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um (第一次的......)
看板give
標題[公告] 麻煩板上郵資詐騙者進來看看
時間Wed Sep 9 00:13:51 2009
首先先借用一下DosTaLiCa找尋的詐騙者的相同ID位置
分別是
allintrue
http://ppt.cc/Q-6R 連絡電話相同
elegantsugar
http://ppt.cc/THcQ
無名 perfect19
allintrue=partynight IP相同
在我與aL板大共同討論之後
覺得此事已經有牽扯法律而且也已經觸犯了蓄意詐欺等罪名
不過在之後有收到對方的來信表明會歸還索取的郵資
只是目前的話似乎還有更多受害者還沒有出面指認
此篇文章的目的是想詢問被詐騙的受害板友們
是否覺得
此種行為應該將之提出告訴
抑或
請對方將多獲贈的郵資一一全數歸還呢?
煩請有受到郵資詐騙的板友們請於此篇文章中煩以
推文告之 謝謝
若要予以提出告訴的話也請大家提出有力的證據 謝謝
希望在aL板大多公布出來的
版規20與
版規21的新增規定之後
將不會再有此種
竊取郵資變相賺錢的不法途徑產生
若有關於提告諸多等等問題的話
可參照aL板大在板上PO的
提告、報案方法流程(作者CrazyMarc)即可
By Album
--
心很
小的時候,
世界就變得很
小,
小的看不起一片美麗的樹葉。
心很
亂的時候,
路就變得很
多,
我們都是這樣走失的.....
寧可因夢想而忙碌 不要因忙碌而失去夢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6.80
1F:→ Album:煩請推文告之欲將之提告抑或將郵資全數歸還 謝謝 09/09 00:14
2F:推 imruru79:我覺得郵資要歸還外也要提告!!受害者不只一個人 09/09 00:27
3F:→ imruru79:這種事不能姑息 太差勁了這種行為!!! 09/09 00:28
4F:推 danqing:歸還之後好像就告不太成了吧? 09/09 00:34
5F:推 ohhahahaha:真的很差勁 這本來就是不對阿!!轉165可以凍結她帳戶嗎? 09/09 00:39
6F:推 sunshine8:賺郵資就算了,還能原諒..但是送的東西跟內文不符合 09/09 00:50
7F:→ sunshine8:擺明了就是要騙人.....還不是第一次 09/09 00:51
8F:→ TonyAnkh:是不是可以「報警」,凍結戶頭吧? 09/09 01:03
9F:推 aoLivia:應該是可以 之前合購版就發生過主購沒接到電話 09/09 01:15
10F:推 aoLivia:團員打165被凍結 165似乎是先凍結起來再說的樣子 09/09 01:15
11F:推 qq5537:累犯還讓他得過且過的話 或許以後又會另起ID胡作非為 09/09 02:08
12F:→ sougly:初犯可以原諒 累犯原諒的話 心態會變成"大不了換別的地方" 09/09 05:59
13F:→ sougly:"下次騙的時候要更加小心點" 原因就是沒受到教訓... 09/09 06:00
14F:→ sougly:而且還是讀法律系的.. 更加不可原諒 09/09 06:01
15F:推 purifywang:文具板詐騙案主謀也是多年前就有犯案紀錄 也是還錢了事 09/09 08:51
16F:→ purifywang:在幾年後(今年)捲土重來 騙了十幾萬~~此風不可長 不要 09/09 08:52
17F:→ purifywang:因為一念之仁 姑息犯罪 09/09 08:52
18F:推 musics:這種歸還郵資就沒事,很像很划算喔! 09/09 09:33
19F:→ musics:那以後大家都來騙錢,抓到歸還就沒事 09/09 09:34
20F:→ musics:沒抓到,就可以大賺一比。就算抓到,反正也不會損失什麼... 09/09 09:35
21F:推 anigi33:被詐騙者提供帳號歸還 有資料落入他手裡會無會被反擊啊? 09/09 09:54
22F:推 anigi33:可以請板主這邊置底或怎樣嗎?我想看處理進度找這篇找好久 09/09 10:39
23F:→ bjork1m:對犯罪者千萬別"姑息養奸" 09/09 10:55
24F:推 florame:不要姑息養奸+1 畢竟是累犯了 如果不是因為這次資料都被 09/09 13:04
25F:→ florame:找出來 他根本就還是刪文+不回應 09/09 13:05
26F:推 kuoshin:我有寫信請他歸還郵資,一開始口氣是打死不認,後來好像 09/09 13:26
27F:→ kuoshin:發現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後,就改口說可以退錢,但要給他帳號 09/09 13:26
28F:→ kuoshin:我還沒笨到那麼嚴重><我只說請他用"掛號"寄還 09/09 13:27
29F:→ kuoshin:對了~最後一封信他還狡辯說是他朋友借他的ID用的,真是... 09/09 13:29
30F:→ kuoshin:法律人的臉都被他丟光了啦! 09/09 13:30
31F:推 durian0816:還錢吧 這種黑心錢他也想收 09/09 14:02
32F:→ durian0816:順便來跟大家道個歉再說 09/09 14:02
33F:推 lilacrice:剛剛寫信給allintrue,也是說是借朋友ID~ 09/09 15:46
34F:→ sougly:事件第一天allintrue當晚就把以前po的感謝文刪掉了 借id? 09/09 16:19
35F:→ sougly:看借誰 到時候再跟法官講阿 真的是借人id 法官也會還你清白 09/09 16:20
36F:推 imruru79:par那位大大說今天要匯錢還我了耶 那該怎麼辦? 09/09 16:34
37F:→ musics:大家真的想說 拿回那幾十塊 就算了嗎? 09/09 16:47
38F:→ musics:錢是小錢,重點是她的態度,連出來道歉都沒有 09/09 16:47
39F:→ musics:一點都不為自己的行為公開道歉,還想私下了事 09/09 16:48
40F:推 aoLivia:打165先 09/09 17:13
41F:→ sougly:我想應該是沒人帶頭 可以轉到pttlifelaw看有沒有大大肯協助 09/09 17:44
42F:→ booksale:看來是不少人打算拿回幾十元就了事 09/09 17:59
43F:推 imruru79:我沒有要拿錢了事!!!在大家沒抱怨文時 他就打算還我錢 09/09 19:07
44F:→ imruru79:但是最近大家都想沒打算拿錢了事 09/09 19:08
45F:→ imruru79:而他也承諾今天要匯錢給我了 我沒打算拿錢了事 09/09 19:08
46F:→ imruru79:只是如果他真的匯進來的話還有辦法告他嗎 我的意思是這樣 09/09 19:09
47F:推 j86227:受害者之一,是累犯就不該原諒!!!我有保留當初的信件 09/09 19:16
48F:→ j86227:和他寄來的東西,還有ATM轉帳明細,希望有人能提出法律途徑 09/09 19:17
49F:→ j86227:我要他還我錢,也要他得到教訓ˋˊ!! 09/09 19:20
50F:推 yamagoku:希望受害者至少先去警局報案!!給這種人教訓!! 09/09 19:22
51F:推 musics:給 imruru大: 他寄給你的內容跟他po的不符 算詐欺吧? 09/09 19:26
52F:→ musics:而且他要還你的錢 不是扣掉郵資的部份 09/09 19:26
53F:→ musics:而是還給你全額 加上 銀行收的手續費 09/09 19:27
54F:→ musics:如果他要求說他有寄東西給你 那就還給她 再請他多轉郵資 09/09 19:28
55F:→ musics:畢竟她是欺騙 沒有資格讓受害人吸收郵資+手續費 09/09 19:29
56F:→ sougly:我猜這次又會不了了之 然後下次又有人po文抱怨 09/09 19:30
57F:→ sougly:說真的 如果嫌打官司麻煩的話 可以找個人當代表打集體訴訟 09/09 19:32
58F:→ sougly:相關法律問題也可以到pttlifelaw板詢問 或者一個人不 09/09 19:34
59F:→ sougly:敢或不知道要怎麼去警局報案的話 可以找鄰近地區的板友一 09/09 19:34
60F:→ sougly:起去 一來壯膽 二來人多警方也比較不會亂搞 09/09 19:35
61F:→ latte777:去報案順便叫蘋果日報的記者,就不可能被警方漠視。 09/09 20:12
62F:推 sshow:我從一開始就收到她說她是用朋友的id,今天我收到她退還的郵 09/09 21:36
63F:→ sshow:資了,可是我覺得這不是退還郵資的問題,這本來就是應該的 09/09 21:37
64F:→ sshow:而是動機問題,還我們郵資不能否定他詐騙的動機吧 09/09 21:37
65F:→ sshow:不然大家怎麼都那麼剛好收到貼著5塊或10塊郵票的牛皮紙袋 09/09 21:38
66F:→ sshow:不過我黑的是partynight,但他們ip都是一樣位置的,應是同一人 09/09 21:38
67F:推 musics:樓上她有退完你匯給她的全部嗎+手續費? 09/09 21:41
68F:→ sougly:要告的請把握時間 等他把錢退還後 就告不成了 09/09 21:43
69F:推 qq5537:真的呼籲大家不要怕事或怕麻煩 不然他一定捲土從來 09/09 22:01
70F:→ qq5537:受害者要求退款態度還那麼差 還要別人主動跟他聯絡 有夠x 09/09 22:02
71F:→ sougly:沒人跳出來帶頭號召的話 這次一樣會不了了之 她也是看板 09/09 22:05
72F:→ sougly:上討論不多 所以也沒在怕的 09/09 22:05
73F:推 novelfly:希望報案 感覺她完全沒有悔意 只想蒙混過關了事 09/09 22:10
74F:推 sshow:mu大,我們是郵局互轉的,所以沒有手續費的問題 09/10 01:35
75F:→ sshow:只是我不覺得這是退手續費就可以了事的,因為他詐騙的意圖很 09/10 01:36
76F:→ sshow:明顯,法律不是講求的是動機嗎?這算是意圖吧?現在最大的問題 09/10 01:37
77F:→ sshow:是要如何告,我們一般人不會遇到這種情況也不知從何下手 09/10 01:37
78F:→ sshow:還有版友之前所說的網路警察是什麼丫?? 09/10 01:38
79F:推 imruru79:他似乎已經匯錢給我了 我剛剛去刷過我的卡多了95 09/10 02:03
80F:→ imruru79:所以有什麼辦法能告他阿!!! 我也只是個學生什麼都不懂 09/10 02:04
81F:→ imruru79:而且請別砲轟我想拿錢了事!! 在大家沒這麼熱烈的時候 09/10 02:05
82F:→ imruru79:我唯一可以補償的就是拿回錢!!!所以帳戶很早就給他了!!! 09/10 02:06
83F:推 Athletics:不要姑息養奸!!! 09/10 02:53
84F:→ latte777:建議資料拿一拿,直接走趟警局。這很難嗎?! 09/10 07:44
85F:推 purifywang:還是可以告阿 為啥不能告的 他還錢是在犯行曝光好幾天 09/10 08:10
86F:→ purifywang:後 詐騙累犯了耶~ 09/10 08:11
87F:→ purifywang:今天水果日報有把helpbuy板的詐騙案登出來 他板能 give 09/10 08:12
88F:→ purifywang:板為何不能~ 09/10 08:13
89F:推 musics:請問版主,可以轉生活法律板嗎?? 09/10 08:59
90F:推 aoLivia:請 09/10 09:39
91F:推 aoLivia:上次就登過了 大概只有兩三行吧 09/10 09:40
92F:推 aoLivia:再燒錄光碟事件的時候 09/10 09:40
93F:推 aoLivia:記者大概覺得金額太小 不屑一顧 09/10 09:41
94F:推 cookiebar:不要臉的人 死死算了 09/10 09:42
95F:→ sougly:不屑一顧的是蘋果的嗎 09/10 09:47
96F:→ sougly:轉到八卦人肉搜索後記者就會報了= = 09/10 09:51
※ musics: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9/10 11:18
97F:推 kiki1257:我算是很早就發文的人,我的感覺,也是很不爽,因為 09/10 14:20
98F:→ kiki1257:那個人根本就沒有悔意!!重點是,給東西都給不一樣的 09/10 14:21
99F:→ kiki1257:回mail還一副要理不理的樣子,真的令人很不高興 09/10 14:21
100F:推 florame:我覺得轉錄過去應該要附個懶人包 不然那邊的板友只看這篇 09/10 15:28
101F:→ florame:文應該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吧 09/10 15:28
102F:→ sougly:轉八卦應該比較快 人肉搜索後自然會有記者跟好心的律師大 09/10 15:32
103F:→ sougly:大幫忙 不過我沒分身帳號可以轉 ~"~ 09/10 15:32
104F:推 kimojisong:sshow 我記得郵局互轉在簿子上會直接SHOW出被轉帳人 09/10 16:01
105F:→ kimojisong:的名字 把名字公布出來就知道是不是 X大法研所的學生 09/10 16:01
106F:→ kimojisong:很可以人肉搜索出他的生平事蹟 有姓名說什麼帳號被借用 09/10 16:03
107F:→ kimojisong:都是屁 不管是報警 或是寄信給學校的校長都很好用 09/10 16:04
108F:→ Fishx:去刷本子吧 名字再去google找 加關鍵字 法研所 小學實習 09/10 16:08
109F:推 sshow:請問k大,我可以直接把名字po出來嗎??這樣有沒有關係?? 09/10 16:09
110F:→ booksale:應該沒關係 其他詐騙也有公布名字 09/10 16:10
111F:→ Fishx:把資料直接寄給蘋果 相信他們的徵信能力 應該可以挖得出來 09/10 16:10
112F:→ Fishx:朋友盜用帳號 那本子就一定是朋友的 想賴也賴不掉了吧~ 09/10 16:11
113F:→ Fishx:電話 地址 再加上姓名及帳戶 再賴給"朋友"啊 又不是西斯版 09/10 16:13
115F:→ sshow:062904421抱歉,我不會縮址>.< 09/10 16:27
116F:→ sshow:我不知是不是同一個人,但剛好有我轉帳對方的名字 09/10 16:28
118F:→ booksale:這資歷和錯字連篇的傢伙 我好難相信是同一人 09/10 16:34
119F:→ booksale: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09/10 16:35
120F:→ Fishx: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一般生組/97/碩士/o97NTPUo194oo3 09/10 16:37
121F:→ Fishx:教授的名字都有了 相信通訊錄不難查 再跟之前電話搭 天啊 09/10 16:38
122F:→ sougly:原來不是台大阿 (茶) 09/10 16:38
123F:→ sougly:所以他是正妹? @@!! 09/10 16:39
124F:→ booksale:難怪我查起來怪怪的 想說最近幾屆姓陳的都考上了 09/10 16:40
125F:→ booksale:這個開讀書會考國考的是哪跑來的 09/10 16:40
126F:→ booksale:不過說不定我查錯~ 09/10 16:41
127F:→ sougly:sshow大不是有名字嗎?? 09/10 16:41
128F:→ booksale:我是在sshow提供名字之前查的 09/10 16:44
129F:推 sshow:可是我現在不知道其他的受害者轉的戶頭是不是也是她的名下 09/10 16:46
130F:→ sshow:因為他給我的是郵局,但其他人的好像是國泰世華的帳號 09/10 16:46
131F:→ sshow:我不知道可以怎麼查跟比對?? 09/10 16:47
132F:→ sougly:google搜尋這名字 有facebook 有跟她面交的可以去看一下 09/10 16:48
133F:推 sshow:目前沒看到有人跟她是用面交的呢~ 09/10 17:04
134F:→ sougly:有阿 17934最後一個推文 09/10 17:12
135F:推 sshow:so大我看到了,結果果然是別人贈與她的 09/10 17:20
136F:→ sshow:突然想到,那個p寫信給我時說她朋友是唸幼保的= = 09/10 17:25
137F:→ booksale:不要管他說的 那都是說辭而已 誰知道是真是假啊 09/10 17:26
138F:→ sougly:說真的 帳號有可能是別人的 所以法律系或什麼的都未必準 09/10 17:27
139F:→ sougly:而且女生要借帳號其實滿容易的 XD 要對方資料最快還是報警 09/10 17:27
140F:→ sougly:可以去報警 然後請警察去查對方的資料 之後看要不要告再 09/10 17:28
141F:→ sougly:另作打算 也不是報案了就一定要告 09/10 17:29
142F:推 sshow:可是現在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我們都沒有對方的資料丫~"~ 09/10 17:31
143F:→ sshow:只有一個戶名而已,而我跟其他受害者的帳號都還不同呢 09/10 17:32
144F:→ latte777:有帳號就可以請警察查了,甚至手機跟地址不都有了?! 09/10 17:34
145F:→ sougly:有電話、ip、id(對我們沒用 對警察很有用)可向電信警察報案 09/10 17:34
146F:→ latte777:調查這方面記者也很強的... 去報警給警察查,不會很難吧 09/10 17:35
147F:→ booksale:你有匯款資料就已經可以去警察局了 09/10 17:38
150F:→ latte777:直接去鄰近警局作報案程序會比較快吧... 09/10 18:32
151F:→ sougly:當然 但事情都發生多少天了 有人報案嗎? 09/10 18:38
152F:→ sougly:網址是給不敢上警局的人用的 信箱是讓有疑慮的人可以詢問的 09/10 18:39
153F:→ latte777:還連刪兩次文,所幸第二篇的時候備份起來,刪文動作之快 09/10 20:58
154F:推 meijoyce:allpost二篇都還看得到~ 還沒說完又被刪第二次 生氣 09/10 21:01
155F:→ ee0315:他只要被噓馬上就刪文了ㄟ~ 09/10 21:22
156F:推 Rechtsanwalt:歡迎到生活法律版一起討論研究相關的法律問題~ 09/10 22:21
※ GonPi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11 00:25
157F:推 qling:我剛去facebook看過了,我百分百確定圖中的那位女性不是eleg 09/11 01:13
158F:→ qling:不是elegantsugar本人 09/11 01:14
159F:→ sougly:嗯 同名的太多了 09/11 05:01
160F:推 sunshine8:如果是學法律的更不應該,支持去報警...免得將來讓 09/11 11:41
161F:→ sunshine8:她當上法律相關職務去害人 推不知道太扯 又不是初犯 09/11 11:41
162F:推 nukaton: 還是先推...板主辛苦了 09/11 12:47
163F:推 cloudyc: 推...板主辛苦了 09/11 15:47
164F:推 latte777:09/11/2009 21:05:56 Fri 上站沒多久就下站,也不來處理 09/11 21:10
165F:→ latte777:科科 ~ 猜是來看看情勢。受害者不告他,他是不會覺悟的。 09/11 21:11
166F:→ latte777:也可能還在站上,只是躲著... 09/11 21:11
167F:→ ee0315:三個id先後上下站 但IP 位置不一樣,浮動IP? 09/11 22:51
168F:推 zukes:ALLPOST板#1Afpaamj有allintrue在forsale的文章內有露天網址 09/12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