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zi (月光)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關於婆婆要把我結婚得金飾賣掉或給大伯 …
時間Thu Jul 22 17:39:27 2010
公務人員貸款三百萬(利率採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碼0.265%,約1.34%),
一個月約1萬4千多,不可能到2萬。
我現在一個月薪水也是五萬左右,家裡房貸之前是貸360萬(公教利率),
年初一口氣還了四十幾萬,貸款約剩下三百零五萬,所以提前清償這部分,
我倒是可以說說意見。
一、貸款三百萬對一個月薪五萬多的人來說,一萬四的房貸不到薪水三成,
四人家庭生活費約二萬五,除非你姊姊他們還有其他支出(例如孝親費),
否則,負擔是算不上沉重。
二、房貸不會因為你姐姐現在提前還四十萬就大幅度減輕金額唷..
像我們年初提前還了四十幾萬,一個月也才少了2000(本金+利息),
若以節省利息為考量,提前清償四十萬,一個月利息才省不到500。
三、任何人都該留一點現金或金飾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
年初提前清償後才發現我懷孕了,月子中心+各項產檢+買寶寶物品費用
預估接近20萬,而我產後打算請育嬰假,少了我的個人收入+存款變少,
夫妻倆手頭資金頓時變得有點緊。
四、雖然說婚後財產共有,但是大家都有出錢買屋的話,還是登記共有比較好。
即便你姐姐不是公務員,登記共有也不會影響房貸利率(我買屋時就問過了)
夫妻財產可以互相贈與(不科稅),只要你姊夫有心,現在還是可以改成共有。
至於法律上丈夫可否支配妻子的金飾?我可以告訴你:沒有,因為是婚前贈與。
問題是:在家庭財務分配上,如果大家都談法律,就真的沒有夫妻紛爭嗎?
所以,要不要變賣金飾這碼事?端看你姊姊想不想賣,而不是你姊夫想不想賣,
如果對你姐姐真的有紀念意義,就不要因為第二種省利息理由而改變初衷,
如果你姐姐想要賣來幫助家計,大家也沒辦法說什麼。
※ 引述《kioop (叮咚)》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想借這個標題詢問大家的意見
: 姐姐出嫁時父母有給一些金飾當嫁妝
: 婚後,姐夫決定要買房子,房子的價格是一千多萬
: 姐夫是公務員,薪水約五萬多一點點.姐姐是全職家庭主婦
: 家中還有兩個小朋友
: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向銀行貸款了約三百萬吧 ~
: 現在開始要還利息加上本金,大約每個月要負擔2萬元左右
: 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吃緊的
: 因此,姐夫把腦筋動到姐姐的金飾上,希望趁現在黃金的價格好
: 把那些金飾都賣掉以渡過難關
: 姐姐是覺得那些東西雖然有價值可是裡面是有父母這些年來的心血
: 和他們的一個祝福,怎麼可以輕易出售呢 ?
: 也許有人會覺得夫妻本應同甘共苦,但是姐夫對姐姐並不好
: 非常不信任自己的太太,常常吵架
: 我們曾經提議不如把房子賣掉,去買中古的小公寓,至少日子不會這麼難過
: 姐姐說她也曾和老公提過,但是姐夫說,他不喜歡住破舊的小公寓,他喜歡新房子........
: 所以在這邊是想請問大家,金飾這樣的女方嫁妝男方真的有權利去支配嗎 ?
: 文章有點長,謝謝大家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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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241.234
1F:→ plarse:所以是姐夫打算讓姐姐一無所有?什麼都依賴他? 07/22 17:51
2F:推 Charlap:我也附議如果姐姐拿出金飾來補貼,房子應改為共同持有,畢 07/22 18:33
3F:→ Charlap:竟舊房子當初姐姐也有貢獻,婚後照顧家裡當然也是貢獻。 07/22 18:34
4F:推 longloveyu:XD我是認為....公務員背300的房貸其實算少了耶 07/22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