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E (找賤是美德)
看板humanity
標題Re: [人群] 就算改變 也繼續被討厭
時間Tue Mar 22 21:14:56 2011
無論原PO是否畢業
幾個方法:
1. 把他的照片,姓名,各種資料,以及他的"事蹟"做成懶人包丟網上
最好丟到八卦板那種地方
2. 他的事蹟盡量越聳動越好
3. 最好眾多真的東西加一些假的,比方說他做援交或幹麻,讓他身敗名裂
4. 盡量能廣泛傳播,讓全台灣都知道,讓他逃都逃不掉
5. 剩下讓他自己看著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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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26.163
1F:推 sophiacccc:千萬別做這種事! 這是不正確的,會損害到自己 03/22 23:42
2F:→ sophiacccc:這樣做人太不厚道了 03/22 23:42
因為以前就是被別人這樣做過(而且相當成功)所以才會發這篇
不過要完成以上這些確實前提還是自己要有點本事啦
可是如果講到厚不厚道?我覺得這點很有趣
因為如果對方處心積慮想要找我麻煩,我需要對他厚道嗎?
不過不管怎樣大家還是看看就好,嗯
3F:→ MiyazakiMiho:加假的事蹟到時候被反咬一口呢= =? 03/23 12:16
所以基本上這一點多少還需要有點根據
或是用臆測的方式引導讀者怎麼看
甚至可以更絕一點--"自己製造"
以前曾經被別人這樣做過所以心理有感觸
4F:→ mesit:我覺得你心理已經有點扭曲了...我也被害過~也沒像你這樣 03/23 19:57
5F:推 nalthax:會被告喔 03/23 20:49
6F:→ kaldor:網路上一堆不理性愛看熱鬧的網友只憑單方面所述的來評斷 03/24 22:28
7F:→ kaldor:被害人的一切作為 並用被害人無方式反駁的輿論攻擊 才是真 03/24 22:33
8F:→ kaldor:正的可怕!會做這種害人的事的人通常人格也是有問題的! 03/24 22:37
9F:→ kaldor:只是大家都是嗜血的 只要話題 卻沒想過PO文的人也許是精神 03/24 22:50
10F:→ kaldor:異常或行為放蕩 被害人才是真正的好人 卻因為這件事 讓被害 03/24 22:53
11F:→ kaldor:人一生大受影響 沒有任何希望 逐漸變成別人口中說的人 行 03/24 23:00
12F:→ kaldor:屍走肉的苟活於世 甚而自殺 可怕的網路愚民是最大的幫兇! 03/24 23:04
你說中了
你說到這種事的嚴重性了
可是沒有人了解
不會有人覺得會做這種事的自己有問題
甚至做出更嚴重或者無限上剛的事情
也是抱持一種「又不是全然都他錯」的態度去放任
既然這樣就將錯就錯吧
其實話說回來我這篇就某些方面也是自己的發洩吧……
※ 編輯: AnonyME 來自: 114.38.109.178 (03/24 23:29)
13F:推 SophiaChen:你可以去找政府機關告他們,或找律師,正義還是需要伸 03/24 23:35
14F:→ SophiaChen:張的,千萬別因這件事情傷心而心態扭曲去傷害下一個人 03/24 23:36
15F:→ SophiaChen:如此會變成一個惡性循環。我覺得以前害原PO的人真下流! 03/24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