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0609 (sam)
看板gay
標題[新聞]張瓊文:支持通姦除罪與同性婚姻
時間Mon Oct 17 17:59:19 2016
2016年10月17日16:39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今天下午前往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接受立委詢問與審查,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就通姦除罪化與同性婚姻詢問張瓊文的立場,張瓊文說,她贊成通姦除罪化與同性婚姻,但是她沒把握社會能完全接受同性婚姻,建議可以仿造德國立法,給予他們類似婚姻的特別法律保障。
陳曼麗詢問,通姦罪以女性為多,因為很多男性會跟妻子和解,妻子撤回對丈夫的通姦處罰,卻一直告第三者,通姦罪有沒有存在必要?通姦罪的存在是否在懲罰女性?張瓊文說,「除罪我贊成」,她認為,以通姦罪維繫一個婚姻,是表面的,或許對婚姻不忠貞的一方、想要離開的一方,大部份是男性,但過程中會因為法律介入,會讓雙方心裡疙瘩更深,影響對子女後續教養,也會形成子女心中很大陰影,她認為「婚姻不是用一個刑罰來維繫」。
陳曼麗詢問,張瓊文是否支持婚姻破綻主義,讓感情出現裂痕的夫妻分居一段時間再訴請離婚?張瓊文認為,可以考慮,透過一段過渡時期的調整,對子女與夫妻都是好事。
接著,陳曼麗詢問張,是否願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同性婚姻或伴侶往前跨一步?張瓊文說,她過去對這件事情有點懷疑,後來了解到跨性別傾向的都是先天,這樣的人在人群中占約3~4%,其實現在這樣的聲音漸漸被比較多人接受,這是人權議題,人都需要歸屬感、家的歸屬感與互相親密關係的歸屬,人生才會完美,「我贊成跨性別朋友,國家應該給他機制,讓他們能夠建立家庭一樣的制度,是不是我們現在社會完全接受,我沒很大把握,我自己可以接受,建議仿造德國立法,給予他們有特別法律保障,類似婚姻。」(張文馨╱台北報導)
來源:
https://goo.gl/EZZ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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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0609: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0/17 17:59
1F:→ ph777: 可以不要用類似的用語嗎?我們要的就是結婚 10/17 18:39
2F:推 uofo: 一種異性戀天龍感的部分..... 10/17 19:01
3F:推 waa006: 她說得很好啊 10/17 21:04
4F:→ freiheitkino: 可以仿照德國立法?那為什麼不說可以參照美國作法? 10/17 21:14
5F:→ kalestorm: 我覺得要分清楚個人立場和大法官立場。 10/17 21:15
6F:→ kalestorm: 她看起來是個人無所謂,但大法官判決傾向司法退縮, 交由 10/17 21:17
7F:→ kalestorm: 立法決定的那種。 10/17 21:17
8F:→ kalestorm: 而且她的用語 "跨性別傾向"...? 10/17 21:21
10F:→ jorz: 下午看了黃國昌對她提問 她很多問題都不敢表明立場或偏保守 10/18 01:06
11F:→ jorz: 我看她對LGBT族群不太熟 頂多就支持隔離立法(同性伴侶制) 10/18 01:08
※ 編輯: sam0609 (1.200.211.251), 03/22/2017 15:55:51