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站內java
標題[公告] 版規修正
時間Fri Mar 10 16:09:01 2006
==站內信件==
再幾十秒的長考之後
(路人:幾十秒是有多長... (╯‵□′) ╯︵ ┴─┴ )
於是將發文標題的 [公告] 拿掉,改為 [站內]
並且將版規作了一點對應的修正
這幾天站規的改版內容,主要是加強 "站內信件" 的作者權益
如果作者基於種種考量,不希望文章轉信至站外
就可以依照「限制站內文」的格式發文
如果依照「限制站內文」的格式發文,然後又引言轉信出去
那就可以依法懲罰,水桶一周
對等的,如果欺騙大家是「限制站內文」
然後自己又把信轉出去,那也得接受同樣的懲罰
(不過這個相對寬鬆,漏洞很多就是了)
當然,有版友可能會覺得
這點小事情就得水桶一周,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關於這點,如果覺得不妥的版友可以提出意見
大家討論討論(雖然說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我 XD)
在此,我先說說我的想法...
我管理版面的想法,受到這篇的影響很大
(十八禁)
http://www.windmoonland.net/phorum5/read.php?21,50419
是的,一個色情網站的站規,不會看到什麼香辣美女圖啦
如果你不想上那個網站,可以到 legend.twbbs.org 這個 BBS 站
Copy_Text 版的第 79 篇
也簡單地說,就是「版主獨裁,作者最大」
依照 "作者最大" 的想法
如果原文作者表達他不想讓別站的人看到這些文字
那麼,身為版主,就應該以作者的權益為優先
當然,如果完全沒引言
那,就跟原文作者無關了
至於水桶一周,這個處罰是否太過嚴苛?
那我有提供另外一個懲罰辦法
就是 post 一篇值得 m 起來的文章(當然是要自己寫的啦)
這樣的懲罰方法,對看板是有好處的
看看我 m 的文章就知道
其實 m 起來的文章,跟技術深淺其實沒啥關係
至於 "版主獨裁" 這件事情嘛... 我是不方便說什麼啦... 囧>
只能說,覺得我管版不妥的人,儘管發言或是去申訴
我拿 PsMonkey 這個英文字來跟你保證
我不會搞一些湮滅 or 偽造證據的低劣把戲
(推文消失不算阿... 因為本來就不能推文 \囧/)
好了,大概就是這樣子了...
最後,推廣期間,免費招收五位會... 不對不對
是不小心將標題為「[站內]」文的文章轉信出去
在一個禮拜的推廣期間,是免被懲罰的
就這樣啦...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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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長論鮮窒礙 網站:
http://www.psmonkey.idv.tw
眾目睽睽無心顫 個人版:telnet://legend.twbbs.org
煢居少聊常人事
殺頭容易告白難 歡迎參觀 Java 版(@ptt.cc)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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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