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ne (淡淡然)
看板give
標題Re: Charlene 讓人怒!!!
時間Fri Dec 14 22:11:03 2007
我在版上贈送東西近百次,從單身送到結婚生子,
妳是第一個逼我做這種事情的受贈者;
沒關係,妳會生氣是正常的,因為妳拿不到東西又覺得我大牌,
而妳拿不到東西又覺得我大牌,請自省,是來自於沒有尊重贈送者的備註。
請看清楚我在備註裡面說到:
「上列食物請一次帶走,家裡拜託有充分的加熱工具才來領取啊~」
我不知道妳會想到什麼,甚至也不知道妳看了沒有,
但對照一下所送的三項東西與時間點,可以知道它們不是熱的,
就算當場幫忙加溫所有食物,一個人吃也一定吃不下,
尤其魚湯與烏骨雞都是以鍋為量的,重複溫熱新鮮度會有差,
我也不想讓人吃到覺得味道不好的東西(老公煮的原味是很棒的),
故要求有加熱工具的人才來。
回歸正題。
在答應妳之後,我收到一封因為脊椎腳踝受傷而需要滋補的來信,
由於我家交通不便,偏僻難找,如果將食物分兩人份怕不夠覺得很不好意思,
再加上其中兩種湯品對身體復原有好處,
便去信與致電與妳商量這次是否可以改送給那一位受傷的人,
好,妳不肯,就照原訂時間約,
聽妳說沒帶飯盒那我就幫妳用袋子裝,自己回去加熱,
妳竟然反問:「嗄?是冷的?不是熱的嗎?」
——聽到這句話我就賭爛!分明沒有把我黑底白字的備註看清楚!
連個讀完備註這種對贈送者起碼尊重都做不到,就算有準備回禮又怎樣?
於是,我再次提議改送好了,妳還非常堅持要過來,
所以再問那些湯品妳是否能處理,因為材料很貴,我不希望沒有辦法加熱又白白丟掉,
妳又答:「那也是冷的嗎?我沒有加熱的東西。」
——言至於此,我就真不知道妳到底跟我要東西是在要什麼的!
即使妳後來說可以再拿去什麼朋友家裡之類的,
我就一整個怒了!更別說妳現在還下啥標題來怒我!
最後,我直接表明不想送妳了,
不只是沒有給贈送者的一個基本尊重使我不爽,
況且這些東西對那位受傷的女孩是更有幫助,我寧願給她,
妳還是堅持要過來,那怎麼辦?說真的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贈送版就是要符合送與拿皆開心的原則,
妳讓贈送者充分地覺得不受尊重,夠了。
就當妳有看到完整備註說要帶回去加熱好了,
結果問妳要到哪裡加熱妳還想半天,要是早有打算怎麼會當我詢問時還想半天?
說實話,妳到底有沒有看到我的完整備註?
總歸一句話就是沒有嘛!不然妳根本就不會驚訝東西會是冷的!
像妳這樣的態度,究竟憑什麼我要把東西給妳?
我還怕妳覺得麻煩全部拿去扔了,順便罵一下贈送者送冷冰冰食物呢!
像妳這樣當賊喊抓賊,以為先發制人就理直氣壯?
妳什麼都沒有看仔細就跑過來,我就一定得送?
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慎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88.85
1F:推 ayabbe:請息怒 12/14 22:14
2F:推 u8702004:看來變羅生門啦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拉椅子) 12/14 22:14
3F:推 pao2:拉椅子 泡茶 磕瓜子~ 12/14 22:14
4F:推 chimyuan:都說想改送了 還硬要來 真的很無理 12/14 22:15
5F:推 jessiechou:我那時人已經在路上了ok 而且你讓我在樓下等20分 12/14 22:20
6F:→ jessiechou:還說你在忙 無言 我的美意要給你東西被蹧踏 12/14 22:20
7F:→ jessiechou:我說宿舍沒電鍋還有說我可以拿去外面溫熱阿 12/14 22:21
8F:→ jessiechou:而已經過了半天 我氣已經消了 不跟你計較摟 讓我中午氣 12/14 22:21
9F:→ u8702004:既然兩邊都上來了 請私底下寄信箱吧.... 12/14 22:22
10F:→ jessiechou:到吃不下 而且 也不只我這讓說你喔 自己看推文 就自知 12/14 22:22
11F:推 asklove:路過....但我可以問問,為什麼你會以為是熱的呢? 12/14 22:25
12F:推 mobile028:我贊同Charlene的說法 jessiechou 你沒看完整備註啊! 12/14 22:26
13F:推 kaekkocard:路過+1..如果我知道有人比我更需要,贈送者跟我說我會讓 12/14 22:27
14F:推 hungyacom:原PO文章內有提到可以幫忙弄熱阿 以為是熱的這樣也沒錯 12/14 22:28
15F:推 mobile028:jessiechou不肯讓給受傷的人吃補..真是過份..真是霸道! 12/14 22:29
16F:推 kamiwanai:可是那時J大已經在路上了啊 拒絕讓給別人也是她的權利吧 12/14 22:31
17F:推 Amilie:大家一開始推文推成那樣,是因為只聽到單方的話吧!不要讓 12/14 22:31
18F:→ Amilie:大家的推文幫你背書好嗎? 12/14 22:32
19F:推 mobile028: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讓給受傷的人吃補 做好事呀!! 12/14 22:31
20F:→ oke1233: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 12/14 22:31
21F:推 bibo0214: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2:34
22F:→ bibo0214:這樣會形成一種風氣.只要有人更需要,就可以轉送. 12/14 22:34
23F:→ oke1233:沒記錯的話...在法律上"口頭約訂"也是算契約的一種歐 12/14 22:34
24F:→ bibo0214:那之前的約定不都是浪費時間?= =a?? 12/14 22:34
25F:→ oklovej:我看了原文還是會以為要贈送的食物是溫熱的耶 囧rz 12/14 22:37
26F:推 kevinken123:雙方都有不對 但答應就不應該反悔 看文也要看仔細 12/14 22:37
27F:→ iiyu:不送就應該一開始講清楚...而不是讓人白等吧... 12/14 22:37
28F:推 Tiffanybear: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2:38
29F:→ bibo0214:既然雙方的意思表示合致...事後的違約會有給付不能的問題 12/14 22:35
30F:→ kevinken123:沒把文看完就要東西 是對PO文者很不敬 12/14 22:39
31F:→ kevinken123:答應又反悔這也是很要不得的行為 又給人空等 12/14 22:40
32F:推 traipse:可以理解C感覺受傷,但也只是沒看到那句話所以連問兩次, 12/14 22:39
33F:→ traipse:是否有必要因為這樣就讓已經在樓下等的人撲空?可以好好講 12/14 22:41
34F:→ traipse:既然已經答應了 因為這樣就改變主意 對方的感覺自然不會好 12/14 22:42
35F:推 hungyacom:只覺得你相當的大牌 好壞都你再說 別人苦等聯絡是傻子?? 12/14 22:41
36F:推 traipse:我也遇過不會講話的受贈者,但我沒權利讓對方有被罰的感覺 12/14 22:47
37F:推 jessiechou:anyway 我只覺得我大老遠過去電話聯絡 加上樓下空等 12/14 22:47
38F:→ sandy21: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2:48
39F:推 Amilie:不覺得好壞都C大在說,版眾也會看吧 12/14 22:48
40F:推 mobile028:不是大牌的問題~對方沒看完成備註~這樣冒犯他"這句話"了 12/14 22:48
41F:→ jessiechou:然後你只是連走下來都不肯 反正我不跟你計較了不只我說 12/14 22:48
42F:推 LoVeDIE7:這篇po上來是真的幫C大明朗不少...我覺得C大的想法沒錯 12/14 22:50
43F:→ LoVeDIE7:但是做法不太好 真的不想送她 就要表明態度 12/14 22:50
44F:推 EvanSun:錯就錯在你答應了又反悔!要就一開始就拒絕,人家都到家門 12/14 22:51
45F:→ ewbar:C大的家不好找 對方都已經到樓下了 才說不想送也未免太.... 12/14 22:51
46F:→ LoVeDIE7:省得一堆麻煩 12/14 22:51
47F:→ EvanSun:口了,你才反悔+關機,這樣做對嗎? 12/14 22:52
48F:推 jessiechou:請問最後我在青年大樓樓下等 你說在忙等一下在等啥?? 12/14 22:54
49F:噓 bid168:沒看完就冒犯他? 說大牌當然還不及! 階級應更加地尊貴吧 12/14 22:55
50F:推 traipse:若真的在意被問冷熱,回信時確認是否可加熱,就可幫自己過濾 12/14 22:54
51F:→ bid168:你需要的尊重還真異常的多!請問你憑什麼指稱j當賊? 12/14 22:56
52F:→ jessiechou:像你這樣 搞不好小孩餓了你還說 自己去找東西吃阿 12/14 22:55
53F:→ jessiechou:當你小孩好可憐 反正我已經氣完了 沒差 不跟你計較 12/14 22:56
54F:推 bibo0214:看完c大最近的發文,我覺得拿到的東西應該會是熱的 12/14 22:56
55F:→ bibo0214:是只有我這麼認為嗎? 12/14 22:57
56F:→ jessiechou:主要在 你還關機耶 這算什麼!無言阿本來以為你好心人岸 12/14 22:57
57F:推 oklovej:.__./ 12/14 22:58
58F:→ hotline1234:相隔不到五樓的文章標題放在一起有點諷刺... 12/14 23:01
59F:推 traipse:就算對方沒看到那行字,也可委婉提醒,對方以後就會注意,這 12/14 23:01
60F:→ traipse:件事情也會在雙方都體諒的情形下結束,結局會更圓滿 12/14 23:02
61F:推 traipse:也許版上會多一篇超感激+不好意思的心得,而非現在這樣 12/14 23:04
62F:噓 aangelin:答應人家又反悔,本來就是妳不對! 12/14 23:05
63F:→ traipse:雖然妳是一片好意,但每個人都有不小心沒看到的時候啊 12/14 23:06
64F:推 Amilie:就事論事,幹嘛扯到人家小孩 12/14 23:06
65F:→ aangelin:C大,不是送東西就能以老大姿態自居,很要不得! 12/14 23:07
66F:推 mobile028:不好意思~覺得還是做信用比較好 答應人家還是要送呀@@" 12/14 23:07
67F:→ oke1233:M大感覺你好像沒什麼原則耶.... 12/14 23:09
68F:→ aangelin:XDDDD 嗯,立場轉得太快了吧 12/14 23:10
69F:推 Effie1027: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3:11
70F:推 mobile028:剛剛過程推文看了解 覺得答應人家又反悔,不太對! 12/14 23:11
71F:→ lin6890:現在看C的回文 我只能說兩方都有錯吧 12/14 23:13
72F:→ lin6890:可是j一直強調回禮回禮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12/14 23:13
73F:噓 qrqqrq:我覺得你最後一句話真的很不好,但也可適用在你身上 12/14 23:14
74F:→ qrqqrq: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慎記! 12/14 23:15
75F:→ yuanfa:雖然我是旁觀者,但,我覺得…讓別人等那麼久,早就不對啊 12/14 23:14
76F:推 WayisB:我覺得沒辦法加熱 幹麻還堅持要 口頭約定是契約 為什麼 12/14 23:15
77F:推 cyic:其實我覺得j大如果沒準備回禮的話 大概也不會氣成醬 ^^; 不過 12/14 23:15
78F:→ WayisB:不肯把這東西給有需要 有辦法處理的人 ?? 12/14 23:16
79F:→ asklove:另外我覺得把他人ID PO在版上,如果在汪踢早就被水桶了 12/14 23:16
80F:→ yuanfa:又知道人家在樓下等>< 如果是我,我也會很不開心吧>< 12/14 23:15
81F:推 nula:兩方都有錯,但j不斷回應說不計較又po氣憤文讓人覺得好不到哪 12/14 23:16
82F:→ WayisB:就因為約定了 就要把這東西浪費掉了嗎??? 12/14 23:16
83F:→ cyic:其實兩造都有各自的問題吧..請c大和j大都消氣吧^^"..... 12/14 23:16
84F:→ asklove:有問題請私下解決 不要PO到板上來 想出名想瘋了嗎? 12/14 23:16
85F:→ asklove:看看文章標題再看看版規 ~!@#$%^& 12/14 23:17
86F:→ oke1233:W大 你怎知道是浪費掉.所以說問題就是出在"主觀"意思上 12/14 23:18
87F:推 WayisB:因為不會處理就不能有效運用不是嗎@@? 12/14 23:19
88F:推 mobile028:看來越來越嗆了 = = 隔山觀虎鬥吧 ^^"" 12/14 23:19
89F:→ oke1233:至於口頭約定是契約 為什麼?....好像是周訪小弟跟我說的 12/14 23:19
90F:推 garmisch:口頭約定是一種不要式契約(不需要書面),也是契約 12/14 23:22
91F:推 Komine:因為法律就是降阿..口頭約訂的確是契約的一種@@ 12/14 23:24
92F:推 bibo0214:口頭約定是契約的一種,民法153I可以參考一下. 12/14 23:25
93F:噓 qrqqrq:民法410條,贈予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對受贈人負給付不能之 12/14 23:25
94F:→ qrqqrq:責 12/14 23:26
95F:推 jessiechou:看來簡訊可以當做證據了 12/14 23:27
96F:→ qrqqrq:C已答應要贈送給J,因其故意造成給付不能 12/14 23:26
97F:→ wwendy:C大答應就不該隨便反悔+1,而且人都難免會犯錯,不需要總是 12/14 23:25
98F:→ wwendy:這樣咄咄逼人,有時候或許是溝通上出了問題,認知不同 12/14 23:27
99F:→ qrqqrq:所以,C有過失責任 12/14 23:28
100F:推 johnnysg:覺得j大沒錯"特地去拿反而落空........... 12/14 23:28
101F:→ oke1233:其實雙方都為自己所犯的小過失說聲抱歉就沒事了阿.. 12/14 23:29
102F:推 kamiwanai:已經鬧到這種地步 應該已經沒人想SAY SORRY了.... 12/14 23:30
103F:→ ruby229:其實二個人 都有錯的地方 12/14 23:30
104F:→ sealdunhill:剛剛不是po要戰 這麼囂張 再po阿 12/14 23:31
105F:推 mobile028:用民法410條 要是告C大~這樣j大贏了~搞不好判罰錢..囧 12/14 23:29
106F:→ mobile028:j大只是那麼小錯 可是C大做了那麼大錯還反悔..囧 12/14 23:32
107F:噓 ptid:自己答應然後又反悔,還那麼理直氣壯...真是看不下去 12/14 23:32
108F:→ kay917:沒戲可看了 文章被刪掉了 埃埃 原想當作讀書的調劑 12/14 23:34
109F:→ cii84fd:讓人白等 臨時反悔 感覺很不好耶... @@ 12/14 23:34
110F:→ oke1233:M大 你怎讓人感覺好像唯恐天下不亂阿..... 12/14 23:35
111F:推 bibo0214:不要嚇C大啦^^頂多只賠民法409I後段吧?(一頓飯的錢) 12/14 23:37
112F:→ cii84fd:何況受賭者不介意是冷的還來到了樓下 才說不送.. 12/14 23:35
113F:推 evilwyh:樓上的不對喔 受贈者自以為是'熱'的 12/14 23:41
114F:推 cii84fd:但是C大其實也是很有愛心想分享的.. 希望能好好溝通囉~ 12/14 23:41
115F:→ evilwyh:不過戰到連民法都出來了 本來小事也變大事了 12/14 23:43
116F:推 yaerse:有愛心想分享..但是答應別人的事..就不該食言阿.. 12/14 23:43
117F:→ yaerse:就像C大自己發文裡有說的..沒禮貌滾開.. 12/14 23:44
118F:噓 tryerror:照你這樣說 是不是以後答應A之後 發現B更需要 就可以 12/14 23:44
119F:→ yaerse:食言難道就不是沒禮貌嗎??還外加沒誠意.. 12/14 23:44
120F:→ tryerror:理直氣壯跟遠道而來還等很久的A說"我不送你了" 12/14 23:44
121F:→ cii84fd:@@ 我是指「後來知道是冷的~還是到約定地點」的意思.. 12/14 23:44
122F:→ tryerror:讓人家空等又不關機 倒是講得很冠冕堂皇嘛 12/14 23:45
123F:噓 spanda29:其實反悔了不想送也應該明白清楚的告知對方,當對方已在 12/14 23:45
124F:→ yaerse:老實說看完這篇..我真覺得C大很自以為是.原本不想幫j大講話 12/14 23:46
125F:→ yaerse:畢竟是當事人才了解的情況..現在C大自己跳出來陳述.. 12/14 23:46
126F:→ yaerse:給C大..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慎之.. 12/14 23:46
127F:→ spanda29:你家樓下時你不想給也就直接說就是了,不要讓對方浪費時 12/14 23:46
128F:→ spanda29:間一直再等你,這樣任誰都會不開心啊!要求別人有禮貌自 12/14 23:47
129F:→ spanda29:已應也要用同樣的態度對待別人才是吧! 12/14 23:48
130F:噓 tryerror:既然你有那麼冠冕堂皇的理由要轉送 幹麻不直接跟j大說 12/14 23:53
131F:→ tryerror:讓他空跑讓他空等你很開心? 12/14 23:54
132F:噓 ptid:C大,建議你去看完18482這篇文 12/14 23:53
133F:→ ptid:如果j大沒有反映,大家可能會繼續容忍你吧這次希望你可以成長 12/14 23:54
134F:噓 TWCHIEN:答應了反悔不是好榜樣 12/15 00:08
135F:推 AXN0223:滿懷感激的送 滿懷感激的收 這樣的態度就好了~ 12/15 00:11
136F:噓 Evonie:答應人家後還反悔 這不是件好事 12/15 00:15
137F:推 brabo:雙方都有些小過失啦~但如果我是j大可能會知難而退~但C大反悔 12/15 00:35
138F:→ brabo:也不妥啊~~不過j大~就事論事~不要扯到小孩啦~ 12/15 00:36
139F:推 kvpama:看完原文 很明顯不會覺得東西是熱的阿= = 12/15 00:39
140F:推 brabo:不過樓上一些人討論贈與時~可能注意一下民408~贈與人有一定 12/15 00:44
141F:→ brabo:程度悔約權~除非履行道德上義務XD但我覺得~大家不要再討論 12/15 00:45
142F:→ brabo:法律了....討論到法律是最後的手段了~傷感情~也不適合~ 12/15 00:45
143F:→ brabo:這個板就讓它溫馨一點吧~大家都該作為借鏡~~^^" 12/15 00:50
144F:推 chiangichi:C板友我只能說妳如果是送給dawnrosa真高興她沒晃點妳。 12/15 01:05
145F:→ chiangichi:她之前晃點我害我感冒一個星期。因為突然下大雨。 12/15 01:06
146F:噓 sjory:不守信 12/15 01:21
147F:噓 tvv:原來答應人家還可以臨時反悔 12/15 01:23
148F:噓 gto1127:我看你才該檢討吧 只能說你很沒品 12/15 01:31
149F:→ mosakia:就事論事,幹嘛扯到人家小孩 .... 12/15 02:01
150F:→ jecs:做善事就要阿莎力一點,設定太多條件這樣不太好吧! 12/15 02:35
151F:噓 tryerror:設立條件是防止被受贈者婊 只不過今天變成她婊受贈者 12/15 02:43
152F:推 vgb:人家都大老遠過去了,妳也未免做太狠了吧!!他執意要拿了 12/15 02:44
153F:→ vgb:為什麼你還一直認為他會丟掉或是不珍惜呢?好不信任別人。。。 12/15 02:47
154F:→ clarkka:推brabo大 權利未移轉前,C大得撤銷贈與 12/15 03:33
155F:→ clarkka:但不用擔心法律問題 並不代表不用做好人 12/15 03:37
156F:噓 qrqqrq:民法408是指:權利未移轉前,C大得撤銷贈與; 12/15 12:55
157F:→ qrqqrq:但不代表有權撤銷就不用付民法410條之責任,若其是因故意 12/15 12:56
158F:→ qrqqrq:或重大過失而撤銷,贈予者還是要負責 12/15 12:56
※ poohkoala:轉錄至看板 Test 12/15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