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love
標題Re: [問題] 我不喜歡對方的媽媽
時間Sat May 17 12:16:37 2008
※ 引述《SHANOLINDA (shiningstar)》之銘言:
: 1. 我覺得和閃光有關係不代表想結婚. 為什麼我們認識不到半年她媽就覺得偶們想婚.
: 現在閃電結婚. 到時必當閃電離婚.
妳的推論有理~~
當男女兩人 連自己都養不起時 如何給對方愛?
如何將自己的愛與好東西與對方分享呢?
愛情是要互助與互惠 (一起出錢出力 一起分擔家事~~)
婚姻才不易變墳墓~~ 女人才不易人老珠黃~~
: 2. 我不喜歡她媽大家都說是古板的鄉巴佬. 我覺得要先唸書. 把實力培養好再工作.
: 不是急著工作.
: 說什麼有工作經驗薪水才好. 但是專業知識是比工作經驗難培養的.
: 不然設研究所. 或博士班的目的在那裡.
妳爸媽的話呢?
女人為何總是公婆長公婆短的呢? 那女人父母的話 擺第幾位???
我覺得 公婆的話 叫男人去聽就好了~~
倒是女人應該多聽她自己父母的話~~~
: 3. 很愛問偶們去那. 每次出門都問. 關她島事問個屁1. 很煩, 一直問.
: 而且她母親那種芋頭的白痴想法和偶差很多.
: 大家不想和公婆同住的理由......
: 而且很吵..........吵到我睡不著. 很想說分房. 不然睡眠品質嚴重會受影響.
: 我實在和難和那種思想傳統的鄉下人溝通.
妳不要有機會讓她問妳話咩~~~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多~~ 去他家總共五次不到~~~
平日或過年過節 也沒在講電話 更沒在送禮~~~
反正 就是各過各的啦~~~ 也是各自孝順啦~~~
他顧他爸媽 我顧我爸媽~~~ v( ̄︶ ̄)y
而且各方面男女平等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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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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