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tfly (小火柴)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我把我們的分離視為長假...
時間Mon Sep 28 09:42:40 2009
※ 引述《it855407 (盜小君)》之銘言:
: 我提出暫時分居,在他對我誠實以告知前。
: 他向來都是對我如此貼心,我以為他會妥協,但這次,他很激動的跟我說:
: 就這樣,我跑回自己的小窩,而他,並沒有追來。
: 我認為他如果還愛我,他應該會捨不得我一個人自己生活。
: 但,我錯了。
不希望發生的事情,最好不要學連續劇來耍狠放話
: 他的的確確沒有對不起我!!!
不過又冒出另外一個問題,可惜沒人可以試著相信他
: 一樓的42吋電漿電視不見了,監視器主機也被拆走。
: 現場有很多不利證據都指向我老公!!!
: 2隻土狗很有警覺性,看到陌生人一定會吠叫,另外的兩隻黃金獵犬則是很好客
: 另外,公司二樓和三樓都有住人,如果是陌生人入侵,沒道理狗狗吠叫會沒聽到。
: 能把4隻狗狗放出去後再叫喚回家,這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進來行竊的人,一定是這四隻狗都很熟識的人。
這種自以為正確的推論很容易出錯
告訴你狗可能的想法:門打開了這麼好,出去玩一玩吧,叫出來被主人發現就糟了
: 第二,娘家的監視器當初是我老公安裝的,竊賊可以知道如何拆走監視器主機,讓人不得
: 不對我老公多加一分懷疑。
不會拆監視器主機的竊賊個重度殘障,這是基本功啊
: 第三,路口監視器,確實有拍到類似我老公的車子在深夜行經該路段。
太厲害了,敢問老公的車子是限量款藍寶堅尼嗎
: 有太多不利證據都指向我老公,因為那時的他有"可能的動機"會被合理懷疑。(稍後說明)
: 原本警方要來採指紋的,但娘家人直覺這是熟人所為,所以就撤銷報案。
報竊盜不可撤銷報案,警察吃案
: 沒有太多工作經驗的他,他所能做的,就是搶我娘家中部經銷點的客群。
: 但誰能想到,他後來卻會去對我娘家公司做下這種行竊的報復舉動!
: 他[可以承認]他有開車到過我娘家公司門口,但他堅稱他沒下車,他只是看看就走了。
: 天啊~哪有那麼多巧合?!
他到底有沒有說經過公司門口啊
: 〝我情願你在外面有女人,也不願意你是個死不承認犯行的說謊竊賊!!!〞
千萬別說出來啊,別被連續劇崩壞了你的理智
: 我無法看著他堅決否認犯行的嘴臉,然後說服自己說這是我愛的人!
: 我的公婆試著說服他三天,要他去道歉,但他一直說他是無辜的。
如果他真的是無辜的
一群人公審他,到底要如何翻身呢
: 其實竊盜是公訴罪,我也不方便在板上說的太詳盡,但我有進入我先生的網拍信箱,
: 有個該死的巧合,他網拍商品裡恰巧有一部LG42吋電漿電視在拍賣。
: 他說那是他去跳蚤市場便宜買回來要在網拍上加價賣出的!!(還真巧都LG的42吋電漿電視!)
: 甚至還說要我娘家馬上去報警,如果可以確定是他,那就抓他去坐牢沒關係。
更正妳嚴重錯誤的觀念
親屬竊盜
並不是非告訴乃論罪(公訴罪)
◆親屬竊盜罪:(刑法第三二四條)
行為人犯本章之罪,但因與被害人間有親屬關係,親屬間因親情不願行為人受法律制裁,且親屬間因共居關係,對財物未設防,增加犯罪機會,較易發生竊取行為。
⊙構成要件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
⊙法律效果: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所以強烈建議您娘家舉發員警吃案
重新進入偵查程序,就算結果發現真是你先生偷的,再撤銷告訴也不遲
不會有任何前科紀錄
至於那台LG電視,只要拿出來就知道是不是娘家那台,有何困難可言
: 但像這樣多方面證據不利於他的巧合的機率是多少?!
: 還是我該懷疑其實這是我娘家在故意陷害他?!
很多冤獄喔,別以為自己是神仙,想的一定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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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09.178
1F:推 willy:或許逆耳,但這真是個方法。進入偵查後,一查那台賣掉的電視 09/28 09:48
2F:→ willy:序號,對照保證書之類的就知道是不是同一台了。如果是的話到 09/28 09:48
3F:→ willy:時候再徹銷就好了... 該道歉的就道歉,擺爛沒人收拾才會真 09/28 09:49
4F:→ willy:正變成負責任的人 09/28 09:49
5F:推 ladyluck:推,把真相搞清楚,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09/28 09:51
6F:→ ladyluck:不把真相搞清楚,就只是自己在演內心戲,永遠有個疙瘩的 09/28 09:54
7F:→ ladyluck:婚姻恐怕也不是原原po想要的結果。 09/28 09:55
8F:推 willy:的確!如果真的不是他,那也可以放下這塊石頭了。想想舔耳案 09/28 09:56
9F:→ willy:全國都以為真的是涂署長,結果搞半天是屠主任。因此是非真相 09/28 09:56
10F:→ willy:有時候很難講的。如果真的是他...那在做這個動作前,或許他 09/28 09:57
11F:→ willy:就願意老實講了... 09/28 09:57
12F:推 seay:電視的問題有二:一是小君自己進入拍賣偷看,二是老公未必願 09/28 10:05
13F:→ seay:意拿出來檢查(或對證?)。但推這篇,講清楚才好辦。 09/28 10:06
14F:推 fionmsh:贊成查清楚+1 09/28 10:09
15F:推 sweetonion:想報復娘家就去偷走一台電視? 我覺得好奇怪... 09/28 10:12
16F:推 momokumi:推查清楚 一切只是推論 09/28 10:26
17F:推 sanyl:贊成查清楚+1,演內心戲沒辦法解決問題 09/28 10:26
18F:推 longloveyu:查清楚,結局不是1就是2,反正妳們現在也都認為他是竊賊 09/28 10:31
19F:→ longloveyu:查到電視是他偷的也不意外,但如果不是的話就能解開誤會 09/28 10:32
20F:推 it855407:我希望如果是他做的,那他就承認,然後道歉;不是他做的, 09/28 10:36
21F:→ it855407:就請他好好交代一下當晚的行蹤,而不是只會說他忘記了。 09/28 10:36
22F:推 sanyl:可是男人有些事就是憑著義氣死都不講~~最近閃亮的日子也有演 09/28 10:37
23F:→ sanyl:私房錢不見了,因為拿去給他好朋友寄給大陸的太太,他死也不 09/28 10:38
24F:→ sanyl:肯講但他拿私房錢的確不是做壞事,也許有什麼類似的理由? 09/28 10:38
25F:推 willy:如果有他的好朋友牽涉在內 的確會更複雜 09/28 10:44
26F:→ sashay:任何人在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 09/28 10:45
27F:推 NT300:拿出來對證不難吧?? 假裝是拍賣客戶下單買進 09/28 10:47
28F:→ NT300:不過我猜應該是真的 哪有這麼巧的事 除非專門靠拍賣價差為生 09/28 10:49
29F:推 amberyen:他說不是,您相信嗎?您娘家人會相信嗎? 09/28 10:52
30F:推 LilacSnow:如果真的有親屬竊盜的條例話, 那小君真的應該查清楚喔~~ 09/28 10:59
31F:→ LilacSnow:查出來不管是不是他偷的, 情況都不會比現在更糟 09/28 10:59
32F:→ LilacSnow:另外感謝這篇作者教了我一點法律 :D 09/28 11:00
33F:推 NT300:糟了 版主回來啦 待會版主會教大家正確的法律知識(板規) 09/28 11:01
34F:→ NT300:今天可能會有一場大屠殺 有遺言的快交代 時間不多了 09/28 11:01
35F:推 ladyluck:先跟NT300說:三百再見!再見!(天線寶寶狀) 09/28 11:06
36F:→ NT300:未來三天本版可能連一篇文章都沒有 09/28 11:08
37F:→ sanyl:樓樓上戳到我的笑點,哈哈哈,怎麼辦我笑到不可自拔XD 09/28 11:09
38F:→ NT300:版主不會速讀須慢慢消化 處決應是在下午三點以後 09/28 11:09
39F:推 evaoq:三百掰._.\~/ 09/28 11:10
40F:→ NT300:你好 你好 我家BABY已過了看天線寶寶的年紀啦 真懷念!! 09/28 11:10
41F:→ longloveyu:拜託~現在都在看海棉寶寶了啦! 09/28 11:16
42F:推 abc0:我如果有麻醉劑與食物帶著, 一樣可以擺平那四隻狗 09/28 11:24
43F:→ abc0:而且它們第二天早上也會不想出門喔~ 09/28 11:26
44F:推 sweetonion:雖然老公行蹤交代不清 而且也跟娘家心有嫌隙 但是連結 09/28 11:27
45F:→ sweetonion:到去偷電視 實在很不合乎常理啊 要報復也不是偷電視吧 09/28 11:27
46F:→ sweetonion:也許一切都是巧合 而老公這邊覺得被懷疑更不想說清了 09/28 11:28
47F:→ Ladysin:之前的恩怨.狗.監視器或許還可以說巧合 但是網拍TV?? 09/28 11:31
48F:→ Ladysin:他只是一再的逃避 真相大家已經了然於胸 只是沒戳破.... 09/28 11:31
49F:→ aqurn:預估錯誤的300塊掰掰~ .___.\~/ 09/28 11:51
50F:→ netfly:如果老公真是無辜 這是給他機會 重新考慮是否要跟妳在一起 09/28 12:33
51F:→ netfly:持續在內心上演劇情 是否是黑鍋永遠沒答案 但離婚已逼近了 09/28 12:34
52F:推 icevenus:aqurn媽讓我笑了XD 也推這篇 09/28 12:35
53F:→ melodypiano:預估錯誤的300塊掰掰~ .___.\~/ 09/28 13:00
54F:→ ntusnoopy:覺得好友牽涉其中+1 09/28 13:30
55F:→ ntusnoopy:42吋電漿電視,沒有盒子,要一個人搬動上車,且不傷到螢幕 09/28 13:30
56F:→ ntusnoopy:感覺蠻困難的,應該需要兩個人以上搬吧? 09/28 13:31
57F:推 seay:奴比姐真是一針見血! 09/28 13:32
58F:→ ntusnoopy:因為我家的37吋LCD電視特別拜託朋友來幫忙搬 :p 09/28 13:44
59F:推 melodypiano:史努比學姐的推理是沒有錯的 09/28 13:45
60F:推 melodypiano:而且丈夫之前還有經營權的時候 安插一些朋友 09/28 13:49
61F:→ melodypiano:那些朋友很可疑 09/28 13:49
62F:→ brillante:呃,我想,就讓小君決定吧。 09/28 13:58
63F:→ brillante:我想真相很明顯了,是否要做到這樣要看小君感受的情勢 09/28 13:58
64F:→ sanyl:再明顯的真相都不一定是事實,我不認為這樣執意認定是他是一 09/28 14:05
65F:→ sanyl:件好事,如果他真的是無辜的呢 09/28 14:05
66F:→ brillante:也是啦,唉....... 09/28 14:06
67F:推 ladyluck:推樓上,與其這樣模模糊糊認定是他,不如真相大白來個一 09/28 14:07
68F:→ brillante:那就去把那台網拍的電視買下來,再查指紋好了。 09/28 14:07
69F:→ ladyluck:翻兩瞪眼。我實在看不出拖下去時間能提供什麼好的解決 09/28 14:07
70F:推 melodypiano:從另外一條線索 老公的好友 可以查到許多 另外一面 09/28 14:08
71F:→ melodypiano:當然要有勇氣接受那些 另外一面 才能去查 09/28 14:08
72F:→ ladyluck:方式,早點得到真相大家都不用花太多時間演內心戲了 09/28 14:10
73F:推 fionmsh:我會選擇追根究底,如果不是老公做的,一定要還他一個清白 09/28 14:33
74F:→ fionmsh:如果真的是他,這樣的人,我也沒辦法跟他繼續相處了 09/28 14:34
75F:推 HATEBBS:我也覺得查清楚比較好,如果是真的,這種人的人品不值得繼 09/28 15:04
76F:→ HATEBBS:續和他走下去 09/28 15:05
77F:推 pigangel999:想推樓上..... 09/29 07:29
78F:推 willy:我覺得盜先生還是有很多優點 有些事的確需要時間才能成長 09/29 11:38
79F:→ willy:只希望他們能早點回到幸福的日子 唉 09/29 11:38
80F:推 jjsakurai:我認為君這樣好強的女性 應該不會想走到離婚 09/29 13:47
81F:→ jjsakurai:但我不認同她老公有很多優點 那些點充其量是生物本能 09/29 13:48
82F:→ jjsakurai:娶一個搶手係數遠高於自己的女性 對她好是很自然的 09/29 13:48
83F:推 melodypiano:樓上..這不是檯面上可以說的事情 囧 09/29 15:35
84F:推 willy:或許旁人的這種想法 也一直對他造成壓力 倒不樂見這樣 09/29 21:13
85F:推 aishidelu:看樓上jj講有點感傷,有沒有人是搶手被不搶手虐待的?Orz 10/02 01:25
86F:推 nessaty:有養狗的人都知道狗一定會吠而不會出去玩的 10/03 20:54
87F:→ kaikaiyang:....原PO一點沒養過狗.....看完只能說 狗好有心機唷! 10/04 15:43
88F:→ kaikaiyang:除非是在沒人的情況下又發現門沒關 才會安靜偷溜出來 10/04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