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oLivia (吐司布丁娘)
標題Fw: 您好,這是臺北市環保局傳來的訊息
時間Wed Dec 7 02:12:47 2011
※ [本文轉錄自 aoLivia 信箱]
作者: anti5566 (^^)
標題: 您好,這是臺北市環保局傳來的訊息
時間: Tue Dec 6 17:27:48 2011
您好,這是臺北市環保局傳來的訊息
臺北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市民丟棄一般垃圾,必須使用「臺北市專用垃圾袋」
,而專用垃圾袋依照「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之規定,
未與本局簽約者,不得有販售等行為,本局於93年11月3日曾函請各大拍賣網站,
惠予協助禁止賣家於網路違法販售或交換臺北市專用垃圾袋或專用垃圾袋抵價券。
現本局於 貴網站發現1則訊息,
分別為交易「臺北市專用垃圾袋」及「臺北市專用垃圾袋抵用券」,
因無法與該會員以電話取得聯繫,敬請 貴站惠予刪除,並請回信本局告知處理情形。
該張貼者之資料如下:
8943 8/25 titipp □ [贈送] 送出
臺北市環保局
聯絡方式:02-27287301 承辦人:張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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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4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oLivia (123.195.59.238), 時間: 12/07/2011 02:12:47
1F:→ sysrq:不得販賣與交換, 那贈送不行唷??? 12/07 02:15
2F:→ ada0306:對啊,贈送應該可以吧,只要不買賣跟交換就好 12/07 02:22
3F:→ yaaaa:連贈送也不行,真的好嚴格!! 12/07 02:29
4F:→ markto:會賺不到受贈者的錢咩!不就跟錄音檔不能送同學一樣道理嗎? 12/07 02:46
5F:推 aya0813:又沒有販賣與交換= = 12/07 03:14
6F:推 asolitary:是因為發文者會賺p幣~所以不能贈送嗎XDD 12/07 03:23
7F:→ sam352306:好大的官威阿 貴市府又缺錢了是嗎 12/07 03:46
8F:推 HondaNSR:贈送沒差 相信我.....市府是以為是販賣.. 12/07 04:03
9F:推 endlesssad:沒有人要推這環保局的人的帳號也真是太鄉民的嗎? 12/07 07:01
10F:→ gabril:好市長知道他的下屬...? 12/07 08:26
11F:噓 HarryCHIT:帳號那麼鄉民,不知道GIVE版嗎?看完版規再來…送客 12/07 09:02
12F:→ HarryCHIT:下次會不會有"因為屬交易行為,要依法課稅…"OTz 12/07 09:07
13F:推 wfireworks:那我們社區會買垃圾袋發給我們 不也違法了?? 12/07 09:27
14F:推 chi47:他是不是搞不清楚贈送的意思阿...這種官員實在無言 12/07 10:03
15F:→ bboy5j:哪來的交易行為,腦袋裝**嗎? 12/07 10:42
16F:→ smena:記得送的話好像是要"未拆封"才行 剛看原文是以拆封的 12/07 11:09
17F:→ smena:有誤請指證@@ 12/07 11:09
18F:→ smena: 正 已 12/07 11:11
19F:→ mdglayjiro:未拆封才能送也太.... 12/07 11:12
20F:→ smena:好像是怕有仿的吧 我再去查一下資料... 12/07 11:14
21F:噓 gcobc37695:五六必噓 12/07 14:58
22F:→ kevinl:送也是交易的一種 所以也不能在網路上送酒與煙 12/07 20:13
23F:噓 HondaNSR:他有給電話 大家打過去靠杯即可 12/07 22:23
24F:→ HondaNSR:且這應該有瑕疵吧,打行政訴訟練練身體囉 12/07 22:23
25F:噓 russ0502:請隨信附上交易的定義好嗎? 12/07 22:56
26F:→ ada0306:不能送酒與煙是因為無法證明索取者年齡才禁止 12/08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