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apple (祈情玫瑰)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苦惱] 該參加大伯的訂婚嗎?
時間Sat Jul 17 19:07:18 2010
※ 引述《iping (梅子綠茶)》之銘言:
「我知道嫁出去的女兒是外人 (嘆)
但無論如何,我一定要去送外公最後一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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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句節錄至原po文章中
請問上面兩句妳是寫好玩的嗎
既然已經說了一定要去送最後一程
為何還有後續有的沒的煩惱呢
可見妳要去送外公的決心不是很強烈阿
如果妳是認真寫下的
那就馬上去電大伯說明無法出席的理由
跟他致歉
然後包袱款款去盡最後的孝心
婆婆的事可以不用解決了
妳跟大伯、大嫂、公公跟先生這幾關就好
婆婆要念就想辦法飄走阿
這種情況不用想討好婆婆
自己外公還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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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68.98
1F:推 lingh:推這篇 喪禮一輩子只有一次 但婚禮可不一定 07/17 21:57
2F:→ uwmtsa:我覺得你沒看清楚原文 07/17 22:25
3F:→ hjapple:我看了 而且看得非常清楚 07/17 22:30
4F:→ hjapple:原PO最在意的是能不能參加 既然有不能參加怕被牽拖的顧慮 07/17 22:35
5F:→ hjapple:當然是週六直接回娘家參與喪事阿 07/17 22:35
所謂忌諱 是很難事先介定會不會在乎的
很可能大伯、大嫂當下都說沒關係
可是婚姻一觸礁或孩子生不出來 就開始牽拖厝邊
到時可能是千夫所指
回絕婆婆最多被念一陣子
兩害相權取其輕
更何況原PO很想去送外公
中部、北部說近不近,無論婚禮、喪事都可能一大早就要準備
何不爽快點直接告知新人 說家裡在辦喪事無法參加就好了
※ 編輯: hjapple 來自: 125.224.68.98 (07/17 22:41)
6F:推 iping:不好意思, 我的標題如原文標題, 是不是該參加大伯的婚禮... 07/17 23:12
7F:→ iping:大伯的訂婚日子和阿公的時間並無衝突 07/17 23:13
8F:→ iping:如2F所說,你似乎搞錯我的重點了,不好意思.. 07/17 23:14
9F:推 Depreciable:...這篇根本不是在講婚禮跟喪禮是否同天,2F跟原PO... 07/17 23:26
10F:→ Depreciable:原PO大概決心不是很強烈吧 07/17 23:26
11F:→ Depreciable:若是去了婚禮,以後被牽拖就不能怨了 07/17 23:26
12F:推 coldinfall:我覺得樓上跟原PO才是搞錯 時間不衝突 一定會去喪禮 07/17 23:29
13F:→ coldinfall:跟能不能參加婚禮是兩回事 不過我也勸原PO直接問大伯 07/17 23:30
14F:推 Depreciable:會被說「人家大喜,你帶著觸別人霉頭的意味去幹嘛呢」 07/17 23:30
15F:→ Depreciable:原PO文章裡有「我跟老公要分頭行事嗎」的話,希望喪 07/17 23:31
16F:→ Depreciable:禮一定要去,婚禮的話最好不要。在未來一定會被怪到 07/17 23:31
17F:→ Depreciable:就跟這一篇說的一樣,大伯可能當下說歡迎,未來卻怪罪 07/17 23:34
18F:→ Depreciable:最好最好,不要去惹這麻煩。送禮(紅包)到了就好 07/17 23:34
19F:推 iping:感謝樓上,我們目前決定也是如此. 07/17 23:36
20F:→ iping:婚禮的話,就在場外幫忙、不進去會場,這樣可以寥盡心意,又不 07/17 23:36
21F:→ iping:會犯忌,喪禮的話,就沒問題了。 07/17 23:37
22F:→ ntusnoopy:其實妳可以考慮連場外幫忙都不要,因為一但有問題,牽托 07/18 01:00
23F:→ ntusnoopy:沒完沒了,一點點小事都可以被放大說嘴... 07/18 01:02
24F:→ ntusnoopy:我家有個遠親婚後5年才生,在他們生小孩之前,一大堆小事 07/18 01:03
25F:→ ntusnoopy:都被拿出來說,蠻慘的... 07/18 01:03
26F:推 brillante:我是覺得妳老公出面就好了,否則當天妳連新人都不見嗎? 07/18 01:51
27F:→ brillante:看來大嫂可能也會有顧忌。那他們以後有個什麼小差池,妳 07/18 01:51
28F:→ brillante:有孝在身還硬要跑去,若大嫂的新室狹窄些,會結怨。 07/18 01:52
29F:→ brillante: 心室 07/18 01:52
30F:→ hjapple:我的意思明明是 以辦喪事幫忙喪事為理由 乾脆不要去婚禮 07/18 08:30
31F:→ hjapple:明明就不能參加 還硬要參一腳 對妳沒好處 07/18 08:31
32F:→ hjapple:只要妳去外公喪禮的決心很強烈 婆婆不能以此強人所難 07/18 08:32
33F:→ hjapple:週六一早就到外公家 直接避開人在卻不去婚禮的尷尬 07/18 08:34
我知道大伯婚禮是週六 外公出殯是週日
不衝突
但是 我是建議原PO以要回家幫忙喪事為理由不出席婚禮
如:要早點回外公家(事實上妳要去哪隨便 但不要去婚禮就對了)
現在聽婆婆的 事後被怪罪
試問婆婆會幫妳緩頰嗎 先自己估量吧
※ 編輯: hjapple 來自: 125.224.70.242 (07/18 08:47)
34F:推 iping:謝謝大家的意見,我再跟老公討論看看~ 07/18 09:53
35F:→ iping:當天只讓老公露個臉就好,感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後續最保險.. 07/18 09:55
36F:推 mirandaliu:原原PO真的不要傻了 去了婚禮後患無窮 07/18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