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a (正妹製造機.製造正妹ING)
看板marriage
標題[閃光] 初衷
時間Sat Nov 8 02:14:48 2008
我知道現在很晚了..準媽媽不該再在網上混了..
但是我心情好沈重,外加肚子餓(明明就是餓死鬼轉世)..
我還是溜出臥室跑來邊上網邊吃東西了!!
讓我覺得沈重的原因是最近板上的"外遇"文章..
令我好難過好難過,為什麼好好的婚姻最後卻會走調?
兩個人不是因為相愛到不行才結婚的嗎??為什麼要外遇呢??
今天在洗澡時跟老公討論了這個話題,我們也表明各自的立場..
老公說:如果今天你外遇了,我一定會恨你一輩子,我不會難過,我只會恨你..
我會把你趕走,這輩子再也不要看到你。如果你要再來找我,我只會看
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 <囧> 我老公好暴力)孩子看你要不要帶走??你不
要就留給我,我要!!
接下來,老公問我,如果是他外遇,我會怎麼做呢??把他GG切下來煮湯嗎?? XD
(因為我以前老是跟他說:如果你敢亂來,我就把你GG切下來燉湯!!)
我說:我一定會找足証明,上法院控告你們兩個通姦,一旦判刑確立,你們這輩
子就別想結婚。然後我會要求大筆的$$跟孩子的監護權,至於你??我得不
到你的人,我也不會讓你們兩個快活..你,我更不想要了,我只要你的錢!!
(我沒記錯的話,我們的法律有規定通姦成立之二人不得結婚!!)
老公邊幫我擦身體邊裝哭的說:我就知道你只要我的錢,我懷疑很久了..
不然你怎麼會願意嫁給那麼拙那麼宅的人呢??
現在你果然說出口了~
之後上床睡覺,我們的話題還是不離"外遇"打轉~
一時之間我突然有感而發,又跟老公說下面的話..
「婚姻中的壓力及瑣碎的事情,足以將兩人之間的激情與火花消磨殆盡,
於是我們會開始懷疑起自己是否還愛著對方??是否應該離開對方??但是
,當遇到這種時候,我們千萬不能忘記當年的初衷,迷失在之後的疑慮
裡。只要真切的記得自己的初衷,迷霧裡一定會出現一盞指引方向的燈
,把我們導到正確的路途。」
老公聽完後轉過身面向我,
他說:我從沒有忘過我的初衷--
"如果能跟這個女孩結婚,那該有多好啊!!"
但是當年的我覺得自己很可笑,一個那麼美那麼漂亮的女孩子,哪
裡會看得上我那麼差的人呢??
(當年老公對我是一見鐘情)
我反問他:現在呢??結婚後,你還是覺得一樣好嗎??
老公又說:太美好了,比我當年想像的更好!!
他在說的時候,眼睛是閉上的,但是嘴裡帶著笑意..
而我則是忍不住眼淚又掉了下來..(孕婦就是哭點低啊!!)
老公發現我沒有問話,睜開眼看到我在哭..馬上把我抱進懷中~安慰我..
我的眼淚,是喜極而泣..是感動到不能自己..
我知道自己婚齡不長..一年多快兩年而已。
而且孩子才在肚子裡,漫漫婚姻之路,還有很多數不盡的考驗在等著我。
但是我知道,只要記得自己的初衷,我跟老公牽著的這雙手,
就能永永遠遠的不分開。
--
╔╦╩╦╮╔╯╮╠═╯ ╭╮ ╭╮ ╭╮ ╔════════╗
╔║ ║╮╰═╝╰═╝ ╭╯╰╮ ╭╯╰╮╯╰╮ ║ 歡迎光臨 ║
╰║ ║╝╠═╣╠═╯ ╭╮★╭╮ ╭ ╭╯ ╭╯ ║ ║
╠╦═╦╮╰╰╝╰═╝╭╯╰╮╯╰╮│││││││ ║ 小心蒙哥!! ║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yvonn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4.112
1F:推 splh:害我也哭了 Q_Q 11/08 02:16
拍拍..別哭!!
2F:推 aswert:很感動,不過你們平常講話就這麼落落長嗎?XDDDDDDD 11/08 02:22
當然不是啦~我們又不是瓊瑤筆下的主角.. >/////<
其實是兩人的對話啦~
只是落落長的對話,別說大家不想看了~
我都懶得打了!!
就節取一方的說法就好了~
不過當我在講那段有感而發的話時,老公是沒有插話~
只有不時"嗯"個幾聲啦!
3F:推 chwr:好閃...不過準媽媽妳真的太晚睡了哦~~ 11/08 02:23
所以我打完就閃人了..快跑!!
4F:推 wehope:好幸福唷 >////< 很感動 11/08 03:07
希望大家都一樣幸福!!而且要記得初衷喔~^^~
5F:推 girlbaby:我老公都說"當初跟我交往是被我騙..."看起來很乖,哪知道 11/08 04:41
6F:→ girlbaby:現在我很會嚕(盧) 我: = =" 11/08 04:41
男人好像都這樣喔??事後都說是女生騙男生 :P
我老公偶爾也會這樣說.."還不是被你拐的??"...
7F:推 mio123:好感人><,可是看到老公幫妳擦身體時說的話我很想笑XDDD 11/08 05:20
他應該是很想哭吧??哈哈..
8F:推 allfar:只是小小聲說 法律沒有規定通姦的兩人不得結婚 11/08 05:50
真的喔??那我不知道是哪裡記下來的??
9F:→ allfar:而且基於性自主自由 通姦慢慢邁向除罪化了 11/08 05:50
反正不管不管不管(地上打滾)......否則我就要切老公GG了...( ̄□ ̄|||)a
10F:→ allfar:跟老公感情這麼好真好 好羨慕 11/08 05:51
※ 編輯: yvonna 來自: 59.115.228.66 (11/08 11:22)
11F:推 juto:不管婚前婚後 我老公總是對我大喊:去後面排隊! 11/08 13:26
12F:→ juto:因為他自己覺得身後有意牌女孩子在排隊了 叫我去排最後面 orz 11/08 13:26
13F:推 lenp:樓上你沒跟他開玩笑說就只有一排背後靈吧,哪來的女孩子 XD 11/08 13:54
14F:推 lenp:有很多人結婚也不是因為相愛,是為了賭氣、小孩、或是家庭因 11/08 14:03
15F:→ lenp:素,還有就是已經習慣那個人所以結婚了,有愛為基礎才能長久 11/08 14:03
16F:推 it855407:你老公說的話好甜蜜喔! 感動耶!! :) 11/08 16:51
17F:→ yvonna:那個..跟君老公比..我家那個還有待加強啦!! XDDD 11/08 17:18
18F:推 brillante: 甜蜜耶~~而且從文中可知y大是正妹!XD 11/08 17:35
19F:推 fanttaa:這真是太~噁~心~了~~~ 11/08 18:18
20F:推 tiann:太~噁~心~了~ 11/09 02:29
21F:推 ethanol:這篇好閃@-@ 11/10 08:52
22F:→ phinphins:通姦罪成立沒有不能結婚啊@@ 11/10 10:50
那我真的不知道是從何得知的.....
看來唯一的方法還是把老公的GG切來煮湯好了!! XDDDD
※ 編輯: yvonna 來自: 61.216.115.198 (11/10 12:33)
23F:推 mova:真幸福哩^^ 11/11 08:28
24F:推 hairing:挖~~ 11/2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