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名簿的記事是簡易的
例如 什麼時候校戶 住所變更 出生申登等 不過用越久戶口名簿上登記的事就會越來越多
而且如果在此時變更什麼...例如離婚...就會在記事欄上
寫上離婚的登記日 同時把配偶欄用筆劃掉... 所以看到絕對知道
這個人離婚了...所以不要被發現 就是離婚後馬上用戶長的身分證跟印章
申請新的戶口名簿 這樣才不會洩底.....同時戶口名簿又變成最簡單的樣子
但是戶口謄本的記事是比較詳細的(可以申請個人以及全戶 只要在同一個戶籍
不管誰都可以申請全戶)
例如 本來住那邊 幾年幾月幾日住變 幾月幾日結婚 幾月幾日登記 幾月幾日離婚
幾月幾日換發身份證 幾年戶校 役別
像我個人戶籍謄本就列了三個我曾經的戶籍所在跟什麼時候跟先生結婚跟申登
還有什麼時候換發身份證
我兒子就列在那間醫院出生 什麼時候就出生登計
如果不想給別人看 就要在申辦的時候請戶政人員幫你省略(應該可以 不過我是沒有
請他用過....)
※ 編輯: zazazas 來自: 118.165.100.235 (03/27 14:09)
1F:→ pscnet:感謝感謝感謝^^... 03/27 14:16
2F:推 minnycat: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先生先自己獨立一個戶口,太太再遷進 03/27 15:18
3F:→ minnycat:去,這樣家人的那本就不會有太太的資料了 03/27 15:18
4F:推 Indoy:我有申請過記事省略,也可以只申請兩夫妻的簡易戶口謄本 03/27 15:36
5F:→ Indoy:不過我是覺得說清比較好,表示夫妻都已坦然面對這件事了 03/27 15:37
6F:→ Indoy:家人也比較不會擔心吧,如果表明已經想清楚也願意接受的話 03/2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