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ily (SkyLine)
看板hypermall
標題[公告] ql5069 水桶解除
時間Fri Jan 1 18:25:07 2016
原違規ID:ql5069
原違反事項:新板規-1
原罰則:水桶7日
解除原因:
新版規未明確指出推文不可發表政治性推文,故解水桶除。
在此也向ql5069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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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87.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ypermall/M.1451643910.A.CBD.html
1F:推 ILOVEWAVE: 推版主 01/01 18:25
2F:→ ql5069: 何謂"政治性",既有板規也未明確定義包含要件 01/01 19:00
3F:→ ql5069: 更何況,請問本人"政治"影射了什麼?評論了什麼? 01/01 19:09
4F:→ ql5069: 我針對了誰提出"個人評論"? 01/01 19:09
5F:→ shyily: 所以你是發表針對"asin404"的評論嗎? 01/01 19:41
6F:→ shyily: "怎不出來嘴?" 這句我覺得已經構成挑釁的言語 01/01 19:46
7F:→ ql5069: 我原文是"怎麼不出來說",你這邊也損害本人名譽 01/01 19:57
8F:→ ql5069: 鑒於您同時於二篇文章之推文損害本人名譽 01/01 19:57
9F:→ ql5069: 請您獨立發一篇文向我致歉 01/01 19:57
10F:→ ql5069: 若您未於24小時內獨立發一篇文章向本人鄭重致歉 01/01 20:08
11F:→ ql5069: 我將至組務版申訴,另保留法律追訴權。 01/01 20:08
12F:推 cloudstr: 快去告快去告 還有追訴期內愛怎麼告都行 不用保留 01/01 20:22
13F:→ ql5069: 那是寫給shyily看的,若他24小時後未向我道歉 01/01 20:26
14F:→ ql5069: 我自然會採取後續動作,不需要你教 01/01 20:26
15F:推 cloudstr: 所以我說快去告啊 我贊助100p幣請律師 01/01 20:27
16F:→ ql5069: 你請得到快去請阿,等你站內信通知我哪家律師事務所 01/01 20:28
17F:→ shyily: 本人就"怎不出來嘴?" 屬個人筆誤 向"ql5069"致歉 01/01 20:28
18F:→ ql5069: 我不是說除了獨立發表的致歉文,本人一概不接受嗎 01/01 20:29
19F:→ shyily: 您要向法院提出告訴是您的權益,我不會單獨發道歉文 01/01 20:30
20F:→ ql5069: 你那敷衍道歉推文,也隻字未提損害本人名譽部分 01/01 20:30
21F:推 holybebe: (哈欠).. 01/01 20:46
22F:推 Yooooooo: 法律追溯拳,呵呵 01/01 20:48
※ ql5069:轉錄至看板 L_ShoppingMa 01/01 20:53
23F:推 hola5566: 估了一下蠻有趣的 吵架堅持要盧到底的高手 01/01 21:55
24F:推 bseiqwkbk: 這樣就損害名譽?你認真的? 01/01 22:13
25F:推 bseiqwkbk: 我是沒見過罰單開錯要登報道歉的啦 01/01 22:19
26F:→ ql5069: 56帳號有資格在這說嘴? 01/01 22:58
27F:→ ql5069: 我要他道歉的部分是捏造證據,看完再來講 01/01 22:59
28F:→ ql5069: 連我的點都沒搞清楚,你認真的? 01/01 23:00
29F:推 nadoka: 哈哈哈 板主準備收不起訴通知書吧 也有可能半年後啥都沒 01/01 23:26
30F:推 ZakuSIN: 會寫狀紙嗎? 不會的話 記得要付錢給律師寫喔 01/01 23:56
31F:推 ZakuSIN: 不然跑警局做筆錄還要移送 這時間蠻久的 01/02 00:02
32F:推 kamichu: 如果因為市政的關係,跟賣場有關,這樣討論也算是政治問 01/02 00:03
33F:→ kamichu: 題嗎?或者食安問題牽扯到政治人物呢?希望能有比較寬限 01/02 00:03
34F:→ kamichu: 的標準,畢竟也是有關聯才會扯到,至於因為這樣被誤砍的 01/02 00:03
35F:→ kamichu: 人也希望多諒解版務管理問題,新年快樂 01/02 00:03
36F:推 ZakuSIN: 不過這說實在的 講了一大堆 版主也有相應的道歉推文 01/02 00:06
37F:→ ZakuSIN: 要檢察官起訴真的挺難的 01/02 00:06
38F:→ kamichu: 被砍的人當然會這樣感覺,但管理版本來就不簡單,告退一 01/02 00:08
39F:→ kamichu: 步不是很好嗎? 01/02 00:08
40F:推 vinmo: q板友有事嗎?有夠無聊 01/02 00:13
41F:推 hola5566: 笑死XD一堆人酸竟然只能回56帳號這點 吵架功力就這樣喔 01/02 01:03
42F:→ beasherlock: 法律沒有追訴權…只有告訴權 01/02 01:05
43F:→ justo180: 雖說是"筆誤",但把"不出來說"說成"不出來嘴",其實也給 01/02 01:18
44F:→ justo180: 人挑釁的感覺... 01/02 01:18
45F:→ justo180: 若原文是"不出來嘴",比"不出來說"挑釁十倍吧 01/02 01:19
46F:→ blast1: 某q別嘴快去告,結果記得回給大家看唷啾咪~* 01/02 01:28
47F:→ shyily: 請板友不要觸犯板規,此案已經交由組務處理。 01/02 01:42
48F:推 aoc915142: 2016新年快樂 01/02 10:00
49F:→ Decill: 不論輸贏 看那講話語氣跟嘴臉大概也知道誰誰是怎樣的人吧 01/02 11:54
50F:→ Decill: 標準的逞了口舌之快 輸了滿片江山 01/02 11:55
51F:→ ql5069: 反正一堆人看"版主"就先沒骨頭跪下來抱大腿了 01/02 12:13
52F:→ ql5069: 管他不當引用板規,惡意曲解語意還是捏造證據 01/02 12:14
53F:→ ql5069: 只要是版主,放的屁都是香的 01/02 12:14
54F:→ ql5069: 說實在無不無聊某人沒資格評論吧,你這麼偉大? 01/02 12:16
55F:→ ql5069: 某聯合大學學歷很好啦,我吵不贏你,啾咪 01/02 12:16
56F:→ ql5069: 阿推文不是有人在那說"嘴",為嘲諷性言論 01/02 12:19
57F:→ ql5069: 這時候怎麼就只看到板主出來溫情喊話 01/02 12:19
58F:→ ql5069: 不是很愛判板規3-2?好棒棒??? 01/02 12:19
59F:推 leehc: 跪求懶人包 01/03 13:33
60F:→ nadoka: 懶人包:板規不嚴謹→得理不饒人→抓到小辮子→想要告死你 01/03 14:41
61F:→ korsg: 厄 所以哪時候要開告? 01/03 22:40
62F:→ testo: 用含糊疏漏的板規桶人 01/04 04:53
63F:→ testo: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01/04 04:53
64F:→ testo: 板規還自己定的咧 01/04 04:53
65F:→ testo: 板主不要被顢頇昏聵的酸酸們寵壞了 01/04 04:54
66F:→ testo: 會害死你的 01/04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