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oom (死ぬ気の炎)
看板marriage
標題[討論] 板務文歡迎公開討論
時間Thu Aug 19 09:14:13 2010
既然討論版務,那我也有一些意見
請參閱
#1CHRMD1Z
文中有意義文僅一行
請問一下,版主的管理的標準為何?
就我這路人來看,這是洗文章數!
今天由版主發了這樣一篇文章,那之後是否也可用相同模式回文?(的確有人有樣學樣)
也難怪會有不少人會覺得這裡像個版一樣...
嗯,可能會有人會覺得這是幽默還是會說這麼會,自己出來選 ╮(-_-)╭
若覺得不妥,請來信告知刪文... (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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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01.66
1F:→ syl0602:妳都知道有人有樣學樣了 怎麼還會問這問題啊? 08/19 09:16
所以才提出討論,不能討論嗎?
2F:→ Docy:我比較想提一點的就是:如果要刪文可以不要po嗎...... 08/19 09:20
3F:→ Docy:不過,這也是一種網路言論自由啦。大家還是有刪文的自由 08/19 09:20
4F:→ syl0602:囧 有樣學樣的那兩篇 板主有跟宅爸說:"算你對"了 08/19 09:22
5F:推 Avril1975:路過推 汪汪之亂XD 08/19 09:23
6F:→ syl0602:那兩篇文也安然的留下來了 所以用相同模式回文是OK的啦 08/19 09:23
7F:→ djboy:loser1版主,至少做到一件事:言行一致、判決一致 08/19 09:24
8F:→ djboy:這樣子的版主,在所有版上均很少見,很少很少見 08/19 09:24
問題是這樣恰當嗎?以後大家都來這洗文章數的意思?
9F:→ syl0602:恕我愚昧 不懂這有什麼好討論的...明明有先例了不是(小聲) 08/19 09:25
版規一,禁止內文過短之文章,所以用一些無意義文字來湊滿字數的行為
就像鑽漏洞一樣,而且這個人還是版主...
10F:→ djboy:發和婚姻版有關的文章,就不算「洗文章」。 08/19 09:27
11F:→ djboy:版主那篇汪汪文適不適合,你可以再發篇「板務文」討論。 08/19 09:27
※ 編輯: medoom 來自: 59.124.63.2 (08/19 09:38)
12F:→ goldenra:累了~ 08/19 09:40
13F:→ icevenus:如果有很多的不滿,出來為大家服務的確是最快也可能是最 08/19 12:11
14F:→ icevenus:有效的改變方法。loser的確是言行判決一致阿! 08/19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