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看板jawawa
標題[問題] 夾娃娃機的法律問題
時間Mon Jan 14 16:49:58 2008
有些夾手錶和手機的店家夾到後
如果不想要是可以賣回給老闆換現金的
請問 這是不是違法的呢?
那跟夾到後再去賣給朋友或是上網拍賣有什麼不同
只是再賣回給老闆而己啊..不是嗎?麻煩有比較懂的人發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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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87.183
1F:→ s8905149:變向賭博~~! so... 01/14 16:59
2F:→ pojohn:那把手機手錶賣給其他人呢?也算是賭博嗎? 01/15 01:53
3F:→ pojohn:就像板上一堆人在出售娃娃一樣 01/15 01:53
4F:推 chinlinw:樓上......這樣怎麼會算是賭博啊...= = 01/15 12:34
5F:→ smalleyesjun:如果夾取物品的動力是向台主換取現金就是變相賭博 01/15 15:40
6F:→ smalleyesjun:如果是夾取物品來出售,則屬於一般的買賣行為 01/15 15:41
7F:→ smalleyesjun:上面提到的第一種情況是不能說的秘密 01/15 15:41
8F:→ smalleyesjun:第二種情況完全合法 01/15 15:42
9F:→ smalleyesjun:兩者就差在,是否跟台主有直接"現金"的"交易" 01/15 15:42
10F:→ smalleyesjun:因為選物販賣機屬於"娛樂"類,申請核發的"牌照"不同 01/15 15:43
11F:→ smalleyesjun:如果要做有現金交易的,可以另外申請牌照 01/15 15:44
12F:→ smalleyesjun:只是稅金差很多。。。 01/15 15:44
13F:推 windangel777:就好像你用十塊去賭,可能中一萬可能什麼都沒有 01/26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