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moon (lamon)
看板graduate
標題Re: [問題] 明明不唸的卻還是重複報到的人之心態??
時間Sat May 6 00:36:30 2006
1F:推 pex2004:推 @.@ 05/05 23:44
2F:推 littlest:ㄟ...重複報到應該是不違規吧?是甄試跟考試不可重複 05/05 23:47
3F:推 MarsZ:洪逸老師有過"不可逆理論" 有些東西是做了就不能反悔 05/05 23:56
4F:→ MarsZ:做了還可以反悔的事情 大部分的人當然都會先做再說 05/05 23:57
5F:→ MarsZ:備取生也要體諒正取生的考量 我也是有備有正 05/05 23:57
6F:→ MarsZ:如果只是純粹想折磨備取生的那種 就幹死他吧 = =+ 05/05 23:58
7F:→ MarsZ:其實這就跟報名的心態是一樣 不知道要不要考 先報再說 05/05 23:59
8F:推 emmashine:當然沒違反校規!要註冊才有學籍,你嘛咖拜託耶~ 05/06 00:00
9F:→ MarsZ:報了可以不考 不報就不能考了 05/06 00:00
10F:→ emmashine:假如照你這樣說,他 05/06 00:00
11F:→ emmashine:他研究所已經報到了,但別忘了他大學還未畢業. 05/06 00:01
12F:→ emmashine:那不就同時有研究所和大學的學籍了嘛? 05/06 00:01
13F:→ emmashine:那不代表他要被研究所和大學同時開除了嘛? 05/06 00:02
14F:→ emmashine: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你還不懂嘛? 05/06 00:02
15F:推 littlest:重複報道不違法.是重複註冊才違法 05/06 00:04
關於重複報到違不違法 我不清楚
小弟是清大正取生(無意閃)
報到要附切結書:裡面是沒有提到不能重覆報到
小弟理解此切結書的用意是簽了你願意繳交畢業證書給這間學校
如果不願意應當要放棄
否則就是否認了自己白紙黑字寫下的承諾
即便是沒有相應的處罰,此事雖不關規定條文但關乎個人人格問題
而交大的切結書內有這麼一段話 :
若逾期仍未補繳,或
本人至其他學校或系所報到,
本人瞭解交通大學將以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處理,本人無異議。
則算明文規定
至於其他學校有沒有切結書小弟沒有考也沒有查不清楚
但若有切結書,除非學校校方工作人員承認報到兩個所是允許的
否則小弟認為只是在鑽法律或者文字漏洞吧了
我認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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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92.98
16F:推 yaoj:即使對不起自己 仍舊沒有對不起別人啊 05/06 00:38
17F:推 double0105:我不是要戰只是單純想說各校的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05/06 00:38
18F:推 yuyao:印象中莊老師有說大學法有保障學生重複報到不知是不是我記錯 05/06 00:39
19F:推 sam111047:當然有呀 不過罰不罰就看個人了 05/06 00:39
20F:→ double0105:我想應該沒法律效力所以那些規定比較偏向形式上的提醒뼠 05/06 00:40
21F:推 wangyuwei:喔 厲害 05/06 00:41
22F:→ double0105:如果他沒有法律效力...那就會依大學法的規定來處理吧! 05/06 00:41
23F:推 sam111047:切結書是一定有法律效力的 至於和大學法有無抵觸 05/06 00:42
24F:→ sam111047:就要打官司請法官判決了 今天教育部就輸了一場學力官司 05/06 00:43
25F:推 double0105:那可能真的要打官司吧!因為切結書的法律效力還需要判斷 05/06 00:47
27F:→ double0105:切結書的效力有多大!大到什麼程度可能要由公正第三者來 05/06 00:48
28F:→ double0105:判斷吧!^^" 05/06 00:49
29F:推 double0105:只是回到正題...重複報到這種事情也是年年吵.... 05/06 00:51
30F:→ double0105:我想很少人是那種故意去站著毛坑吧!往往都是不得已... 05/06 00:51
31F:推 double0105:只能說盡量以"道德勸說"來呼籲前面的人吧! 05/06 00:54
32F:推 ianlin45:我只能說不能期待人人都是善人... 耐心等待吧(我也是) 05/0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