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2010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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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感想] 我和我先生的除夕夜與初二~~
時間Mon Feb 15 16:58:31 2010
我和我先生的除夕夜 是各自回自己的老家過除夕~~
初二 我先生也不用陪我回娘家~~
我依舊和我家人一起聊天 吃好吃的東西~~
他則和他家族一群人 到廟裡拜拜~~ 及到一些地方走走~~
至於我和他 會不時上ptt寫信留言~~
報告自己今天做了甚麼事~~ ^^
我覺得我遇到這樣明理的他 很幸福~~~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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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結女男平等的婚 聘金/餅錢與嫁妝應該都可以免了吧! 不需要了吧!
因為女人父母養女兒所得到的回饋 就像養兒子一般啊~~
1. 除夕夜回她老家陪她自己父母與家人 拜她家族祖先
2. 每月給她父母孝親費 3. 生出來的小孩 女男兩家族都拜
如此一來 生女兒和生男兒 有甚麼不同嗎? 有比較虧嗎? 虧在哪?
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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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i2010 來自: 115.81.228.88 (02/15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