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o1 (hono1)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求助] 原諒不了對方,該不該離婚
時間Sat Sep 4 22:15:05 2010
我覺得男女角色應該顛倒才對...
(打架打到報警結果是女的被抓去關兩次....然後又是女方負責小孩所有花費)
一個家庭 誰掌經濟大權 誰就是一家之主
甜蜜的時候也許共同分擔共同分享沒什麼大問題
但當一方開始有跳開念頭的時候
如果他可以提出一個數據證明他付出過的
他會比較沒有罪惡感
相較古老傳統女性
老爺要納妾
吃人手軟的 誰敢吭一句
即使是現代
情況好很多 但人性 還是很難改變
婚姻到了第五年 才認清另一半 希望只是一時氣話
夫妻還是要互相扶持才能發揮相乘的效果
※ 引述《duckling2 (Attraction.)》之銘言:
: As your wish,文長,通通不引妳文回文。
: 不理解大家怎能耐著性子跟一個媽寶界的至尊國寶級的瀕臨絕種公主講那麼多道理欸。
: (好長噢,但這就是我內心的感受。)
: 妳一定沒過過打工一小時賺80塊那種生活。
: 妳從小住房子沒付過房貸房租所以從不覺得那是$。(媽寶嘛,爹娘供養,很寬裕)
: 妳的世界裡不曉得保姆費在台灣會花去新手爸媽每月開銷很高一個比例。
: 妳的世界不知道婚姻那張紙的意義,覺得『另一段relationship』根本是nothing at all.
: 妳的世界裡即使家裡沒有活水經濟來源也覺得去名店購買T牌飾品有所不妥。
: 妳的世界裡妳是學生,老公沒經濟外援,都靠爸媽協助,
: 花律師費心理醫師費打官司上法院這些都很恰當都沒關係,一點都不干妳事。
: ....................
: ......................................................................
: 阿,我承認我的回文很廢,但潛水多年的我至今未發文過,我只是覺得腦筋快斷線了。
: 大家有辦法跟她講那麼久,真是I 服了 You~~~(you是複數形)
: 婚姻板上善良的人太多了.......我繼續潛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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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87.171
1F:推 TroyLee:大家不用那麼認真...去allpost版搜尋pdx看看摟~ 09/04 22:23
2F:推 melodypiano:她其實住在高雄喔 XDDD 09/04 22:52
3F:→ melodypiano:難怪 我在她第一篇文章裡面 問她怎麼沒用歐巴馬紓困 09/04 22:53
4F:→ melodypiano:方案呢 ? 她回文的跟現實生活不太一樣 09/04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