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claus (聖蛋老人)
看板lesbian
標題[心情] 我想,妳真的是我的靈魂伴侶
時間Sun Mar 30 02:25:59 2014
雖然,我不敢說我們之間有太多的起起伏伏、轟轟烈烈的故事
但我想,說出來也是可以構成一個還算上相的故事吧?
分手半年後,我們又在一起了。
希望這次不會再分開了,
我不想再離開妳了。
十六、七歲的那年,
我們一起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
命運把我們分在同一個班級。
第一次離開家到那麼遠的地方念書,
班上沒有一位我認識的人,
再加上我是比較慢熱的人,
實在不曉得怎麼和不認識的人說話。
那時候的妳,感覺滿外向的。
我一直記得,在第一天新生訓練自我介紹的時候,
妳不害羞地上台,告訴大家妳的名字,然後說著妳想要盡快認識每一個人。
的確,好像很快地,妳就和大家都混得很熟。
有點忘記什麼時候開始,我加入了妳們的團體裡面。
雖然我們學校不是純女校,但以男女比2:10來說,也算是一間偽女校的吧?!
女生小團體總是一起行動、一起訂便當、一起走去上課的教室、
一起...,做什麼事都一起。
在二年級的時候,班上的一位女生好像對我有意思。
其實,我是後知後覺的,直到被其他人提醒,我才意識到這件事。
但那時候,我很害怕這件事,所以當我告訴這個團體時,
一些人幫我想了方法,包括妳。我想就只是基於朋友幫朋友。
之後這位女生好像有了男朋友,直到現在一直維持在還不錯的朋友關係。
我當然也沒膽問那時候的事。
我和妳出現火花是在第一次去墾丁班遊的時候。
期中考後的午後,班上搭遊覽車前往墾丁。
在逛墾丁大街的那晚,我突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似乎有什麼化學變化在我們兩個之間正在發生。
開始對妳講話溫柔,做每件事第一個會想到妳。
在MSN流行的年代,登登登響不停。
然而,在這年,因為曖昧不明,
我們忽冷忽熱,好像在快要抓住的時候,卻又把彼此推得遠遠的。
果然和楊丞琳唱的「曖昧讓人受盡委屈...」一點都不假。
好不容易到第四年,告訴爸媽為了補習,讓我搬出家裡到學校附近租房子。
而我們之間,在我生日前夕,終於撥雲見日。
雖然心靈上已經在一起,但缺少口頭上的承諾。
相較我比較畏縮的個性,妳敢愛敢恨。
妳誘導(?)我到我們都希望的方向。
我真的忘記為什麼那天我們是睡在我室友的房間,而不是我自己的。
長達一年的曖昧期後,在一起的隔天,我們接吻了。
小心翼翼呵護這得來不易的感情,
此後,團體行動只剩下我們,兩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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