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50847 (YA)
看板humanity
標題[煩惱] 委員會問題
時間Mon Sep 12 05:34:40 2011
正常的委員會
不管人數多少
要通過或是否決議案都是要一半以上才成立
現在問題來了
我現在這個委員會
總共有五個人
裡面的草案是說
如果一個人不同意
議案都不能通過
理由是
才五個人
如果要不同意法案的話
要三個人
這樣幾乎裡面的人要不同意
法案才能不通過
這樣比例太高了
由於這樣
我想要修改這個部分內容
但是我提出的理由
只能以
"正常"來講要過半數不同意才算是不同意
這個理由反駁
有人有更好的解釋方式
來說明這段話嗎??
不知道要怎麼表達
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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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84.143
1F:推 ALegmontnick:要把委員共識制改成多數決實在是太難了.犯眾怒喔 09/12 13:54
2F:推 willike:推犯眾怒 處理的不好可能會被委員會成員排擠 09/12 17:20
3F:→ s9006028:其實沒有說哪一種才叫正常XD 各有優缺點 09/12 23:46
4F:→ s9006028:多數決是服從多數, 議事進行方式較強硬快速 09/12 23:48
5F:→ s9006028:共識決是尊重少數, 如果沒共識就會拖延議程, 但可避免多 09/12 23:49
6F:→ s9006028:數暴力 09/12 23:49
7F:→ s9006028:先看你委員會的目的是什麼吧? 去google多數決的優點看看 09/12 23:52
8F:→ a50847:現在我們還是在討論階段 所以想要 09/13 00:54
9F:→ a50847:更改決議方式 09/13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