會有買什麼吃什麼的心得不是? 10/08 22:58
10F:→ senjor:會傾向於廠商商品試用文。 10/08 22:59
11F:推 NT99999:水! 10/09 00:03
12F:推 ganbaday:看來簽名檔有食記、超頻測試文、開箱文 都不行了XD 10/09 01:09
13F:→ ganbaday:39首開非營利性廣告也禁止,這實驗結果我很有興趣XD 10/09 01:11
14F:→ roler:有些人好像把廠商試用文意思想錯了= = 食記何干 老闆請吃? 10/09 01:27
15F:推 uwmtsa:水 10/09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