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我是三舅)
看板marriage
標題[置底] 婚姻板板務討論區
時間Tue Sep 28 16:21:17 2010
為維護其他發文者之權利,開立此篇文章供討論板務之用途
,請板友盡量於此文章下討論板務,請以推文使用,切勿回文,
若需閒聊者、筆戰者,請移駕閒聊區(戰區?),此篇推文內容一
樣必須遵守板規,若經板主認定為閒聊者、筆戰者,請在經規勸
後移駕閒聊區或停止筆戰。
警告後仍不停止者水桶七天。
以下歡迎針對板務提出意見及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6.129
※ 編輯: senjor 來自: 114.43.6.129 (09/28 16:23)
1F:→ akakapo:對於跳針文的意見,先前推在您的參選文底下了,請參考 ^^" 09/28 16:23
3F:→ senjor:已規範於臨時板規,廣告文定義中第4條。 09/28 16:25
4F:→ akakapo:了解。那就只剩下開分身上來的問題了... 09/28 16:27
5F:→ akakapo:謝謝板主。 :) 09/28 16:27
6F:推 phantomli:關於加重、累犯,建議明訂範圍,以杜爭議。例如:犯某條 09/28 16:39
7F:→ phantomli:水桶7~30天。前次犯後1個月內,以累犯論,加重1/2。 09/28 16:39
8F:→ phantomli:處罰標準明確,板主也比較好做事,不易起爭執。 09/28 16:40
9F:→ senjor:關於明確之懲處將一並發布於正式板規之中,謝謝建議。 09/28 16:43
10F:推 makoto520:樓上條文期限建議改半年內,半年內三犯水桶一年。 09/28 16:44
11F:推 QQGirl:關於個人暱稱是否可算在文章內文之內,建議可以再請 09/28 16:47
12F:→ QQGirl:教一下法務,因為簽名檔可以有多個並自行選擇 09/28 16:47
13F:→ QQGirl:但是暱稱就如同一個人的名字一樣,在發文的當下是無法立即 09/28 16:48
14F:→ QQGirl:做選擇或是改變。可以再和法務討論看看 09/28 16:48
15F:→ senjor:本意只是禁止利用暱稱罵人者,或者含有不雅文字者,若如此 09/28 16:50
16F:→ senjor:建議,那我再與法務討論看看。 09/28 16:51
17F:推 MerryMe:支持你 每次看到未婚想問問題被噓迷路的文章都覺得很可憐 09/28 17:44
18F:推 nnaive20:其實很多問題都是真正進入婚姻後才會看到的 因此未婚者 09/28 19:01
19F:→ nnaive20:才會想來婚姻版求教 希望未來這一類的討論能夠放寬 09/28 19:02
20F:推 lovinlions:推樓上! 09/28 19:06
21F:→ senjor:我的參選政見本來就是放寬的。 09/28 19:09
22F:→ bbeibbei:不建議放寬,來婚姻版者不見得都是結婚人士,換句話說 09/28 19:15
23F:→ bbeibbei:也不是沒有已婚人士會在婚姻板回答問題,既然如此 09/28 19:16
24F:→ bbeibbei:就不應該讓開放,否則何必分婚姻板或結婚板 09/28 19:16
25F:→ bbeibbei:現在的版面看起來簡直就像結婚板! 09/28 19:18
26F:→ senjor:此主題已在臨時板規下討論過,故不在此贅述了。 09/28 19:19
27F:→ bbeibbei:真好用的說明 只能用推文討論,每個人都要閱讀完落落長的 09/28 19:22
28F:→ senjor:也能說,此概念已在政見中提出過,參閱政見亦可。 09/28 19:25
29F:→ bbeibbei:討論聞才知道,我比較想知道結論呢??? 09/28 19:25
30F:→ senjor:結論就是依現況。 09/28 19:25
31F:→ fairycakes:可以以噓文使用不要以推文使用嗎 09/28 19:25
32F:→ senjor:可以。 09/28 19:26
33F:→ bbeibbei:真是好開放性的版面啊! 09/28 19:26
34F:→ bbeibbei:真是好針對性的板規啊!偉哉版主 09/28 19:28
35F:推 clmhn:為什麼老有人愛排擠未婚者? 明明結婚板根本都在討論"婚禮" 09/28 19:53
36F:→ clmhn:去那邊發問婚後的事回的人也不如這裡多 09/28 19:54
37F:推 reneeviolet:輕鬆一下 ~( ̄▽ ̄)~(_△_)~( ̄▽ ̄)~(_△_)~ 09/28 19:56
38F:→ senjor:樓上麻煩請移駕閒聊區。 09/28 19:57
39F:→ reneeviolet:Orz.....有....我發現我錯了 囧 09/28 19:57
40F:→ senjor:謝謝配合。 09/28 19:58
41F:推 sweetie:支持婚禮籌備去結婚版,但與婚姻相關都可來這不應被噓! 09/28 20:03
42F:→ winrlove:每個人都有在板上活動的自由 只要不妨礙他人 09/28 20:15
43F:→ Tzetze:在籌備婚禮起碼八字有一撇了 預計以後結婚一撇都看不見 09/28 20:16
44F:→ winrlove:沒有結婚不能在這?潛水不能在這?輕鬆點只是一各版面 09/28 20:16
45F:→ Tzetze:沒結婚問想像中的婚姻問題 和婚姻故事創作文半斤八兩 09/28 20:20
46F:→ Tzetze:目前板規說可以問 沒說別人看見一定要認同 09/28 20:21
47F:推 winrlove:PO文沒有什麼認不認同的問題吧!只要版規許可都OK 09/28 20:22
48F:→ winrlove:現在只討論版規許可範圍到哪裡 至於認同是個人心證 09/28 20:24
49F:→ Tzetze:是啊 現在有誰po未婚文被禁止了嗎 09/28 20:24
50F:推 winrlove:很慶幸有了新版主.... 09/28 20:33
51F:→ avagrant6080:39~今天下午我被警告後就閉嘴,還會被浸水桶嗎?? 09/28 20:36
52F:→ senjor:不會,那個警告是針對該話題提出。 09/28 20:47
53F:→ orangem:之前未婚文...會被鞭數十驅之別院! 09/28 21:07
54F:→ loser1:樓上橘子: 明明就是被鍊子鎖起來關在院子裡,那有蛆之別院? 09/28 21:47
55F:→ condenza:鍊子鎖的是汪汪吧哪是未婚文!! 09/28 21:50
56F:→ loser1:汪汪是被關在地下室........... 09/28 22:03
57F:推 emoon:汪汪不會被放出來嗎? 我喜歡汪汪...(這不是閒聊推文喔!) 09/28 22:11
58F:推 Agneta:汪汪是什麼啊?一堆汪汪 09/28 22:12
59F:→ senjor:目前不打算開放匿名帳號。 09/28 22:12
60F:→ senjor:另,請使用確切的言詞,莫再使用代稱、暱稱討論板務名詞。 09/28 22:13
61F:→ loser1:(抖)......................... 09/28 22:15
62F:→ rattenn:抖)......................... 09/28 22:16
63F:→ senjor:也請不要玩表情文字或符號,若要發表與板規無相關之事情請 09/28 22:19
64F:→ senjor:移駕閒聊區。 09/28 22:19
65F:噓 loser1:推文裡有啥好討論板務的,有條理的東西都沒辦法寫啊。 09/28 22:21
66F:→ loser1:如果只是這樣還不如鎖文叫大家直接私信跟你討論就好。 09/28 22:21
67F:→ senjor:為維護板面及管理效益,目前僅打算以此方式開放討論板務, 09/28 22:28
68F:→ senjor:若有不滿之處,懇請見諒。 09/28 22:28
69F:推 lyic:這個討論方法還算不錯,有互動性也有重點,雖然不能長篇大論 09/28 22:56
70F:→ springt:三舅您好 關於未婚文是否開放 希望您能再慎重考慮 09/28 22:58
71F:→ springt:個人對此點並無特別堅持 但印象中 這是之前投票表決過的事 09/28 22:58
72F:推 kidoradult:推樓上 結婚板也沒有明文規定只能討論籌備婚禮事項 09/28 22:58
73F:→ springt:希望像這類投票表決後的板規 不會隨著板主之異動就輕易改 09/28 22:59
74F:→ kidoradult:而且結婚板板主也會來招領迷路文 09/28 22:59
75F:→ springt:變 畢竟婚姻板的使用者非板主一人 懇請您能尊重多數者的決 09/28 22:59
76F:→ springt:議 或至少再辦一次投票 09/28 22:59
77F:→ springt:像阿卡卡波時代三行推文的規定 在路色大時取消也是經過投 09/28 23:01
78F:→ springt:票的 09/28 23:01
79F:→ sunnycatt:同意樓上 09/28 23:04
80F:推 Donostia:同意kidoradult & springt 09/28 23:08
81F:推 edina:如要開放未婚文 請經過大家投票+1 09/28 23:09
82F:→ senjor:鄙人當初政見已提及,若有婚姻心得板,才會將此視為迷路文 09/28 23:10
83F:→ senjor:此政策為本人當初之政見,故票選板主行為即視為接受此政策 09/28 23:11
84F:→ senjor:此內容已討論多次,故不再就同一內容回應,謝謝。 09/28 23:12
85F:→ Donostia:我沒投票給你,可以算是不接受政策嗎? 09/28 23:12
86F:推 kidoradult:乾脆申請合併好了 還有同居板 09/28 23:15
87F:噓 edina: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全部照你政見走嘛 09/28 23:15
88F:→ kidoradult:BG板看要不要順便 09/28 23:15
89F:推 ladyluck:雖然對版規沒什麼意見,但是要討論版規不能回文,對很想 09/28 23:16
90F:→ ladyluck:提意見的人來說,推文可能無法清楚表達想法。 09/28 23:17
91F:推 springt:投票給你的人不代表就一定認同你"全部"的政見 可能認同大 09/28 23:18
92F:→ springt:部份 或者只是在當時的兩位候選人中選一位 09/28 23:19
93F:→ fairycakes:樓上 沒投票給馬英酒 可以視為ECFA對我無效嗎 09/28 23:20
94F:推 ladyluck:樓上,但他們可以繼續反對ECFA XD 09/28 23:22
95F:→ springt:問我嗎? 我不知道 你可以mail總統府 順便說 當初投了馬英 09/28 23:22
96F:→ springt:九但我並非認同他全部政見 有些政策也不是他的政見中有就 09/28 23:23
97F:→ springt:無條件通過為法律 還是要經過立院的 09/28 23:23
98F:推 ladyluck:不過春媽啊,板規是板主定的,其實板主沒有義務一定要為 09/28 23:26
99F:推 Donostia:總統選舉政見一定都要接受?議院制度不是沒道理的。 09/28 23:26
100F:推 springt:我知道呀 我只是覺得 一些未經投票的事他自己決定就罷了 09/28 23:26
101F:→ ladyluck:這件事辦投票。他可以說不再回應,我只是擔心這樣如果有 09/28 23:27
102F:→ springt:但投票過的板規希望不要隨著板主的異動就直接更改 畢竟那 09/28 23:27
103F:→ fairycakes:我不是說SPRINGT 推太慢惹XD 09/28 23:27
104F:→ ladyluck:人上訴組務,那小組長又累了。 09/28 23:27
105F:→ fairycakes:基本上我要表達的是 選上的板主如果不照他的政見走 那 09/28 23:27
106F:→ fairycakes:行使投票權的人無疑被耍著玩...反正板規目前也只是試行 09/28 23:28
107F:→ fairycakes:等試行期滿大家還可以再討論 09/28 23:28
108F:→ springt:代表多數板友的想法 不光指未婚文 也不是針對現任板主 09/28 23:28
109F:推 drama:我想三舅並不是開放所有未婚文吧,身份不是發文問題,而是 09/28 23:29
110F:→ drama:文章內容,這點我覺得就看情況而定囉 09/28 23:29
111F:→ springt:三舅時代如有經投票決定後的板規 也希望日後如有板主異動 09/28 23:29
112F:→ springt:新板主能同樣尊重 09/28 23:29
113F:推 ladyluck:drama說的是,基本上我覺得這兩天出現的比較有爭議的未婚 09/28 23:30
114F:→ ladyluck:文,文中都有提到考慮結婚,根據板主的定義是可以po的, 09/28 23:30
115F:→ ladyluck:但好像也有板友不認同,所以尺度很難拿捏。 09/28 23:31
116F:→ senjor:目前我採取尊重板友權利,回文、推文參與討論的人這麼多, 09/28 23:33
117F:→ senjor:否定第一篇則必須將回推文人之回應立場一並否認之,個人覺 09/28 23:33
118F:→ senjor:得沒有必要,目前也不需要。 09/28 23:34
119F:推 drama:請板主參考一下這篇投票結果#1AnWP7s7,這是akakapo板主時 09/28 23:34
120F:→ drama:辦的,後來loser1板主有明確公告界定,不過板友來來去去 09/28 23:35
121F:→ drama:如希望更動也建議辦投票會比較好:) 09/28 23:35
122F:→ sunnycatt:板主我覺得你這樣講有點漏洞耶...現在的板規就是開放 09/28 23:38
123F:→ sunnycatt:給他們po文 就算我想噓說走錯板也會有板友回我現在可以 09/28 23:39
124F:→ sunnycatt:po了 接下去回文的人也都是想著"現在可以po了" 09/28 23:39
125F:→ senjor:因後續討論內容經板主判定後亦無偏離婚姻範疇,故容許之。 09/28 23:40
126F:→ sunnycatt:但實際上那些文章真的適合po在婚姻板嗎? 09/28 23:40
127F:→ senjor:是否可舉例哪幾篇不符合妳的期待呢? 09/28 23:42
128F:推 newro:推springt 09/28 23:42
129F:→ Donostia:我覺得我看到兩個結婚板。 09/28 23:42
130F:→ edina:覺得其他版規要怎麼訂都是板主方便為主 但是最重要的婚姻版 09/28 23:43
131F:→ edina:定義卻是你說了算 實在讓人很不舒服 09/28 23:43
132F:→ dd:覺得看到兩個結婚版+1 09/28 23:45
133F:→ senjor:因此定義為本人之主要政見,為了對選票以示負責,故必定先 09/28 23:46
134F:→ senjor:實行之,若需改動,請容後研議。 09/28 23:47
135F:→ senjor:以下,類似議題不再回應。 09/28 23:47
136F:推 wilo:哦,所以只要選上了,不管政見與版旨是否相容,都可硬幹? 09/28 23:49
137F:推 l19:板主 我支持你! 這幾篇要結婚的文 在這邊可以得到很正面的討論 09/28 23:50
138F:→ Dvallina:迷路文的定義可以嚴格一點... 09/28 23:51
139F:→ fairycakes:不過...蠻多人討論的XD 09/28 23:51
140F:推 bandoll:當初也沒看到意見那麼多的人出來選..... 09/28 23:53
141F:→ edina:又有人放大絕了 09/28 23:54
142F:→ Donostia:我也會放!前陣子板務質疑最兇的那幾個怎麼沒出來選? 09/28 23:56
143F:→ edina:何況哪有很多意見 看下來就只有一個針對未婚文的開放限制 09/28 23:56
144F:→ Donostia:我對其它都沒意見,只問了開放未婚文,這樣算意見多嗎? 09/28 23:56
145F:推 wilo:明明就是有投票過的東西,用自己的想法蠻幹,還說不帶立場? 09/28 23:57
146F:→ edina:現在這樣根本沒有限制一樣 加個快結婚了就可以了啊 09/28 23:57
147F:→ edina:離婚那篇去詐騙版都還適合些 ... 09/28 23:58
148F:→ edina:訂婚 打錯XD 09/28 23:58
149F:→ loser1:板主有政見有通過即可.............請不要沒事找碴。 09/28 23:59
150F:→ loser1:不然板主回應又被告上組務害板主被小組長又踹下來就不好了 09/29 00:00
151F:→ loser1:(茶) 09/29 00:00
152F:→ fairycakes:短時間內就有9篇 婚姻板蠻多人想討論所謂"迷路"話題吧 09/29 00:00
153F:→ loser1:未婚文原本就難以界定,留給板主模糊裁決的空間比較好。 09/29 00:00
154F:→ loser1:只是像小姑抱怨大嫂文這種跟別人婚姻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09/29 00:01
155F:→ loser1:才需要要求節制吧。 09/29 00:01
156F:→ Tzetze:三個月女友卡債200萬 這種發到哪個板都可以得到類似結論吧 09/29 00:23
157F:→ Tzetze:和婚姻哪有關係 09/29 00:24
158F:推 minna:嘿,我突然又想到鄧惠文醫師講過的話了...記得她解析親子問 09/29 00:25
159F:→ minna:題時就曾說,爸媽會反對小孩做啥,其實是在反對自己內心的 09/29 00:26
160F:→ edina:短時間內就有9篇 也只能說是婚姻板友人很好 怕他被詐騙 09/29 00:26
161F:→ minna:欲望(應該沒錯)......雖然這篇沒有親子問題,不過推文看起來 09/29 00:27
162F:→ minna:怎麼有點符合那情境哩......... 09/29 00:27
163F:→ minna:要說那個工程師的問題嗎,有一點不同,就是登記戶籍上的問題 09/29 00:29
164F:→ minna:法律板太冷他po了沒人哩,BG板年輕人多,剛好有了解這方面的 09/29 00:30
165F:→ minna:人回應的機會不會比這邊高,所以他po這邊也是個權衡吧? 09/29 00:31
166F:推 syl0602:我遲到了 線再才看到這篇 但是三舅~不符期待的例子 09/29 02:04
167F:→ syl0602:#1Cdnt3aV 這篇算吧?如果這也可以PO在婚姻板 以後紅包包多 09/29 02:04
168F:→ syl0602:少 喜帖怎麼發等問題可能都會慢慢湧入了 09/29 02:05
169F:→ syl0602:錯字 "現在" 09/29 02:05
170F:推 ragirl:純粹表達個人意見...我覺得 比起創作 我會比較想看到準備 09/29 03:39
171F:→ ragirl:結婚的人 來問一下未來結婚後可能會遇到的婚姻狀況.. 09/29 03:39
172F:→ ragirl:所以 之前(13467篇 不知如何用代碼的方式表) 我就覺得 09/29 03:40
173F:→ ragirl:與其看i大那種創作文章 或跟婚姻毫無關係的文章 09/29 03:41
174F:→ ragirl:我寧可看未婚人士來po他們對於即將踏入的婚姻 有什麼擔憂 09/29 03:41
175F:推 saluawu:若是問如[雖未婚 但討論婚後同住的家務家用分配]就算了 09/29 04:34
176F:→ saluawu:但問卦文像[我們這樣適合走入婚姻嗎?]諸如此類這種該去BG 09/29 04:36
177F:→ saluawu:板的 連結婚板都還踏不進的文章 也要來婚姻板嗎=.=? 09/29 04:36
178F:→ saluawu:雖然我有回文 但那篇卡債求助文PO到這邊怪怪的吧 09/29 04:38
179F:→ saluawu:只是板主沒鎖也沒砍 說真的 搞不懂婚姻板是否開始要包辦BG 09/29 04:40
180F:→ saluawu:及結婚板的文章說 09/29 04:40
181F:推 yiro:我也遲到了...雖然也覺得禁未婚文比較好 畢竟有結婚板了 09/29 04:51
182F:→ yiro:不過既然板主說以後會再討論就推 板主辛苦了 加油! 09/29 04:51
183F:→ yiro:這樣才是為自己提出的政見負責 真男人! 09/29 04:52
184F:推 buonarotti:板務如果沒有經過投票,就是板規綁板主,二者視為一體 09/29 05:56
185F:→ buonarotti:如果有多數同意或是投票的過程,有爭議也可以透過 09/29 05:57
186F:→ buonarotti:相同方式來決定。不過這邊好像習慣人治了^^ 09/29 05:58
187F:推 charleen:推一下saluawu! 09/29 07:38
188F:→ charleen:不過板主在參選政見時,就有透露他訂板規時很專制! 09/29 07:40
189F:→ charleen:大家都沒注意到嗎?... 09/29 07:40
190F:→ charleen:板務討論歸討論!但板主有主要的決定權!似乎是如此吧?! 09/29 07:42
191F:→ senjor:#1Cdnt3aV 屬於我上任以前的文章,個人認為對之動刀不公允 09/29 07:43
192F:推 wilo:你上任之前有你上任之前的板規可以用,你上任之後有之後的 09/29 08:19
193F:→ wilo:使用者發文遵守"當時"的板規是義務,QQGirl有強調守板規 09/29 08:19
194F:→ senjor:個人認為無板主狀態之板務管理為小組長之職責。 09/29 08:21
195F:→ senjor:至於你的建議,我會去請示小組長我是否有權利對上任以前的 09/29 08:23
196F:推 wilo:板上的風氣把關是板主之職,將不適合的文章移除也是板主之職 09/29 08:24
197F:→ senjor:文章做出懲處的權利後再來判斷執行與否。 09/29 08:24
198F:→ wilo:避免未來有板友參考此文發文而踩板規而刪除此文,沒啥不妥。 09/29 08:24
199F:→ senjor:是的,但若要執行必一並執行之,並非只檢視該篇。 09/29 08:25
200F:推 wilo:板友既然已經提到,檢舉了,就處理而已。 09/29 08:26
201F:→ senjor:所以我會去確定我的權力範圍為何,謝謝。 09/29 08:27
202F:→ wilo:請自行到PttLaw看[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09/29 08:27
203F:→ wilo:這個寫得很清楚,根本也無須多問。 09/29 08:27
204F:→ senjor:謝謝,我有我的考量,到時候決定處置方式後回應。 09/29 08:29
205F:推 wilo:有再多的考量也得遵守站規,更且明確不合板旨要考量啥? 09/29 08:31
206F:→ wilo:讓不合板旨的文章存在於板上的考量?這明顯違反站規。 09/29 08:32
207F:推 dolra:新版主剛上任 總是有過渡時期...版主也有自己的裁量權吧 09/29 08:34
208F:→ dolra:版眾對不合版旨文章的規定 也都有疑慮 讓版主再考量有何不 09/29 08:35
209F:→ dolra:妥??深思熟慮後再下刀 總比現在胡亂砍的好吧?? 09/29 08:36
210F:推 wilo:senjor 自己所提的 #1Cdnt3aV 這篇文章,根本沒有疑慮。 09/29 08:37
211F:推 dolra:版主提到那是他上任前的文章 他還在研究不是嗎?新人總是要 09/29 08:40
212F:→ dolra:學習 更何況婚姻版才經過混亂 小心為上~踏錯一步 等等又是 09/29 08:41
213F:→ charleen:看到婚宴有關的,我都立刻想到結婚板XD 09/29 08:41
214F:推 wilo:他是新版主,可是不是新手板主,還擔任過多板板主 09/29 08:43
215F:→ wilo:這部份根本沒有疑慮。 09/29 08:43
216F:推 charleen:也許每個板的邊緣都需要一些羽化XD 09/29 08:45
217F:→ charleen:只是這比重需要拿捏清楚與分寸!! 09/29 08:46
218F:→ charleen:不然就變成一團雲霧了@_@ 09/29 08:46
219F:推 dolra:但每個版都有不同的版眾 難道擔任八卦版和婚姻版都相同嘛? 09/29 08:47
220F:→ dolra:版主的職責當然大原則相同~但面對不同版的版眾 要如何拿捏 09/29 08:48
221F:→ dolra:也是新版主首要的任務吧~不然大家熱烈討論了這麼久 如果新版 09/29 08:48
222F:→ dolra:主沒有消化完畢再動刀~那大家洋洋灑灑的意見 豈不是白寫了 09/29 08:49
223F:推 membery:溯不既往 怎麼看起來有人頻下指導期 口氣指揮東指揮西 09/29 08:49
224F:推 wilo:板主自己在 #1CeBajGQ 11:27 說明婚禮討論在結婚板哦 09/29 08:49
225F:→ dolra:我只想說 版主難為~新版主加油!!! 09/29 08:50
227F:推 missy3xup6:樓上說出我的心得,推呀~~這兩天看下來,只覺得三舅 09/29 08:50
228F:→ dolra:w大~妳提出的婚禮那篇 的確不合版旨 但那是在他上任前阿 09/29 08:50
229F:→ missy3xup6:的謹慎,真的很讓人覺得人如政見 09/29 08:50
230F:→ wilo:d大,很多看板板主上任前如果有不合板主的文章 09/29 08:51
231F:→ dolra:重點是 未婚踏入婚姻前~可預見的婚姻問題 是否列入討論 09/29 08:51
232F:→ missy3xup6:我是說membery大啦~推太慢 09/29 08:51
233F:→ dolra:才是我們大家所關注的部份巴?? 09/29 08:51
234F:→ wilo:被使用者檢舉以後,板主大多還是會刪除的,權力義務規範有講 09/29 08:51
235F:→ wilo:一次只能關注一件事情?昨天不是說那個事情不用討論了? 09/29 08:52
236F:推 membery:要指導私下信給版主為宜 要討論就不要談版主權力啥一堆 09/29 08:55
237F:→ membery:新版主才剛上任 不用給他一點時間消化嘛~~ 09/29 08:55
238F:推 winrlove:誤入森林的小白兔 辛苦了 09/29 08:56
239F:推 dolra:討論不下去了XD 投降...一大早不想要火氣大 所長輕鬆一下阿 09/29 08:57
240F:→ winrlove:新人新氣象 不需要用舊的框條去限制新板主的想法 09/29 08:58
241F:推 wilo: □ [置底] 婚姻板板務討論區 ←這篇文章的標題,我沒看錯吧 09/29 08:58
242F:→ wilo:不是要認真討論嗎?你們板務討論都不用認真看待?:) 09/29 08:59
243F:推 membery:版主都選出來 不給他時間要他立即這樣 那樣 很奇怪的思路 09/29 09:02
244F:→ membery:再說 這是婚姻版又不是其他很多版 (攤手) 09/29 09:04
245F:推 dolra:不是不討論 既然W大已有自己的治版主見 已喪失討論的空間 09/29 09:05
246F:推 wilo:請參照本文內文前五行,如果要筆戰請到閒聊區。:) 09/29 09:05
247F:→ dolra:隨意放大絕 不是個好榜樣喔 : ) 09/29 09:06
248F:→ wilo:這篇文章是提供討論板務用途,我也很認真在討論。 09/29 09:06
249F:→ dolra:我的意見已經表達清楚了,版主加油 以上# (封嘴) 09/29 09:07
250F:推 membery:和強勢者沒有討論空間 板友都是明眼人( 我繼續淺水 ) 09/29 09:09
251F:推 winrlove:支持開放心態的接受PO文 拒絕狹義性的歧視拒絕劃分性歧視 09/29 09:14
252F:推 Prius:完全認同membery的說法 09/29 09:45
253F:→ Prius:板主已經選出來,而且做法相當不錯,幹嘛一直找新版主麻煩 09/29 09:46
254F:→ Prius:沒事一直提一些很刁鑽的問題 ... 大家都看在眼裡呀!! 09/29 09:47
255F:→ Prius:像是這樣的置底文來討論板務就是很好的做法 , 讓討論有規範 09/29 09:50
256F:→ Prius:區域而不會整面都是板務文 , 真的是超讚的板主.. 09/29 09:50
257F:→ Prius:當初投票還來不及投 , 現在越看 , 越覺得婚姻板真幸運 09/29 09:51
258F:推 djboy:版主要選出來了,才可能討論版務,對吧? 09/29 09:57
259F:→ djboy:不然之前找誰討論都很奇怪;候選人畢境不是當選者,而且還有 09/29 09:58
260F:→ djboy:二位候選人,變化更大。 09/29 09:58
261F:→ djboy:還是說,只有像我這種投反對票的人,才可以討論新版務? 09/29 09:58
262F:推 charleen:投贊成票也可以討論吧?~XD 09/29 10:00
263F:→ Prius:誰說不能討論 , 還是某大大認為一定要用 "板務文" 發表才能 09/29 10:01
264F:推 Agneta:版主加油!! 09/29 10:01
265F:→ Prius:討論 , 用推文的就不是討論 09/29 10:01
266F:→ Agneta:贊成票也可以討論啊!哪裡有說不行了? 09/29 10:02
267F:→ leatherleaf:婚姻板那裡有像結婚板 09/29 10:02
268F:→ leatherleaf:結婚板是討論婚禮籌備婚姻板會討論在那拍婚紗照其他? 09/29 10:03
269F:推 LisaShie:樓上不要造謠,結婚板就是討論所有結婚事宜、心情、問題 09/29 10:08
270F:→ LisaShie:不是「婚禮討論板」,所有跟結婚有關的事都可以討論好嗎 09/29 10:09
271F:→ LisaShie:這裡的範圍怎樣我沒意見,但請不要亂講結婚板,謝謝 09/29 10:09
272F:→ afria:樓上此言差矣。 09/29 10:10
273F:→ afria:啊..我是說LEATHERLEAF 09/29 10:11
274F:推 canifly:其實我覺得未婚來PO這個議題真的滿有討論的空間的 09/29 10:23
275F:→ canifly:之前好像有出現過案例是某位苦主說自己已經和對方論及婚嫁 09/29 10:24
276F:→ canifly:然後有問題要問 結果搞到最後發現只是那位苦主自己覺得想 09/29 10:24
277F:→ canifly:對方結婚 對方根本沒這個意思也沒討論過 09/29 10:24
278F:→ canifly:那請問這樣是論及婚嫁嗎 這樣子的話問題到底是屬於BG板 09/29 10:25
279F:→ canifly:還是這個板或是結婚板的範疇 很難界定 09/29 10:25
280F:→ Merlis:我覺得 如果使用者是對"婚姻"認真思考之下發的文章 應該都 09/29 10:30
281F:→ Merlis:符合婚姻板板旨 但是比較麻煩的是 批踢踢使用者未婚者居多 09/29 10:31
282F:→ Merlis:所以開放未婚文的情況下 未婚詢問文數量肯定大於已婚心得 09/29 10:32
283F:→ Merlis:所以板風會有明顯的改變 這種改變不一定好也不一定壞 09/29 10:32
284F:→ neimad:作個記號 意見同樓上canifly和Merlis 又想開放又害怕 09/29 10:40
285F:推 PlsComeBack:小組長會不會踹三舅下來,這個好像不關某個前版主的事 09/29 11:21
286F:→ PlsComeBack:由此可見 男人到了40歲只剩一張嘴的也還真是不少 09/29 11:22
287F:→ PlsComeBack:結婚板的板主對婚姻板對結婚板有什麼意見也不宜在這裡 09/29 11:22
288F:→ PlsComeBack:在這裡做出什麼抗議,A版要怎麼定義B版那個是A版的事 09/29 11:23
289F:→ PlsComeBack:B版你覺得不是但A版覺得是,那個是A版的自由 09/29 11:23
290F:推 LisaShie:需閒聊者、筆戰者,請移駕閒聊區(戰區?) 09/29 11:25
291F:→ PlsComeBack:討論"跟婚姻有關"的文章我覺得都算在婚姻版的範圍 09/29 11:25
292F:→ PlsComeBack:有人在閒聊嗎? 沒看見呢 09/29 11:26
293F:→ PlsComeBack:這裡是"婚姻版"不是"已婚人士討論版" 09/29 11:26
294F:→ PlsComeBack:主體是"婚姻"而非"已婚人士" 不分已婚未婚都應該要有 09/29 11:27
295F:→ PlsComeBack:同樣討論"婚姻"這個主體的權利,討論不僅是已婚 09/29 11:27
296F:→ PlsComeBack:人士的權力,因為主體是與"婚姻"有關的所有事情 09/29 11:28
297F:推 NT99999:大推!這裡是"婚姻版"不是"已婚人士討論版" 09/29 11:32
298F:→ NT99999:八卦版不是愛說八卦才去,愛聽的也可以,太極的也可以。 09/29 11:32
299F:推 phantomli:何必辦投票~?若要說民意,讓所謂的迷路文沈下去,不要 09/29 11:33
300F:→ phantomli:理他就好了。有人回應,就表示有人支持這類文章可以在本 09/29 11:34
301F:→ phantomli:板發表。 09/29 11:34
302F:→ PlsComeBack:版主自己決定就好了,之前的版主不也是自己訂了一堆怪 09/29 11:35
303F:→ PlsComeBack:規矩,但也沒看到現在一堆問題的人當時有什麼意見 09/29 11:35
304F:→ PlsComeBack:人人都可以討論婚姻及與婚姻有關的事,不分男女或已婚 09/29 11:35
305F:→ phantomli:婚姻是人生大事,本板有許多熱心肯分享經驗的人,所以對 09/29 11:35
306F:推 NT99999:我是沒意見啦,因為我也沒在看以前的規定XDDD 09/29 11:36
307F:→ PlsComeBack:未婚,我覺得版主比較需要定清楚的不是"發言人的身份" 09/29 11:36
308F:→ PlsComeBack:而是"發言的主題"是否和"婚姻"有關 09/29 11:36
309F:→ phantomli:婚姻仍無經驗的準新人才會想來這裡問,總不能要求先跳坑 09/29 11:36
310F:→ NT99999:Pls大大,讓我們不要再提以前板主了好嘛?現任版主要尊重 09/29 11:37
311F:→ phantomli:再找救命索。新板主的作法也不算是開放,只是把迷路文的 09/29 11:37
312F:→ PlsComeBack:好吧 我會盡量克制 09/29 11:37
313F:推 ladyluck:會為了要來婚姻板發問先跳坑的人也不會有吧XDDDDDD 09/29 11:38
314F:→ phantomli:定義提高,除明顯與婚姻版無關的文章之外,多加以包容。 09/29 11:38
315F:推 missy3xup6:大推!這裡是"婚姻版"不是"已婚人士討論版" 09/29 11:38
316F:推 leatherleaf:沒有造謠呀你誤會了,你說結婚板就是討論所有結婚事宜 09/29 11:38
317F:→ NT99999:我的意思是,已經太多還在提舊板主典型在夙昔的言論了。 09/29 11:38
318F:→ phantomli:既是新人新政,何不觀察一段時間看看~ 09/29 11:38
319F:→ leatherleaf:請問LisaShie結婚板可以討論例如要不要跟公婆住, 09/29 11:39
320F:→ PlsComeBack:小孩都還沒開始走路就先擔心小孩會過馬路被車撞到 09/29 11:39
321F:→ leatherleaf:老公陪老婆回娘家或離婚等? 09/29 11:39
322F:→ NT99999:大概是因為哲人還沒遠還在潛水還在愛著這個版,很夠了。 09/29 11:39
323F:→ senjor:討論它板事務、涵蓋範圍請移駕閒聊區或該板。 09/29 11:40
324F:→ PlsComeBack:結婚版要討論什麼那是結婚版的事情 09/29 11:40
325F:推 LisaShie:結婚板裡問另一半要求婚後跟公婆住而考慮要不要結~就是有 09/29 11:41
326F:→ senjor:另Nt99999哲人該句明顯離題,請勿在此發言。 09/29 11:41
327F:推 klll:怪異 從來也沒禁過未婚po文 禁的是"未婚問題文未附200字非問 09/29 11:41
328F:→ klll:不可理由" 為什麼會吵這個吵這麼久 09/29 11:42
329F:→ PlsComeBack:所以之前在反對的人是在反對什麼勁尼? 09/29 11:43
330F:→ PlsComeBack:現在拿掉了200字我個人覺得很讚呀 09/29 11:43
331F:→ senjor:另,討論結婚板範疇不屬此板板務,請移駕閒聊區。 09/29 11:43
332F:→ senjor:=======此線後每人緩衝一句,繼續討論他板範疇者警告一次== 09/29 11:44
333F:推 LisaShie:那我問一下板務,檢舉後如果板主的自由處置我不滿意 09/29 11:45
334F:→ LisaShie:或是沒有處置,要怎麼辦? 09/29 11:45
335F:推 charleen:三舅的決策都很果斷!(欣賞ing *^.^*) 09/29 11:46
336F:→ senjor:可要求板主提出處置理由,或未處置理由,若尚有不滿請見諒 09/29 11:46
337F:→ Prius:提議:討論板務很好,但是一個人可不可以一天最多三個板務 09/29 11:46
338F:→ senjor:畢竟判決不可能滿足每個人的期望,不滿者尚有上訴組務權利 09/29 11:47
339F:→ Prius:問題的討論,其他的quota留一點給別人發問呢? 09/29 11:47
340F:→ senjor:Prius多慮了,重複性議題本人裁決後有權力不回應。 09/29 11:47
341F:→ senjor:目前先保持如此,是否需要限制,請容後研議,感謝建議。 09/29 11:48
342F:推 gomars:未婚者本來就可以在這裡問問題 原本的板規也沒有禁止啊 09/29 11:49
343F:→ Prius:senjor這不是你個人問題喔,也要考慮到其他板友的感受呀 09/29 11:49
344F:→ Prius:一下子這麼多問題,不容易清楚,我們也很難消化呀 09/29 11:49
345F:→ senjor:是的,你的意見我聽見了,故容我考量一下詳細實施辦法。 09/29 11:50
346F:→ senjor:至於在公布前,依需維持現現行規定,請見諒。 :) 09/29 11:51
347F:→ Prius:謝謝,只是提議,謝謝有聽進去 09/29 11:52
348F:推 neimad:辛苦了...你EQ真是高...XDDD 09/29 12:11
349F:推 gaudi:新版主~推你一個~所有推文看下來你真的很不錯 EQ高 回應依 09/29 12:50
350F:→ gaudi:既定原則~不會搖擺不定改來改去~真的很不錯 09/29 12:50
351F:推 sassysasa:推三舅~看到你參選超級高興的XD 09/29 15:38
352F:推 Shizuku:推 09/29 16:46
353F:推 nnaive20:推新版主 加油! 09/29 17:16
354F:推 Shizuku:對於未婚文 我是比較支持"不以身分嚴格認定" 09/29 17:18
355F:→ Shizuku:但是我還是覺得該跟結婚版稍微分一下職責 不要重疊太多 09/29 17:19
356F:→ Shizuku:像"快訂婚了"那篇文 我覺得比較偏離了本版的方向 09/29 17:20
357F:→ Shizuku:開放未婚人士討論婚姻中的問題 但是那篇其實有點是 09/29 17:22
358F:→ Shizuku:"我的情況XXX/她的情況XXX, 我們能結婚嗎??" 這種類型的 09/29 17:23
359F:→ Shizuku:"詢問是否適合/可以"結婚文 其實很明顯該歸給GM版比較好 09/29 17:23
360F:→ Shizuku:如果是討論婚後的家務分工或金錢問題 這種才是可以 09/29 17:24
361F:→ Shizuku:跟GM版稍微有點重疊的部分 畢竟討論的主題以婚姻本身為主 09/29 17:26
362F:→ Shizuku:我建議像這種"該不該踏入婚姻"文 真的留給GM就好 09/29 17:27
363F:→ Shizuku:當然我可以了解版主不想從嚴認定的風格 09/29 17:28
364F:→ Shizuku:只是一點想法 真的不希望兩版業務重疊的太多 09/29 17:29
365F:→ senjor:謝謝建議,目前板面功能還算正常,已婚板友也很積極的提出 09/29 17:44
366F:→ senjor:自己的經驗想法跟建議,故目前還不打算變動。 09/29 17:45
367F:推 sweetie:推這裡是婚姻版,不是已婚人士討論版! 也推新版主! 加油! 09/29 19:37
368F:→ rehtra:連表情都不行用了? 09/29 20:35
369F:→ senjor:該句是針對無內文而僅有表情之發言者之規勸 09/29 20:50
370F:→ rehtra:喔 (⊙o⊙) 09/29 21:11
371F:推 yiro:推板主EQ高 某些人真的很無聊 然後也不希望三板業務重疊太多 09/29 21:44
372F:推 leprosy:其實我想建議恢復之前的三行推文限制,或者五行也可以 09/29 21:52
373F:推 nada1986:樓上把四行放在哪裡了Q~Q? 09/29 21:56
374F:→ senjor:推文限制因容易加重板主管理負擔,目前還不打算實行,請見 09/29 21:57
375F:→ senjor:諒。 但也可請板友鼓勵大量推文者以發文取代之。 09/29 21:58
376F:→ senjor:另外,我本來也沒有打算限定推文之念頭。 :) 09/29 21:59
377F:→ rehtra:空白文或yy文可以嗎? 09/29 22:02
378F:推 PlsComeBack:請問 可以分享因為婚姻版的事情而被告的經驗嗎? 09/29 22:08
379F:噓 piyomac:老實說 看你的板標滿不順眼的 再加上你自己不婚主義的身分 09/29 22:18
380F:→ piyomac:下這樣的板標時在很不妥 09/29 22:18
381F:推 PlsComeBack:哪裡不妥? 願聞其詳 09/29 22:19
382F:→ piyomac:樓上你是板主嗎? 09/29 22:20
383F:→ senjor:@rehtra:空白文板規已有規範,另煩請定義yy文。 09/29 22:20
384F:→ senjor:@PlsComeBack:此乃法務問題,本人認為不適合。 09/29 22:20
385F:→ senjor:@piyomac:是否可表達一下不妥之處? 09/29 22:21
386F:推 PlsComeBack:不是版主就不能討論版務了嗎? 09/29 22:22
387F:→ senjor:非板主亦可與其他板友討論板務,並未禁止。 09/29 22:23
388F:→ rehtra:我問的是被修到只剩一些y之類的文 09/29 22:24
389F:→ senjor:@rehtra:抱歉,真的不太懂,是否有例子可供參考? @_@ 09/29 22:26
390F:→ rehtra:你知道什麼是修文嗎? 09/29 22:26
391F:→ senjor:知道。 09/29 22:26
392F:→ rehtra:好的,就是把原本文章修到只剩少數符號的文 09/29 22:27
393F:→ rehtra:這樣你懂嗎? 09/29 22:27
394F:推 yiro:板標哪裡不妥我怎麼看不出來...YY文?我來到小說板了嗎 09/29 22:27
395F:→ rehtra:這個yy不是你想的yy啦! 09/29 22:28
396F:→ PlsComeBack:喔喔! 你怎麼連話都說不清楚~ 09/29 22:28
397F:→ fairycakes:此歪歪非彼歪歪 是指把有內容的文章修改至近乎零吧 09/29 22:28
398F:→ PlsComeBack:版主大人,她說的是我的文章啦 因為我想砍文但被M起來 09/29 22:29
399F:→ PlsComeBack:所以只好把文章都修光囉^^ 但是有的人也許表達能力 09/29 22:29
400F:→ senjor:如果你說的是之前已存在板上而被自行刪改至無內容可言之文 09/29 22:29
401F:→ PlsComeBack:不是很好,所以話講不清楚,讓你搞不懂,歹勢耶 09/29 22:29
402F:→ PlsComeBack:拜託版主大人幫我刪文喔^^ 因為被M起來了我也刪不掉 09/29 22:29
403F:→ senjor:章,可以將文章代碼以信件方式提供給板主,我會去刪除。 09/29 22:30
404F:→ rehtra:我沒有特別指誰ㄋㄟ~ 09/29 22:30
405F:→ senjor:Pls,此言頗有引戰之虞,請自重並注意用詞。 09/29 22:31
406F:→ senjor:此意見我已知悉,請rehtra與PlsComeBack後方推文勿脫離板務 09/29 22:32
407F:→ PlsComeBack:好的^^ 再麻煩版主幫我刪文喔^^ 09/29 22:32
408F:→ rehtra:我問的都是板務,也是在回答你啊 09/29 22:32
409F:→ senjor:能否請你直接以信件提供欲刪除之文章代碼? 感謝。 :) 09/29 22:33
410F:→ rehtra:只有一句是回答yiro的,不過也是板務相關 09/29 22:33
411F:→ rehtra:你是叫我提供嗎? 09/29 22:33
412F:→ senjor:故謹提醒,並非警告。 09/29 22:34
413F:→ senjor:都可。 09/29 22:34
414F:→ rehtra:都可是什麼? 09/29 22:34
415F:→ senjor:@rehtra:自然是越多人協助提出此種空白文之名單越好。 :) 09/29 22:35
416F:→ rehtra:喔,我沒提供沒關係吧? 09/29 22:36
417F:→ senjor:此乃自發性之行為,沒提供沒關係,謝謝你的意見。 09/29 22:37
418F:→ rehtra:不客氣 09/29 22:38
419F:→ suona:請問「離婚的理由」這篇「非當事者」為什麼可以存在版面上? 09/30 09:17
420F:→ suona:這個問題之前就已經討論過了吧?當初就是類似的文章太多, 09/30 09:19
421F:→ suona:才會限定只能討論婚姻當事者、已婚者等話題,請版主三思 09/30 09:19
422F:→ senjor:目前尚不打算對此類文章做出限制,謝謝建議。 09/30 09:21
423F:→ suona:禁止「未婚者」、「非婚姻關係本人」的文章必有其過程及道理 09/30 09:22
424F:推 suona:看來版主相當open mind,可預見您之後要辛苦點了 09/30 09:26
425F:推 MerryMe:再爬一次現行臨時板規 並沒有看到限制非當事者po文問問題 09/30 15:49
426F:→ MerryMe:而且大家回覆也回得很熱心 看不出不能存在版面的理由.. 09/30 15:50
427F:→ suona:相關規定有一年了吧(應該是非當事人要補足200字發文理由 09/30 23:00
428F:→ suona:之類的,只是相關板規在臨時版規中都沒了,我個人是覺得還是 09/30 23:02
429F:→ suona:有必要加以限制(純個人意見)。看來會有新的版風了 09/30 23:03
430F:→ djboy:我現在大概猜想的到,三舅為何要來當版主了。 10/01 09:53
431F:→ NT99999:喔..。 10/01 12:44
432F:推 saluawu:(舉手)轉錄文章及新聞還要貼心得嗎? 10/02 17:49
433F:→ ntusnoopy:為了一統江湖嗎? XD 進板畫面除了教育問題,其他只要有點 10/02 21:50
434F:→ ntusnoopy:沾到邊都可以包裝一下po在這吧?? 大絕:不爽不要回 10/02 21:51
435F:推 evenyss:婚姻版都不婚姻了,非本人在這個婚姻裡為什麼都可以來問?? 10/02 23:26
436F:→ evenyss:以後都要這樣洗版了???可以做些限制??謝謝!! 10/02 23:27
437F:推 evenyss:說不定本人根本覺得不困擾,旁人也只是喊燒而已 10/02 23:30
438F:推 PlsComeBack:婚姻版的主體不就是"婚姻"嗎? 跟婚姻有關的事情 10/03 01:23
439F:→ PlsComeBack:我覺得都可以問,因為這裡不是"已婚人士版" 10/03 01:23
440F:→ PlsComeBack:英文版名是marriage 而非married people 10/03 01:24
441F:→ sunnycatt:最近好多非本人跑來po文...別人的婚姻管那麼多... 10/03 02:51
442F:→ sunnycatt:連還沒出嫁的爸爸問題也跑來這邊問.... 10/03 02:52
443F:推 Prius:以後進入本板發文前,是不是要先亮身分證,有結過婚的才可以 10/03 07:56
444F:→ Prius:要說洗板,電動文比較像,公主爸爸文的回覆很婚姻板 10/03 07:57
445F:推 icefeeling:樓上的要不要把Ipnone文也列入呢? 10/03 09:39
446F:→ syl0602:電動文哪裡洗版了 明明就是在婚姻裡發生的事啊 10/03 10:19
447F:→ syl0602:爸爸文才叫扯 明明連八字都還沒一撇 他們有婚姻嗎?沒有嘛 10/03 10:21
448F:推 icefeeling:沒玩過電動,沒沉迷過東西的人,不會理解那對婚姻的 10/03 10:22
449F:→ icefeeling:好壞阿(茶) 熊熊想到我那個被學姊丟在家裡孤單過除夕的 10/03 10:22
450F:→ icefeeling:學姐夫 10/03 10:22
451F:→ icefeeling:阿,這是板務文討論,我應該去上篇的,板主抱歉我跑錯 10/03 10:23
452F:→ Prius:所以呀,討論婚姻的爸爸文、討論婚姻的電玩文都一樣都可以 10/03 10:23
453F:→ Prius:留在板上!! 10/03 10:23
454F:→ syl0602:此文的回覆哪裡婚姻板了?不就是有女兒的爸爸心聲 10/03 10:24
455F:→ Prius:你說沒有就沒有喔, 好偉大喔, 請問 Who you are !? 10/03 10:25
456F:→ syl0602:嚴格說起來 那篇是以婚姻之名討論如何改變爸爸想法之實吧 10/03 10:27
457F:→ syl0602:那你說有就有喔 好偉大耶 請問who the hell are you? 10/03 10:27
458F:→ sunnycatt:那篇問的是"怎麼結婚?"不是結婚後碰到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10/03 10:28
459F:→ sunnycatt:吧? 這樣也算婚姻"中"相關? 10/03 10:28
460F:→ Prius:哪時候規定只有婚姻"中"相關才可以討論? 10/03 10:32
461F:推 syl0602:板規~『因兩個人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 10/03 10:35
462F:→ sunnycatt:這不是婚姻板嗎?討論的不是婚姻中的事嗎?我走錯板了? 10/03 10:36
463F:→ Prius:套句某板主的說法,入板發文前,要是有意見,請先仔細閱讀 10/03 10:38
464F:→ Prius:板規 10/03 10:38
465F:推 icefeeling:樓上你還在套用別人的話喔,已經換板主了,板規有寫 10/03 10:41
466F:→ icefeeling:『因兩個人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很清楚不是嗎? 10/03 10:42
467F:推 Prius:howardOct想要跟男友結婚,老爸不准,她是要來詢問"已婚者" 10/03 10:46
468F:推 syl0602:進板畫面~「婚前討論籌備 請至 GetMarry板」 10/03 10:46
469F:→ Prius:給她建議,因為她的出發點很清楚,就是想要嫁人了 10/03 10:46
470F:→ syl0602:還有別再某板主了 某板主還在這種文早就砍了 10/03 10:46
471F:→ Prius:如果她是情感問題,或是男女問題,那麼來這裡做什麼.. 10/03 10:47
472F:→ syl0602:爸爸文很明顯與現任板主板規及進板畫面不合 有疑問嗎 10/03 10:47
473F:推 icefeeling:想要嫁人 / 我們要結婚了 / 我們已經結婚了 這三類, 10/03 10:47
474F:→ icefeeling:請問板主如何區分是否適合婚姻板(某位板友硬凹的太...) 10/03 10:48
475F:推 Prius:howardOct文中已經表示得很明白,她是希望她的婚姻可以獲得 10/03 10:52
476F:→ Prius:老爸的祝福,哪裡硬凹.. (攤) 10/03 10:52
477F:→ syl0602:所以也很明白是他跟老爸的問題 pay_home比較適合吧 10/03 10:54
478F:→ syl0602:明明就是『因兩個人"交往"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 10/03 10:56
479F:→ syl0602:與婚姻板何干 10/03 10:56
480F:→ Prius:喔,這麼愛鑽牛角尖,那麼老人家眼殘的推文是不是該到醫學板 10/03 10:59
481F:→ Prius:到底是什麼標準呀 10/03 10:59
482F:推 syl0602:剛不是有人說發文要看板規嗎 現在發現不合板規 就戰推文囉 10/03 11:00
483F:→ syl0602:這到底是什麼標準啊 10/03 11:00
484F:→ Prius:要說違反板規,在推文用"眼殘"一詞才是違反板規,好好看一下 10/03 11:01
485F:→ Prius:"新"的板規,不會太難吧 10/03 11:01
486F:推 syl0602:跟你講這麼多沒用 直接問三舅比較快 你慢慢跳針吧 掰 10/03 11:04
487F:→ syl0602:p.s 『因兩個人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也是"新"板規喔 10/03 11:05
488F:→ Prius:希望 39 展現魄力,先處理一下那些違反板規的推文呀 10/03 11:10
489F:→ senlin:請問現在本板可以討論"別人的""已成形/未成形"的婚姻了嗎? 10/03 13:50
490F:推 hateOnas:看起來可以 10/03 14:13
491F:推 piyomac:我也想來發問 我的鄰居的表妹想結婚 但她男友是不婚主義者 10/03 15:27
492F:→ piyomac:兩家庭的父母如果見面 會發生什麼事 這樣的假設性問題 XD 10/03 15:28
493F:→ piyomac:答案是 關我屁事 關婚姻版屁事 10/03 15:29
494F:→ piyomac:再補一句: 這樣的結合算不算是被關入圍欄呢? 10/03 15:31
495F:→ drama:一個想婚,一個不婚,來問婚姻板,是指說要如何求婚嗎?@@a 10/03 17:34
496F:→ drama:一個想離,一個不想離,倒是一直都是婚姻板的業務(思) 10/03 17:35
497F:推 Agneta:中肯 10/03 22:31
498F:→ Agneta:推錯= =" 10/03 22:31
499F:推 ladyluck:那個關入圍欄不知怎地我之前都看成賣入勾欄 10/04 04:20
500F:噓 wilo:不解釋嘛,隱私外流嘛。請解釋。 10/06 10:52
501F:噓 wilo:解釋阿?在這邊推文,就好好解釋阿。 10/06 10:55
502F:噓 doweing:請板主解釋隱私外流的原因!!!!!!!!!!!!!!!!!!!!!!!!!!!!!! 10/06 10:59
503F:→ wilo:我拒絕與這種會外流的人私信,為什麼不能公開? 10/06 11:00
504F:→ wilo:沒有誠信的人,私信還不是會外流。 10/06 11:00
505F:噓 doweing:看來是要告了 10/06 11:03
506F:噓 edina:踹共啦 10/06 11:04
507F:噓 doweing:龜在那邊是怎樣?? 10/06 11:07
508F:噓 neawen:板主拜託一下 我都晃一圈了 你好歹出來道個歉說處理中 10/06 11:12
509F:→ neawen:不是連個屁都沒有放吧= = 10/06 11:12
510F:→ wilo:《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10/06 11:12
511F:噓 wilo:討論板務相關議題請至板務討論區←文章那麼長,怎麼討論? 10/06 11:15
512F:→ wilo:現在在這裡推文,也都裝死嘛? 10/06 11:15
513F:→ wilo: 第九條 隱私規範 10/06 11:17
514F:→ wilo:1. 禁止未經當事人同意公布帳號ID、水球內容、信件內容、或私 10/06 11:17
515F:→ wilo:下對話內容等訊息。 10/06 11:17
516F:→ wilo:2. 勿在未經過當事者同意情況下公布其PTT以外之個人資訊, 10/06 11:17
517F:→ wilo:即使其為公開可得之資訊。 (防人肉條款) 10/06 11:17
518F:→ wilo:為什麼有一堆前板主們時期的信件溝通備份也都流到deleted板? 10/06 11:17
519F:→ wilo:不是應該是鎖起來的? 10/06 11:17
520F:→ wilo:為什麼匿名帳號區整個洩漏? 10/06 11:18
521F:→ wilo:為什麼我跟 loser1 溝通的熱線記錄也被外洩了,你要怎麼解釋 10/06 11:18
522F:→ wilo:其他使用者的信件有個資,也外洩了,要怎麼處置? 10/06 11:18
523F:→ wilo:封鎖起來的資料夾本來就不能外洩。 10/06 11:18
524F:→ wilo:這裡頭三百多封信件: 10/06 11:18
525F:→ wilo:● 20. ◆ 公務來信備份 10/06 11:18
526F:→ wilo:QQGirl表示這應該是卸任板主離職時就要刪除的東西, 10/06 11:18
527F:→ wilo:loser1被拔得這麼突然,他可以刪除嗎? 10/06 11:18
528F:→ wilo:很好,QQGirl表示難道怪她嗎? 10/06 11:18
529F:→ wilo:她大可以在把 loser1 拔除以後,詢問有沒有什麼是要清理的 10/06 11:18
530F:→ wilo:她沒有問。 10/06 11:18
531F:→ wilo:鎖起來的,刪除後整個開放在deleted板給人看? 10/06 11:19
532F:→ wilo:現在說是bug? 10/06 11:19
533F:→ wilo:不好意思,我當板主,我知道用d刪除會外洩,我都用D刪除, 10/06 11:19
534F:→ wilo:保護隱私 10/06 11:19
535F:→ wilo:Ptt有一萬九千多個板主哦,請問你對於這個事情要怎麼收拾? 10/06 11:19
536F:→ wilo:deleted板資料夾現在設定隱形是因為找了站長去設定, 10/06 11:19
537F:→ wilo:敢問你要怎麼負責?對於個資、隱私整個外流。 10/06 11:19
538F:→ wilo:請給予回應,方便申訴。 10/06 11:19
539F:→ wilo:的部份: 10/06 11:19
540F:→ wilo:● 41. ◆ 板主工作區 10/06 11:20
541F:→ wilo: 42. ◆ 匿名備份區 10/06 11:20
542F:→ wilo:信件部份,這是受到隱私保護的耶,刪除到流到deleted板? 10/06 11:20
543F:→ wilo:板務問題要怎麼在版務討論區討論? 10/06 11:20
544F:→ wilo:不好意思,依照程序,要有與板主溝通的記錄才可以申訴, 10/06 11:20
545F:→ wilo:這不是板務討論區幾行推文就可以了事的。 10/06 11:20
546F:→ wilo:原文都推上來了,請處理。 10/06 11:21
547F:噓 doweing:請板主踹共啦!!! 10/06 11:28
548F:推 neimad:板大 請回應wilo以上的提問...辛苦了 10/06 11:41
549F:→ syl0602:辛苦了 原文都推上來了~ 麻煩板主出面吧 10/06 12:25
550F:→ kinglix:針對板務是否該在板面上討論,希望可以投票決定~ 10/06 12:34
551F:→ mrsdsn:板規第一章第一條「婚姻泛指『因兩個人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 10/06 13:49
552F:→ mrsdsn:個家庭』」不太對吧。兩人結婚後產生連繫的應該是三個家庭 10/06 13:51
553F:→ mrsdsn:配偶一之原生家庭,配偶二之原生家庭,以及配偶倆的家庭。 10/06 13:52
554F:→ mrsdsn:板規第二章第十三條之2 是假平等。請規範實際洗板行為, 10/06 14:03
555F:→ mrsdsn:而非以平等之名行抑制言論之實。 10/06 14:03
556F:推 melodypiano:剛才 刪文 刪好快喔 10/06 15:47
557F:→ suona:版規2-3跟2-13引來諸多爭議,是否可投票? 10/06 16:58
558F:推 mirageQ:有人一邊指責別人洩漏隱私 一邊卻以影射方式洩漏別人隱私 10/06 18:43
559F:→ mirageQ:真是正義使者啊 既然知道被洩漏隱私的痛 為何要洩漏別人 10/06 18:44
560F:→ mirageQ:的撤回檢舉信呢? 10/06 18:44
561F:→ mirageQ:影射的方式 有在看板的人 都知道在講誰吧 10/06 18:44
562F:→ winrlove:對於那種會盜文的人 有這種舉動不意外 10/06 18:52
563F:→ PlsComeBack:盜文? 不懂 10/06 19:00
564F:推 willy:哈 這真是一種不一致 10/06 20:52
565F:推 buonarotti:有跟l大丟過水球,該不會也在那份文件裡吧? 10/07 00:53
566F:→ buonarotti:水球是系統備份到個人信箱 本來就無法分類... 10/07 00:54
567F:→ buonarotti:通常是板上問題講幾句就會離題鬼扯 10/07 00:54
568F:→ buonarotti:說不定把我老公孩子給賣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10/07 00:55
569F:→ buonarotti:不過幸好我沒有跟網友留msn或是電郵.手機的習慣 10/07 00:55
570F:→ buonarotti:其他資料應該沒有限制級的內容吧=.= 10/07 00:56
571F:→ buonarotti:生意人是不太介意多打廣告的就是. 10/07 00:57
572F:→ buonarotti:兩個很極端的板主先後出現 還真是有趣的對比 10/07 00:59
573F:→ buonarotti:基本上我是那種有板主就好的,沒板主更好..(逃) 10/07 01:00
574F:推 buonarotti:此外建議板主整體規劃之前先熟悉權限.指令以及法規 10/07 01:14
575F:→ buonarotti:再來作異動的動作,問題可能會比較少。 10/07 01:15
576F:推 ganbaday:法務站長有回答了,39可以去看囉 至少不會有刑責就是 10/07 04:25
577F:推 tompy:水球可以分類 hateOnas有教了 信件前按u n 10/07 08:41
578F:→ senjor:板務建議我都看過了,不過目前照樣先依現行板規執行。 10/07 09:07
579F:→ senjor:之後會依情況陸陸續續調整之。 10/07 09:07
580F:→ senjor:當然還是歡迎繼續討論,可供日後修正用。 10/07 09:14
581F:推 Prius:不知道PTT優良板主多久可以選一次,想要推薦senjor,有人 10/08 10:14
582F:→ Prius:覆議嗎? 10/08 10:14
583F:推 charleen:推三舅是好板主! 10/08 18:29
584F:推 hateOnas:.... 10/08 18:47
585F:推 pilione:版主躺著也中槍....真的很衰 加油,撐過去就是妳的XD 10/09 01:24
586F:推 ganbaday:2-13好招 控管洗版 10/10 03:27
587F:噓 piyomac:爛板主 大赦的事情 謝謝指教就算了喔 教母也被你放出 10/10 12:17
588F:→ piyomac:以過往板主理念和你不同作藉口 要不要順便把板面全部文章 10/10 12:18
589F:→ piyomac:還有全部文章 都過濾一遍啊?! 只開個水桶算什麼? 10/10 12:18
590F:→ piyomac:前板主沒刪的文 也有可能和你這位大板主理念不合啊 10/10 12:20
591F:→ piyomac:做事不要只做一半 挑對自己有利的做嘛......還找一堆理由 10/10 12:20
592F:→ piyomac:還優良板主勒 笑聲不絕於耳啊 10/10 12:22
593F:→ ntusnoopy:剛看到新聞類文章突然想到,印象中,一直以來都禁止討論 10/11 15:16
594F:→ ntusnoopy:新聞人物的婚姻,目前板規似乎沒有規範,所以是? 10/11 15:19
595F:→ ntusnoopy:舉例來說,板友如果轉貼辜先生的婚姻新聞加上自己的看法 10/11 15:26
596F:→ ntusnoopy:這類有八卦味道但又有關"婚姻"的文章要不要禁止呢? 10/11 15:28
597F:推 neimad:給教母水桶~~~ 10/11 17:06
598F:噓 neimad:三舅 踹共啦!!! 水桶咧 10/11 17:15
599F:→ spock2230:宣揚教義文留在版面上 認真po文回文者因板規2-13刪除 怪 10/11 18:35
600F:推 piyomac:推樓上 10/11 23:58
601F:→ buonarotti:這篇越來越少人回推了 可能推了也是白推吧^^ 10/12 13:29
602F:→ senjor:目前re89的文章還沒有明確違反板規之虞。 10/13 00:39
603F:→ senjor:就我個人立場來看,平等、金錢、溝通、體諒對我來說都是類 10/13 00:40
604F:→ senjor:似的發言立場,所以目前並無特殊緣由將其水桶。 10/13 00:41
605F:→ spock2230:我並沒有提議要禁教母文 是請板主重新考量板規 10/13 13:39
606F:→ ntusnoopy:我問的是半八卦文,不是教母文 10/14 03:05
607F:→ ntusnoopy:沒記錯的話,阿卡卡波時代有人po陳小姐跟趙先生相關文章 10/14 03:09
608F:→ ntusnoopy:當時是不行po,會被板主刪除的 10/14 03:10
609F:→ ntusnoopy:所以現在是開放囉? 10/14 03:11
610F:→ senjor:沒禁止 10/14 08:55
611F:噓 piyomac:投票吧 10/14 11:18
612F:→ syl0602:教母文代po文或妯娌叔伯文我沒意見 10/16 04:48
613F:→ syl0602:但是那種八字都還沒一撇的問卦文一直出現又沒人管感覺很 10/16 04:49
614F:→ syl0602:無言~ 10/16 04:50
615F:噓 rehtra:連男友都沒有的也開放了 10/20 16:02
616F:推 RJJ:卜卦文被刪了啊。倒是板主,你要送帳號部的話要照程序來。我是 10/22 02:23
617F:→ RJJ:單純詢問帳務部是否要設該使用者為不受歡迎使用者。至於帳號是 10/22 02:23
618F:→ RJJ:否為分身帳號,你要另外再送。 10/22 02:23
619F:→ RJJ:兩件事情不能併為一談。雖然教母跟張爸是屬於易辨視的分身,還 10/22 02:24
620F:→ RJJ:是要照程序來比較保險。 10/22 02:25
621F:→ spock2230:請板主以板主的身分到id_multi板申請確認多重id 以他人 10/22 09:10
622F:→ spock2230:的詢問做為判斷依據顯然不合程序 請板主三思 10/22 09:11
623F:→ spock2230:另,板主能否公開#1Cl3mFlD篇帳號查詢過程?感謝。 10/22 09:39
624F:→ senjor:那等我整理整理再送件吧,還是有好心人能幫我寫一篇。 Q_Q 10/22 19:30
625F:推 RJJ:那送件/判決之前,我覺得該放出來的要先放出來 10/22 22:56
626F:→ RJJ:老話一句,雖然教母該浸,但是要照規定來 10/22 22:56
627F:→ senjor:五天後會放出來的,畢竟這帳號沒有查證過。 10/22 23:23
628F:→ senjor:至於之前那一個帳號是由當事人溝通信件中當事人自己承認 10/22 23:24
629F:→ senjor:至於信件詳細內容就不對外公開了。 10/22 23:24
630F:推 RJJ:了解。不過這個應該要先說明在公告內才對。 10/23 02:02
631F:→ syl0602:一整個莫名奇妙!!!板上迷路文問卦文滿天飛 板主都不用管嗎 10/28 15:32
632F:→ syl0602:像這篇#1Co5VWLR是怎樣?然後認真的板友寫文章回文章 10/28 15:32
633F:→ syl0602:"板規"大鍘倒是砍的非常快!對這種選擇性處理實在非常不滿 10/28 15:33
634F:推 buonarotti:樓上沒看清版規,迷路文定義由版主認定,版主沒認定, 10/28 17:05
635F:→ buonarotti:就不算迷路,所以迷路與否是版主說了算的。 10/28 17:06
636F:→ buonarotti:他不處理的意思就是本版開放問卦文,大家也別噓了。 10/28 17:06
637F:推 buonarotti:像教母文也都活得很好,表示沒有違規的意思。 10/28 17:09
638F:→ buonarotti:至於某些容易犯規的,自己小心一點就是了。例如我=.= 10/28 17:09
639F:→ buonarotti:這版認為認真討論回文對其他不回文的版友不公平 10/28 17:11
640F:→ buonarotti:是為了顧及潛水者的權益(避免太常看到同一個id) 10/28 17:11
641F:→ buonarotti:版規本身就保留很多空間,怎麼執行當然是"看人"了。 10/28 17:13
642F:→ rehtra:針對特定ID來執行? 10/28 20:38
643F:推 piyomac:早就說這個板主莫名其妙了 10/28 22:46
644F:推 buonarotti:有些板規也很特殊,其他板看不到的。 10/28 23:43
645F:→ buonarotti:可能是針對某些人量身打造的吧^^ 10/28 23:44
646F:推 buonarotti:不過當初投票就已經知道板主的管板方式就是這樣 10/29 00:08
647F:→ buonarotti:也許多數人期待的就是這些。其實這篇置底和閒聊文 10/29 00:08
648F:→ buonarotti:就是兩個相反意見拉鋸之後的另一個極端。 10/29 00:10
649F:→ buonarotti:如果回頭看板主早期在板上的板務意見文,就可以知道 10/29 00:11
650F:→ buonarotti:原本他就是支持問卦文,所以現在看到一堆人噓問卦文, 10/29 00:12
651F:→ buonarotti:我覺得很奇怪。因為這是板友投票選出的板主認可的。 10/29 00:12
652F:→ buonarotti:除非大家投票都不看政見只看人。 10/29 00:13
653F:→ buonarotti:或者只是為了怕不喜歡的人選上才投票的? 10/29 00:15
654F:噓 syl0602:板主的政見沒有同意問卦文吧 我特別問過 他說"出現再說" 10/29 00:53
655F:→ syl0602:另外板規我看得很清楚啊 一之一好像是寫好玩的一樣 10/29 00:54
656F:→ syl0602:教母文我沒啥意見 不看就好 麋鹿文就真的很令人受不了 10/29 00:54
657F:→ syl0602:(教母文還有特定ID可以跳過 麋鹿文就一堆亂七八糟的ID 10/29 00:55
658F:→ syl0602:有時點進去了才看到令人無言的內容 感覺很差) 10/29 00:56
659F:→ ntusnoopy:#1Co5VWLR 的內文不算是問掛吧... 10/29 06:25
660F:→ ntusnoopy:比起麋鹿群,我比較在意2-13已經讓一些板友有很好的意見 10/29 06:27
661F:→ ntusnoopy:卻不能發表;板主是否考慮增加為3篇,或是開放,萬一有洗板 10/29 06:28
662F:→ ntusnoopy:的跟迷路一樣由板眾噓文制裁? 10/29 06:29
663F:→ ntusnoopy:btw,也麻煩板主講一下#1Co5VWLR這種要怎麼辦? 10/29 06:29
664F:→ ntusnoopy:我覺得#1Co5VWLR跟之前幾篇根本沒對象是來挑戰板規的吧? 10/29 06:31
665F:→ ntusnoopy:不能算是一般的問卦文,刻意標題不迷路內文迷路迷很大... 10/29 06:32
666F:→ ciaomm:#1Cnec-12 這一篇呢?她的文都是迷路文,也沒被刪,也不自刪 10/29 09:53
667F:推 ntusnoopy:推一下板主快速回應,感謝! 10/30 04:40
668F:→ syl0602:科科 繼教母之後 現在換張爸出沒了 好熱鬧 11/01 07:47
669F:推 neawen:請問一下 現在這個版是萬能板嗎?怎麼迷路這麼大的文章 11/17 20:39
670F:→ neawen:都還可以一直討論下去阿= =??? 11/17 20:39
671F:→ blockcat:請體諒聽說是學生的板主,考試週期~~~~~~~~~~~~~~~~~~~~~ 01/06 23:53
672F:→ oralsex5566:睽違快兩個月的推文了 01/07 00:33
673F:→ futfut:怎麼覺得是來批弟媳和她弟不同心@@ 01/13 10:34
674F:推 emoon:其實你媽應該大心的想 娘家養X家孫 是你們賺到啊 01/13 20:23
675F:→ emoon:如果你嫂嫂家裡這樣想這件事的話。 01/13 20:23
676F:→ emoon:不過 你們也可以反過來想 除了不夠會講話之外,對方有惡意嗎 01/13 20:24
677F:→ emoon:......上面三個都推錯文了XD 01/13 20:26
678F:噓 cathy0828:我想要乾淨的版,一堆迷路文.. 01/14 22:10
679F:→ cathy0828:我們是打算跟結婚版合併為一版了嗎? 01/14 22:14
680F:→ ntusnoopy:請問板主#1DD75h6C "請問小姑不參加.." 也算本板範圍嗎? 01/18 17:22
681F:噓 mrsdsn:板主不想做事的話,不要空掛著板主的名。 01/22 10:36
682F:→ geartrains:板主沒心思管板的話還是讓賢吧... 01/22 17:49
683F:→ drama:單身者來鬧板的問題便多了.... 01/22 20:34
684F:噓 hateOnas:是跟家庭版合為一版了吧 01/28 22:58
685F:→ drama:為什麼我老看到單身男性跑來婚姻板教育人妻?! 01/29 02:50
686F:→ drama:板務不回板上營造和平假象,板務討論區沒有任何回應 01/29 18:42
687F:→ drama:我板務文發板上違反板規也不砍,真是好一個無為而治 01/29 18:43
688F:→ drama:原本我也不想多說什麼,現在丟出個辭呈,爛攤子丟給小組長收 01/29 18:43
689F:→ drama:是要我說如果不是剛好遇到那個事件後來當,早就被批死了嗎? 01/29 18:47
690F:→ djboy:喔~~~我還以為那篇版務文,senjor是私下找妳討論,所以就這 01/29 22:17
691F:→ djboy:麼結案了。 01/29 22:17
692F:→ djboy:這樣子說起來,還真是擺爛的有點久耶~~~~ 01/29 22:18
693F:→ drama:因為我繼續在板上提出質疑也沒意義...還可能會因此轉移焦點 01/30 00:34
694F:→ drama:如果就這麼「無為而治」下去其實我也不在意,但若是擺爛 01/30 00:36
695F:→ drama: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01/30 00:36
696F:→ ntusnoopy:#1DGzQwF6 雖然麋路常出沒,還是感謝板主這段時間的付出 01/31 08:57
697F:推 diamondivy:感謝版主,其實個人還蠻喜歡這樣的無為而治 :) 02/04 04:01
698F:→ diamondivy:其實只要不要有廣告文,迷路文也不要太多,就很好 02/04 04:02
699F:→ NanFish:推樓上 也謝謝前板主 02/04 07:01
700F:噓 rehtra:放養麋鹿算什麼? 02/04 15:26
701F:推 drama:我發現糜鹿多也不錯,常常都有精彩好戲上映XD 02/04 22:48
702F:→ blockcat:的確相當愉快 02/06 01:38
703F:→ spock2230:建請板主依現行板規查詢many5是否為re89分身。 02/10 23:00
704F:→ spock2230:也請板主明示『因兩個人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是 02/10 23:21
705F:→ spock2230:『因兩個人"已"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 還是 02/10 23:21
706F:→ spock2230:『因兩個人"可能"結婚而產生連繫的兩個家庭』? 感激不盡 02/10 23:21
707F:→ iiiivy:問題! 刪文後是否可以發文指出錯誤的情結在哪... 02/11 03:05
708F:→ iiiivy:不然單單只有鬧版讓人摸不著頭緒外,也不難保證其他人不會 02/11 03:06
709F:→ iiiivy:重導覆轍~ 02/11 03:06
710F:→ carrieC:如果婚姻版改成婚後版,應該可以少些誤入的麋鹿吧 02/11 09:21
711F:→ ntusnoopy:新板主是不是該把這篇收到,另外發一篇新板主的 02/11 10:01
712F:→ ntusnoopy:板務底置討論區?? 02/11 10:02
713F:→ djboy:樓上,小心有人會說你喜歡下「指導棋」啊~~~ 02/11 12:17
714F:→ spock2230:板主 若你不大赦天下 將目前水桶中的人都放出來 那請你 02/11 12:54
715F:→ spock2230:認真執行現行板規 依板友檢舉至 id_multi板查詢 many5是 02/11 12:54
716F:→ spock2230:否為水桶中人之分身 並依板規做後續處理。 02/11 12:56
717F:→ spock2230:否則就請盡快更改板規,避免板友無所適從,多謝。 02/11 12:57
718F:→ ntusnoopy:dj你被驚嘆號了,好久不見XD 請問板主給驚嘆號的標準是? 02/11 13:16
719F:推 CHTZ:18138鎖文的原因為po文者在推文引戰鬧事. 02/11 20:15
720F:→ drama:我想給的建議在公告的推文以及上一篇文都說完了,謝謝板主 02/11 20:26
721F:→ drama:的回應:) 加油! 02/11 20:26
722F:推 djboy:我和我親愛的網友在鬥嘴,關你板主啥事? 02/11 21:50
723F:→ djboy:那是我的文章,我都沒有覺得鬧事,你板主管個屁? 02/11 21:50
724F:→ djboy:看下板規好不好,推文有問題,是板友自提告訴來認定 02/11 21:51
725F:→ djboy:你自己同意的板規,麻煩你給看個清楚,搞懂其中的邏輯吧 02/11 21:51
726F:→ djboy:還有,根據板規,你現在就應該去阻止教母發文,怎麼不做? 02/11 21:52
727F:→ djboy:最後我要說,不是我下指導棋,而是板主你真的要加強點。 02/11 21:53
728F:→ djboy:文章請不要用「編號」,那會改變的。請用文章代號,那是唯一 02/11 21:53
729F:→ djboy:不懂的話,在文章前按大寫的Q。拜拖,這個都要人教……唉… 02/11 21:54
731F:→ loser1:板主要開鍘用的「鬧板文」「鬧板」「引戰」麻煩請自己寫 02/11 22:52
732F:→ loser1:明文規則舉例好嗎? 「罪刑法定主義」不知道您懂不懂? 02/11 22:53
733F:推 springt:什麼叫刪文引戰鬧事? 這你要不要也交由板友動態標準一下? 02/12 00:17
734F:→ springt:如果一篇文是否迷路都可以交由板友動態標準決定 那是否推 02/12 00:18
735F:→ springt:文引戰為什麼事你說了算? 02/12 00:19
736F:推 Merlis:很高興看到版主在制定新版規 但新版規出來前請按照現有版 02/12 04:01
737F:→ Merlis:規執行版務 刪文鎖文要有根有據 2-1明確提到要先跟版友溝 02/12 04:02
738F:→ Merlis:通 版友若不肯修正才由版主強硬處理 請版主按照版規行事 02/12 04:03
739F:→ Merlis:版友看不到在你心中即將誕生的版規 不該因為違反未言明的 02/12 04:04
740F:→ Merlis:規定而權益受到影響 02/12 04:04
741F:推 vu037:推樓上~ 02/12 11:02
742F:推 CHTZ:ttoott張爸文,水桶七天 02/12 14:27
743F:推 ntusnoopy:推Merlis 02/12 14:28
744F:→ spock2230:水桶是否該用公告而不是發在這篇的推文比較恰當?????? 02/12 15:05
745F:→ djboy:置底推文發公告,真是ptt創舉啊!!可能還在研究公告格式吧 02/12 15:23
746F:推 Merlis:板主我覺得你的一些想法作法很有創意 但是能不能先把這些 02/12 15:44
747F:→ Merlis:創意放在你的新板規裡 等到公布新板規之後再執行這些創意? 02/12 15:45
748F:→ senjor:啊,我提醒一下,張爸文已經會由站方統一水桶了 02/12 18:34
749F:→ senjor:所以我之前都沒水桶張爸就是這個原因 02/12 18:34
750F:推 oralsex5566:...... 02/12 20:07
751F:→ CHTZ:感謝senjor的提醒 02/12 21:22
752F:→ loser1:張爸工讀生都是永久水桶耶 02/12 21:51
753F:→ drama:張爸或廣告工讀生一般都會先在板上永久水桶,然後回報站方 02/12 22:10
754F:→ drama:是可以不用公告,但是我習慣會提醒板友不要點或可修掉其推文 02/12 22:11
755F:→ drama:以上我說的是在我管的板啦 02/12 22:11
756F:→ drama:(其實像這種偶爾出現也不錯,讓板主練習編輯水桶名單XD) 02/12 22:13
757F:噓 rehtra:我覺得張爸不用公告水桶啥的,也不用修推文 02/13 01:15
758F:→ rehtra:系統會砍id並且修文,不用勞駕大家 02/13 01:15
759F:→ colacola123:to 樓上:應該是勞駕版主吧?跟大家有啥關係OO? 02/13 07:07
760F:推 sanyl:意思大概是熱心版眾會一直提醒樓上是張爸文不要點吧? 02/13 10:04
761F:噓 rehtra:是『大家』不用忙著修文啊.... 02/13 10:52
762F:→ rehtra:也不用一直提醒,這樣張爸文不見之後也會比較乾淨漂亮~ 02/13 10:53
763F:推 ypyp5566:CHTZ 板主加油 02/13 14:11
764F:→ ntusnoopy:要鎖整串也無妨 應該要另發一篇公告,不是寫在推文吧? 囧 02/14 08:41
765F:→ mrsdsn:CHTZ 板主,請愛用公告,不然誰知道要去哪篇的推文找「非 02/14 15:34
766F:→ mrsdsn:公告」? 02/14 15:34
767F:→ drama:我也覺得鎖文停止討論並無不妥,可是在當事人的文章後推文 02/14 16:04
768F:→ drama:說鎖文源由就不太好了,還會影響到當事人的文章,請另行公告 02/14 16:04
769F:→ HScarpetta:沒有公告是哪招? 02/14 23:15
770F:→ colacola123:又少幾篇..不知道這次會不會有公告.. 02/15 01:42
771F:→ suegi:我不知道板主是不是第一次管板,砍文可選擇寫刪除理由, 02/15 01:51
772F:→ suegi:鎖文的話請另行公告,公告文有這麼難寫嗎?不用文言文啊 02/15 01:52
773F:→ suegi:這裡不是板主的個板,執行板務請發公告,這是很基本的 02/15 01:53
774F:→ colacola123:□ (本文已被刪除) <a000jacky> <--這應該是版主刪的 02/15 10:56
775F:→ colacola123:吧,沒理由沒公告,就僅僅是刪除=m=.. 02/15 10:57
776F:→ colacola123:上次的自以為幽默條款也還沒更新到版規..寫在這邊真的 02/15 10:59
777F:→ colacola123:有用嗎? 02/15 10:59
778F:→ senjor:連數隻都出現了 @口@ 02/15 11:13
779F:噓 djboy:人家都說「一切從簡」,發公告這麼困難又復雜還要擔責任的事 02/15 11:48
780F:→ djboy:怎麼可以做呢?要簡單啊,別忘了 02/15 11:48
781F:→ spock2230:有人記得板主投票還在進行嗎..... 02/15 11:57
782F:→ senjor:實際上已經結束了。 02/15 12:33
783F:→ spock2230:只要形式上未結束 就是一種民意的展現 02/1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