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en543 (何許人)
看板image
標題[問題] 關於學校發明賽要參賽者填讓與書
時間Wed Apr 13 00:30:51 2011
如題 我是某所國立大學的學生
偶然看到學校居然舉辦發明賽這種東西
自己就覺得很有興趣
但是
在參賽報名資料裡
有一份叫做讓與書的東西
內容大概如下
『茲 同意將參與「2011國立00大學創意發明競賽」之創作
「參賽作品名稱:
」
所得之一切智慧財產權讓與由國立00大學為所有權人,並同意其後續商業化行為及相關
運用,特立此書以資證明。』
請問這樣比完賽之後 是不是代表不能自己申請專利了呢
(假如作品真的有達到可申請專利的品質)
自己對法律方面的東西不是很懂
不知道是不是本來就應該要簽還是怎樣的
希望有人來幫我解答^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89.108
1F:推 online0801:以前我想報名的時候,看到這一段也是直接不報了,哈哈 04/13 01:13
2F:→ TheRock:學校也搞這種吃乾抹淨的勾當,真不像話。哪間學校這麼賤? 04/13 16:55
3F:→ alien543:所以真的代表自己不能用了嗎 學校可以這樣嗎? 04/13 22:55
4F:推 online0801:老實說這我不清楚,但我當初一看到就不報名了XD 04/13 23:52
5F:→ s9006028:很多作文比賽也是如此 用低廉稿費(獎金)去賺別人的創意 04/14 02:22
6F:→ markin:就是說作品中"萬一"出現高獲利的創意 也會直接被學校拿去 04/14 21:25
7F:→ markin:真正的發想人了不起喝點湯水而已 04/14 21:25
8F:推 gn02525415:NCYU?? 04/19 01:32
9F:→ gn02525415:如果是NCYU的你可以不要參加了...很爛 04/19 01:33
10F:→ gn02525415:原本說好獎金是5萬塊共金銀銅3獎項 04/19 01:33
11F:→ gn02525415:後來評審的時候突然改成金獎1萬其餘$分配到11個獎項 04/19 01:35
12F:→ gn02525415:然後產品的所有權屬學校 學生為創作人(擁有產品的40%) 04/19 01:36
13F:→ gn02525415:別浪費你的時間了.....真的 04/19 01:37
14F:→ alien543:樓上大大有參加過嗎 那個11個獎項是哪來的?? 04/19 22:16
15F:推 gn02525415:原本只有三個獎 金獎5萬 後來臨時開會改成三金三銀三銅 04/21 18:59
16F:→ gn02525415:總獎金沒增加 直接分到所有獎項....... 04/21 19:00
17F:→ gn02525415:簡單的說就是原本說好5萬買你的智慧財產 然後比到一半 04/21 19:02
18F:→ gn02525415:跟你說剩一萬.......而且老實說..... 04/21 19:02
19F:→ gn02525415:那次的比賽一堆食科的參加 根本就是食神大賽... 04/21 19:03
20F:→ gn02525415:(那次還有入圍獎) 04/21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