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hhsiung (四十歲的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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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台灣地區同性戀者婚姻是否應予合法化?
時間Wed Mar 15 12:43:07 2000
※ 引述《LOVE1223 (一見你就有好心情)》之銘言:
: ※ 引述《ytp (跟孤雛淚長期抗戰)》之銘言:
: : 餓死抬頭..
: : 這是我們班辯論賽的題目
: : 因為不了解各位對這種事情的看法
: 我不是同性戀者...
: 但基本上我是持支持合法化的態度的...
: 因為我覺得同性戀者的愛也是一種愛...跟異性戀也什麼兩樣...
: 所以當然可以合法化嚕~
: 不過由於國內尚民風保守... 所以一時之間要合法化也挺難的...
: 若急著立法,反而會加重了國人對同性戀者的排斥感...
: 立法這一條路可是非常艱辛..須要時間的...
其實這個題目很好打吧!.....
尤其時反方 反對更好打.....
但我說的不是一昧的去反對或抹黑同志....
而是用一種 正方所說的一切的正確....
同志確實存在社會並且與人無害 優秀等等....
但開放合法化卻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社會的接受度....
試想 在從前是屬於『地方日動說』時
如果你說地球是圓的 是繞這太陽轉的....
可是會被關到大牢裡 甚至處死ㄟ....
所以 在民風還無法完全接受同志的這個時代
貿然進行同志婚姻的合法化
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和不公平的待遇.....
所以有就只有等到太空人出外太空...
拍出了證據 才證實了『地圓地動說』
也只有等到那天 同性的愛情不在是世俗所不允許
甚至是件平常普通的事實....
婚姻也就自然合法化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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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ind.ntou.edu.tw
1F:推 yat951: 05/10 00:47
2F:→ asd2260123:不該 08/30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