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bwang1203 (波勒貝王)
看板gay
標題[板務] 特殊時期 眼不見為淨條款
時間Sun Nov 27 10:37:49 2016
有鑑於最近各種妖魔鬼怪頻繁出現本板
小弟想針對特殊時期另立規範
所以來這邊跟大家討論
時間:板上投票通過本條款開始
目的:針對惡意帳號引戰反串鬧板的處置
條件:該ID發文、推、噓、箭頭、回文等
被三名板友向板主(群)站內信、置底檢舉區檢舉
最後經由板主(群)主觀判定為惡意帳號
處置:以累犯第二次記(四個月水桶)處罰
出水桶再犯即為累犯三次(永久水桶)
可溯及既往
歡迎板友針對以上條款進行討論
如果大家覺得ok明天即在板上發起投票
如果大家覺得有損言論自由及民主運作
那就依照原本板規循序漸進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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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伊州簽署 美第16州同性婚合法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時間 Thu Nov 21 20:52:47 2013
噓 ****bbb:噁心 道德淪喪 11/21 20:58
標題 [新聞] 最噁心的事!7歲女童:爸舔我XX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時間 Thu Nov 21 15:47:46 2013
推 ****bbb:可以讓我舔一下嗎 11/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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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8.7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y/M.1480214273.A.E6A.html
1F:推 xcoldx: 歡迎板主從嚴處置 再怎樣都不會比刊登四大報霸凌過份 11/27 10:46
2F:推 cursedsoul: 幹,今天蘋果像昨天自由一樣PO那篇錯誤的愛滋資訊 11/27 10:48
3F:→ cursedsoul: 歧視非言論自由範疇,反串跟鬧板者永桶 11/27 10:48
4F:推 bsexp327081: 推 11/27 10:55
5F:推 smallwolf89: 感覺主觀成分太重,怕遭人說嘴,但可以考慮適度加強 11/27 10:58
6F:→ smallwolf89: 刑責 11/27 10:58
7F:→ pbwang1203: 小弟愚鈍 可以具體舉例嗎>< 11/27 11:00
8F:推 dnswang5: 那如果是想了解的朋友呢?之前也有基督徒善意討教結果被 11/27 11:40
9F:→ dnswang5: 噓到還要刻意Po文道歉,會不會被影響 11/27 11:40
10F:→ catuncle: 好啊 11/27 11:47
11F:→ pbwang1203: 善意討教應該看的出來吧 如果真的有善意的話 11/27 12:00
12F:推 hisayoshi: 一般的板針對鬧板的人早就開罰了 這裡算很寬鬆的了 難 11/27 12:07
13F:→ hisayoshi: 怪被反同者騎到頭上 11/27 12:07
14F:推 n6335097: 贊成 11/27 12:30
15F:推 shakira918: 非常贊成 11/27 12:54
16F:推 nelsliu9121: 推 11/27 12:58
17F:推 swow: 再加個劣文吧XD 11/27 13:08
18F:推 cwcc0229: 贊同=“) 11/27 13:09
19F:推 ckvin: 支持,這段時間亂帶風向的恐同者真的很煩... 11/27 13:25
20F:推 pp300: 強烈支持!! 11/27 13:31
21F:推 Tristanh: 贊成,一樓說得很好 11/27 14:04
22F:→ ppptofff: 你資優班的好意思說愚鈍(╯陛摯)╯︵(\ .o.)\ 11/27 14:25
23F:推 qooqoo123: 讚 11/27 14:26
24F:噓 pokky: 不要被仇恨蒙蔽了最基本的理性。 11/27 14:43
25F:→ intor: 早就該了 11/27 15:34
26F:→ intor: 不要被教徒蒙蔽了甲板的版面 11/27 15:35
27F:噓 destiny1895: 一言堂甲甲們好棒棒,難怪有人要反同性婚姻 11/27 15:47
28F:推 NTUGinger: 條件部分可以清楚些,不然舉例來說,像之前國高中生來 11/27 15:50
29F:→ NTUGinger: 甲板自介但被噓爆的情況該不該桶(當然不是要溯及既往 11/27 15:50
30F:→ NTUGinger: 的意思)?這似乎不是這個條款要處理的目標?或是兩個 11/27 15:50
31F:→ NTUGinger: 條件必須同時成立,即噓X1且三人以上檢舉(合理想像惡 11/27 15:50
32F:→ NTUGinger: 意引戰板友們絕對會主動檢舉)。否則感覺X1以上就要主 11/27 15:50
33F:→ NTUGinger: 動處理感覺好像也是增加你們的負擔。提供參考 11/27 15:50
34F:推 orzno: 樓上是黑名單:) 11/27 15:51
35F:→ orzno: 樓上上 11/27 15:51
36F:推 cursedsoul: 限制仇恨言論應該不算被蒙蔽理性吧? 11/27 15:54
37F:→ cursedsoul: 但永桶可以再討論啦,是不是太重了。桶個半年差不多 11/27 15:55
38F:推 lake310: 支持 11/27 17:24
39F:→ heyboy0311: 贊成限制仇恨言論,但覺得板規已夠用,陪審團式的裁決 11/27 17:28
40F:→ heyboy0311: 標準似乎稍嫌浮動,若版主依板規客觀認定為無理鬧版可 11/27 17:28
41F:→ heyboy0311: 增重刑期,但以群眾意見作為判罰依據可能加深雙方歧見 11/27 17:29
42F:推 philandsam: 贊成 11/27 17:40
※ 編輯: pbwang1203 (111.248.213.181), 11/27/2016 18:47:58
43F:→ pokky: 我想一堆認為只有改板規才有辦法限制仇恨言論的板友 11/27 20:15
44F:→ pokky: 是不是應該花時間去看一下板規 到底是板規不夠嚴 11/27 20:16
45F:→ pokky: 到底是執行板規的問題還是板規的問題 11/27 20:17
46F:→ pokky: 引戰已經是一個極度心證的條款 不要連板規都不看就說要改 11/27 20:19
47F:噓 adrienJPFR: 動不動就永桶 讓大家看你有多玻璃嗎XD 11/27 20:21
48F:噓 wunanmin: 言論思想控制然後活在粉飾太平的溫室裡?再三思吧 11/27 20:33
49F:噓 playbigGG: 思想審查 彩虹色恐怖 11/27 20:56
50F:推 engra: 比起八卦板選舉熱期 這真的不算什麼 11/28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