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k (死哇~)
看板iPod
標題[iPod] 使用撿到的iPod
時間Thu Apr 12 02:53:40 2012
小弟的爸爸在開計程車
去年他在車上撿到一隻iPod (沒有鏡頭,應該是三代)
他第一時間就送去警廣失物招領
後來半年過去了~似乎一直沒人認領~
所以上週警廣就通知我爸去把iPod領回
請問這樣我們可以合法的使用這隻iPod嗎?
不確定是否iPod有唯一的ID
而在哪一天主人找上門而被告@@"
附上警廣所寫的敘訴如下:
請失主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親洽警廣總台辦理領回手續,逾6個月依民法規定發還拾得人,聯
絡電話(02)23888099#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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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07.97
1F:→ jric:進app store看一下帳號,寄信到信箱問看看?? 04/12 04:00
2F:→ jric:如果你是自己想用的話... 應該是合法的吧= =" 04/12 04:00
3F:推 AlmaMater:半年沒充電 電池應該也快掛了吧 04/12 04:38
4F:→ mp607:合法阿 又沒人來領 04/12 08:20
5F:→ assidiot:請翻閱民法807 賺到一隻ipod囉 04/12 08:27
6F:→ joe931:半年沒人領算合法的摟! 恭喜^^ 04/12 09:31
7F:推 mycoeba:算好心有好報吧~ 04/12 18:46
8F:推 catchid:好人推! 04/12 23:15
9F:推 surot:好人再推一個! 04/13 21:53
10F:推 IRyan:去翻閱一下版上半年前看有沒有人掉iPod…XDDD 04/14 02:13
11F:推 leonzerg2000:說不定是故意弄丟再跟家人盧說要買四代的... 04/14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